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流程怎么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9 08:46:22 496 人看过

一、绥化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流程怎么走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或企业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工作人员接收后,对于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核:受理申报材料后,由行政审批服务实施部门按照审核标准对内容进行实质审查、并联审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启动特殊环节的,依法进行辅助审查。

(3)办结:行政审批服务职能部门审核完成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办结时间以许可结果送达办事大厅综合处出证窗口为准。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签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后,填写在线表单和上传电子化材料完成网上申报;

2、预审:受理人员通过后台系统接对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预审,预审合格进入受理程序,预审结果实时反馈;

3、受理:审批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通过后台系统对申请材料作出审批决定,对审批不通过的,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告知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4、窗口核验:决定后,申请人需持纸质材料(和提交的电子材料保持一致)前往办事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窗口人员对纸质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关键要素核查审查后,现场发证或予以办结。

二、绥化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申请条件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七条水路运输经营者投入运营的船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水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从事旅客运输的,应当使用普通客船、客货船和滚装客船(统称为客船)运输;从事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使用液化气体船、化学品船、成品油船和原油船(统称为危险品船)运输;从事普通货物运输、包装危险货物运输和散装固体危险货物运输的,可以使用普通货船运输。(二)持有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以及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证明船舶符合安全与防污染和入级检验要求的其他证书。(三)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船龄以及节能减排的要求。

三、绥化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设定依据

一、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第十三条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其投入运营的船舶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应当在其《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载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

