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争议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08:42:00 295 人看过

一、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争议如何处理?

事实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还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解除劳动关系社保怎么处理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3、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4、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应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计算缴费年限。

劳动者若能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没有履行既定的义务,就可以提出希望得到救济的请求,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终止之后,虽然会立即失去法律效力,但是若发生纠纷之后,也可以此为依据,提出诉讼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04: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建立劳动关系后如何处理劳动纠纷和合同争议
    一、建立劳动关系后如何处理劳动纠纷和合同争议劳动纠纷处理: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2.申请调解。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仲裁处理。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诉讼解决。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二、劳动纠纷处理纠纷的原则劳动纠纷处理的原则是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
    2023-11-06
    51人看过
  • 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关系管理”就是指传统的签合同、解决劳动纠纷等内容。劳动关系管理是对人的管理,对人的管理是一个思想交流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的基础环节是信息传递与交流。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使劳动关系双方(企业与员工)的行为得到规范,权益得到保障,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使企业经营稳定运行。企业劳动关系主要指企业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普通员工和工会组织之间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责、权、利关系:所有者与全体员工的关系;经营管理者与普通员工的关系;经营管理者与工人组织的关系;工人组织与职工的关系。劳动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1、兼顾各方利益原则;2、协商解决争议原则;3、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4、劳动争议以预防为主的原则。二、劳动关系管理的基本要求1、规范化——合法性(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统一性(全体员工执行的统一,在同一时期内的统一);2、制度化——明确性(明确职责、权限、
    2023-04-28
    204人看过
  • 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争议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事先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经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
    2023-05-02
    347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终结如何终止合同
    用人单位终结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一定要谨慎终结的理由,且要与法律规定允许的方式、条件进行,否则有被判终结劳动关系违法的风险,而最终付出不必要的代价。法律法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讨论纪要》二、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及处理5.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已成为用人单位一员,身份上具有从属关系,双方确已形成了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可以综合下列情况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1)劳动者已实际付出劳动并从用人单位取得劳动报酬;(2)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了管理、指挥、监督的职能;(3)劳动者必须接受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
    2023-04-26
    82人看过
  • 如何处理劳动争议和债务关系问题
    被告张平曾是原告**酒店所雇用的酒店部经理。在此期间,被告为原告代销了几张消费卡,部分消费卡未能与原告结算。此外,被告签署了5份消费账单,并承诺将其记入其账户。后来由于矛盾,双方未能结算,故原告催告被告结算,但日后原告通知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消费卡20万元,支付5张消费单5000元,处理意见:本案审理期间,认为本案存在两种法律关系: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消费卡销售金额纠纷部分以劳动合同关系为基础,劳动部门尚未解决和仲裁,不属于本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的;被告签署的5000元是被告确认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法院可以处理这部分纠纷。但在程序上如何处理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案件应当判决,实质性问题和程序性问题可以以判决的形式处理。我们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5000元消费费的主张,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20万元消费卡的主张第二意见:判决驳回原告起诉。原告与被告之间的
    2023-05-07
    421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时间如何确定
    在经济等各个方面不断发展的前提下,人们为了获取收益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可以自动终止也可能因为法院的判决等导致终止,怎么劳动关系终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呢?我们来了解下相关内容。劳动关系终止时间如何确定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由于劳动关系与一般的民事关系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它的建立、终止,是根据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一定的招工、退工手续来确定的。但办理退工手续的前提
    2023-04-19
    171人看过
  • 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劳动关系何时终止
    一、劳动关系的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以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法律提倡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即用工之日就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就不属于违法行为。事实劳动关系主要的几种情形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
    2023-06-18
    370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关系怎样办理
    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关系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自行终止;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职工在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经所在单位同意,职工可以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如果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录取,职工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即随之终止。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职工一旦考取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他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就即行终止。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
    2023-08-07
    360人看过
  • 如何正确理解“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如何正确理解“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49号),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16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作了如下解释:“该规定中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对此解释的直观理解可以认为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订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一方可以提出终止这段劳动关系,既然是终止劳动关系,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2023-04-22
    154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和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分别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终止相关知识1、什么是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2、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可能是客观的,也可能是主观的;有时来自劳动关系主体某~方面,有时是双方共同的,或者来自外部环境;有时是某一个关键因素,更多时候是多个因素交织在一起;有些是合法的,有些是不合法的;有些和劳动过程密切相关,有些和劳动过程几乎没有联系,等等。因此,分析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事实上往往比较复杂。
    2023-04-29
    357人看过
  • 离职和终止劳动关系是什么,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因呢
    一、离职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公私机关的工作人员因退休、辞职、停职、免职、死亡等原因,脱离其所担任的职位。二、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三、劳动方式终止的方式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可能是客观的,也可能是主观的;有时来自劳动关系主体某~方面,有时是双方共同的,或者来自外部环境;有时是某一个关键因素,更多时候是多个因素交织在一起;有些是合法的,有些是不合法的;有些和劳动过程密切相关,有些和劳动过程几乎没有联系,等等
    2023-02-25
    426人看过
  • 公司注销后如何合法地终止劳动关系
    一、公司注销后如何合法地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注销劳动关系自然终止,不需要特意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公司注销劳动合同终止后,公司应当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且公司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具体按照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外资企业注销流程怎样走1.公司董事、股东通过会议作出终止企业并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同时董事会还需要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正式成立清算委员会。2.清算委员会会持有股东会决议以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公司设立的机关部门提出申请,机关部门批准后,出具有批复文件,批复日为清算开始日。3.协同会计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出具审计报告。4.在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的60日内,需要在省级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公告。5.清算委员会处置
    2023-08-13
    440人看过
  • 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如何提取
    一、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如何提取终止劳动关系可拿着相关的材料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件: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等等。二、公积金提取的条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
    2023-06-15
    96人看过
  • 不服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如何处理
    如果是劳动者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但有条件限制。一、劳动仲裁追诉几年劳动争议没有追诉期,但有一年的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二、仲裁裁定书错误怎么撤销啊?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定书存在错误,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三、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诉讼时效是多久劳动争议应当先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
    2023-04-11
    40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有争议的劳动关系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15
      解决劳动争议主要适用的途径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 (1)和解指争议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通过协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相互让步或让一方让步,从而求得矛盾的解决,和解后当事人仍然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权利。 (2)调解是由第三者居间调和,通过疏导说服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办法,分为诉讼或仲裁中调解与诉讼或仲裁外调解,此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特征。 (3)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它既
    • 关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争议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3-24
      1、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 解除劳动关系的争议能否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的争议如何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对仲裁范围作了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争议属于该范围。且参照第十五条的规定,达成协议后仍可仲裁。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
    • 劳动关系终止是否影响劳动关系终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与《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同时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但并非所有方面都是举证责任倒置。是劳动争议发生一年之内,不是劳动关系终止。
    • 双方协议终止劳动关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5
      可以的,民事行为当事人可以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