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具有拘束当事人和法院的效力,但这种拘束力也不是绝对的。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例及诉讼理论一般认为,在下列几种情况下,不能发生自认的效力:
(1)人事诉讼程序中不适用自认的规定。由于人事诉讼涉及公共利益,与社会上的公序良俗直接有关,所以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均采用依职权调查主义,一般均有不适用自认的规定。
(2)法院依职权调查或另有规定的事项也不适用自认的规定。如,就诉讼成立要件的事项、当事人适格的事项等为自认的,均不发生自认的效力,法院仍应依职权进行调查,不受当事人自认的约束。
(3)共同诉讼中一人所为的自认,显然属于不利益于共同诉讼人的行为时,亦不产生自认的效力。同理,群体诉讼或集团诉讼中,诉讼代表人所为的自认,也不产生自认的效力。但上述所为的自认,如果事先得到特别授权或在事后得到追认的除外。
(4)自认的事实,如果与显著的事实或其他法院应予司法认知的事实、推定的事实相反或根本为不可能的事实,或自认的事实实际上明显与真实情形不相符合的,则应认定其为无效。因为法院的裁判,不应以明显虚构的事实为其基础。
-
自认效力的限制
54人看过
-
民事证据的自认有哪些种类?效力如何?
21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自认效力是什么,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
415人看过
-
认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不是得鉴定
165人看过
-
什么是民事诉讼中自认的效力?
167人看过
-
民事证据自认的撤回
316人看过
民事证据自认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不进行争执的意思表示。 自认制度作为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和独有的程序价值。... 更多>
-
民诉中对证据效力的承认,够不构成自认?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1、对证据效力的承认不一定构成自认;证据有很多组,有各自的证明力;而自认是指对不利于你方事实的承认或者是认可对方的诉讼请求;因此对证据效力的承认不一定能够成自认;2、如果是关键证据,承认了证据的效力,对方的诉讼请求极有可能得到支持,这种情况下,应该有自认的效果。
-
请问什么是民事诉讼自认的效力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15民事自认行为就是当事人对对方所提出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不予反驳的行为,也是表示认可的意思。对不利己事实自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二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
-
民事起诉自认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8-26民事诉讼自认的法律效力: (一)自认对当事人的效力。对于作出自认的当事人而言,需要承担因承认于已不利事实而带来的法律后果,而且自认一旦作出,除非法定原因,不得撤销,同时也不能提出与自认事实相反的主张。 (二)自认对法院的效力。自认的效力不仅约束当事人,而且对法院也有约束力。法院在作出判决时必须受到当事人自认事实的约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规定:自认必须发生在诉讼过程中
-
心理测试结论在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效力是怎样的,如何认定证据效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5本案的焦点是心理测试的结论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以及证明力如何。我国民诉法列举了证据的形式,分别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由于测试是用纯机械性的手段,对涉案人员生理参量的测试,针对的是涉案人员心态的测试;而鉴定则是依据专业的科学技术,对案件事实作出检验鉴定结论,针对的是事实本身。两者并不相同。因而,心理测试结论并不在这7种法定证据形式之中。目前尚没有司法解释确认
-
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第一百七十条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供鉴定结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