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者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一般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都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当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行为时,还需变更国有土地使用证,否则就无法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手续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至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5、评估收费
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资料
1、进行土地登记时需要有与土地有关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如:
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等;
如果是通过买卖、继承、赠与获得土地使用权,需要提供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公证书以及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等;
2、申请人的个人证明资料,如:
身份证、户口薄等,如果申请人为单位,需要提供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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