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养老补助的内涵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4:11:53 189 人看过

一次性的养老补助是属于企业的个体行为可能是为了提高职工福利。如果交纳的养老保险没有交够15年就到了退休年龄,那么就会一次性发给你养老补助,或退回你交纳的保费。或者是企业的独生子女父母也能得到一次性养老补助。

一次性养老补助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于某原系济南某公司职工,于2011年5月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但该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一直未支付她一次性养老补助。2012年5月15日,于某因此向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仲裁委经审理,裁决该公司支付于某一次性养老补助9328.8元。该公司不服,向历城区法院提起诉讼。

该公司辩称,独生子女养老补助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不应受理,现仲裁委裁决单位支付于某一次性养老补助是错误的。

于某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历城区法院审核后裁定将案件移送至市中区法院处理。

法院认为:《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1条第2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55号)第2条第2项规定: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独生子女父母,属正常运转企业职工的,一次性养老补助由企业在为职工办理退休时发放;企业有能力支付而未支付的,有关部门应当负责督查处理,职工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根据上述规定,该公司与于某发生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于某系独生子女母亲,该公司应按规定在为于某办理退休手续时,向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

法院于是判决:该公司支付于某一次性养老补助9328.8元(31096元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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