二、《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水发〔2014〕141号)中的“四、《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和申领《船舶营业运输证》是船舶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有效证件。水路运输经营者申领营运证件时,应按《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七条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按规定适用的船舶入级证书、船舶安全管理证书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还需提交相应材料:(一)购置或者光租已取得相应水路运输经营资格的船舶,需提交《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证明文件或者法院拍卖证明文件。(二)新增(含境外购置、光租外国籍船舶后登记为中国籍船舶、国内外新建造、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转入国内运输、省内营运船舶转入省际运输)客船、危险品船运力的,需提交新增运力批准文件;新增普通货船的,需提交运力备案文件。(三)从事水路旅客运输的,需提交经营人投保的承运人责任保险或相应的财务担保证明。(四)船舶委托海务、机务以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的,需提交与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签订的船舶管理协议、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符合证明和船舶安全管理证书。(五)应当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船舶船型技术标准以及节能减排要求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证书或者证明文件。证书或者证明文件应当注明符合的标准船型主尺度要求或者节能减排的等级。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具有证书配发权限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营业运输证》有效期为5年,但是不得超过船舶按照《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应当强制报废的船龄。其中,委托安全代管的船舶,不超过船舶安全管理证书及安全代管协议的有效期;达到特检船龄的船舶不超过适航证书或者货船、客船构造安全证书的有效期;光船租赁的船舶,不超过光船租赁登记有效期,委托经营管理的船舶不超过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有效期。《船舶营业运输证》记载事项变更或者遗失、灭失、损毁的,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换发、补发《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换发、变更《船舶营业运输证》,应当交验原《船舶营业运输证》或者《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证明文件。不能提交的,应当说明理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19: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绥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流程怎么走
    一、绥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流程怎么走1.受理:政务服务大厅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并及时转交后台。2.审查:审批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3.决定:作出决定,制作《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对于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按时转交政务服务大厅。4.送达:政务服务大厅根据申请人意愿,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或快递送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信息公开。二、绥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需要什么材料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申请报告;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4、种畜禽生产、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5、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6、畜牧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资格证明;7、种畜禽品种来源证明;8、场区平面图;9、配种率、受胎率、性能测定等记录;10、无重大动物疫情证明;11、无使用瘦肉精(检测
    2023-05-19
    388人看过
  • 绥化公证员变更许可流程怎么走
    一、绥化公证员变更许可流程怎么走1、申请。申请人在现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2、受理。受理部门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核对资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3、审查与决定。决定部门应对受理部门移交的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符合企业印制发票条件的,决定部门应在办理时限内完成审查,制作《公证员证书》。不符合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送达。受理部门应当对办理限期前审批完成的许可事项,通知申请人领取。二、绥化公证员执业许可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二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三、绥化公证员执业变更申请材料1、《公证员执业机构变
    2023-05-24
    493人看过
  • 海运船舶的运输方式
    班轮运输(LinerTransport)船舶沿固定的航线,经固定的港口,按事先公布的固定船期运输货物,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船舶运输方式。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运价中已经包含货物的装卸费用,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由于定时、定线、定港、定价,所以班轮运输的不确定性相对小。为了保证船期,班轮的船舶一般设备齐全,船况较好。在班轮停靠的码头都有班轮公司自己的专用码头,货运质量有保证。货物一般为小额贸易货物,现在多为集装箱作为运输单元,提单是主要的运输单证。租船运输(ShippingbyChartering)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航线、港口,船舶按租船人和船东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运输服务。根据协议,船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完成特定的货运任务,并按商定运价收取运费。采用租船运输的货物主要是低价值的大宗货物,例如煤炭、矿砂、粮食、化肥、水泥、
    2023-04-24
    58人看过
  • 齐齐哈尔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齐齐哈尔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法律依据是什么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第二次修订)第十四条: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船舶投入运营的,应当凭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件、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领取船舶营运证件。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水路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自终止经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交回许可证件。已取得《船舶营业运输证》的船舶报废、转让或者变更经营者,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变更手续。二、齐齐哈尔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的受理条件(一)与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二)取得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三)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和船龄的要求;(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齐齐哈尔
    2023-05-19
    361人看过
  • 鹤岗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一、鹤岗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需要什么材料《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表《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安全符合证明二、鹤岗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的申请条件是什么(一)与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二)取得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三)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和船龄的要求;(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鹤岗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的设定依据是什么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船舶投入运营的,应当凭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件、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领取船舶营运证件。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其投入运营的船舶配发
    2023-05-19
    177人看过
  • 绥化医师变更执业范围流程怎么走
    一、绥化医师变更执业范围流程怎么走1、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申请2、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琖受理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3、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即时审核4、决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5、送达二、绥化医师变更执业范围受理条件有哪些《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五)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六)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七)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八)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2023-05-19
    419人看过
  • 牡丹江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牡丹江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受理条件有哪些(一)与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二)取得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三)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和船龄的要求;(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牡丹江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流程怎么走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三、牡丹江船舶营业运输
    2023-05-19
    132人看过
  • 船舶运输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运输方法乙方调派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港运至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第二条货物集中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货物于__天内集中于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第三条装船时间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小时内装完货物。第四条运到期限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第五条启航联系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方负担。第六条卸船时间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港锚地,
    2023-06-14
    371人看过
  • 防城港上思县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流程怎么走
    一、防城港上思县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流程怎么走1、申请人提出申请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当场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4、责任股室承办人审查。需要抽查考核的,组织其参加考核,公布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考核时间3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间)5、责任股室负责人提出初审意见(3个工作日)6、业务分管领导审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2个工作日)7、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制作渔业船舶船员证书,在申请人缴纳费用后向其送达证书或书面告知不同意决定(限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二、防城港上思县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受理条件申请渔业职务员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或下一级相应职务船员证书;(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船舶
    2023-05-18
    407人看过
  • 齐齐哈尔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在哪办理
    一、齐齐哈尔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在哪办理办理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即办区4-7号窗口二、齐齐哈尔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受理条件(一)与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二)取得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三)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和船龄的要求;(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齐齐哈尔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设定依据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第二次修订)“第十四条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船舶投入运营的,应当凭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件、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领取船舶营运证件。”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12月10日修正)“第十三条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
    2023-05-19
    256人看过
  • 绥化生育津贴支付流程怎么走
    一、绥化生育津贴支付流程怎么走申请-受理-审核-办结二、绥化生育津贴支付的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三、绥化生育津贴支付的设定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四、绥化生育津贴支付的办理材料是什么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生育住院)出生医学证明(生育住院)生育医疗费用发票(生育住院)诊断证明(生育住院)生育津贴待遇核定(计划生育住院)结婚证(计划生育住院)计划生育医疗费用住院发票(计划生育住院)诊断证明(计划生育住院)结婚证(计
    2023-05-19
    174人看过
  • 绥化职工参保登记流程怎么走
    一、绥化职工参保登记流程怎么走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4、决定。申请人可到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二、绥化职工参保登记办理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
    2023-05-14
    387人看过
  • 绥化工伤认定申请流程怎么走
    一、绥化工伤认定申请流程怎么走1、准备工伤认定相关申请材料;2、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实申请材料和具体工伤情况;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规定对申请人进行工伤认定结论;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工伤认定结论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二、绥化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
    2023-05-19
    186人看过
  • 绥化门诊费用报销流程怎么走
    一、绥化门诊费用报销流程怎么走1、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2、由指定的医疗机构三级或两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出具的原始疾病诊断证书。3、门诊、检查、检查结果报告等医疗信息。4、统一接收门诊和医疗机构的收据。5、门诊收费明细表由医院计算机印制或原处方开处方。6、指定药店:税款销售统一发票和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代理人提供代理的原始身份证。将上述信息提交当地社会保障中心有关部门申请。经检查,信息齐全,有资格立即处理。申请人申请报销门诊医疗费用时,先扣除社会保险年度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然后确定报销金额。二、绥化门诊费用报销的比列1、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比例:到医院门诊、急诊后,可报销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退休人员年龄在70岁以下的,可以报销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70%。退休人员年龄在70岁以上的,报销率为1300元以上者为80%。无论是哪种人,门诊和急诊医疗费用
    2023-05-19
    218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6
      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或者中国企业法人申请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申请人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提出申请,报送相关材料,并应同时将申请材料抄报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一)申请书;(二)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协议;(三)申请人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拟设立企业的,主要投资人的商业登记文件或者身份证明);(四)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和法定检验证书
    • 经营者可以投入运营水路运输船舶?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18
      水路运输经营者投入运营的船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 (二)取得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 (三)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和船龄的要求;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应当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
    • 没营运证的船舶怎么处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0
      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该船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 船舶运输许可证的处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4
      出租、出借、倒卖本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本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件。伪造、变造、涂改本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证件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没收伪造、变造、涂改的许可证件,处3万元以上15
    • 船舶运输事故的处理程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2
      在装卸、运输中发生、发现的货损事故、有关港航单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扩大损失。港口对货物差错、票货分离、票货不符等货运事故,应先在本港复查核实。复查无着,至迟应在记录编制之日起七天内,向有关港、航单位发出“运输事故查询书” (附表十二)进行查询。对重大事故,可派专人进行查询,获复前如查询的货物或票据已经找到,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停止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