佳木斯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8:25:32 179 人看过

一、佳木斯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1.申请单位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危险废物贮存条件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3.因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检修、改造,申请单位许可证被暂扣、停产限期整改或其他原因,设施不能正常运行造成危险废物必须进行贮存的;

二、佳木斯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八十一条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三、佳木斯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四、佳木斯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佳木斯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办理地点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20号政务服务中心1层投资建设服务专区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窗口受理

六、佳木斯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七、佳木斯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八、佳木斯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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