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第十七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方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机构派员到场。
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48小时内进行;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七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方或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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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单位存放尸体的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1医疗单位存放尸体的规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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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耽搁不能马上处理尸体,尸体在医疗机构的存放时间是多长时间?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7(1)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尸体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经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 (2)对经核查无法确认尸体身份的,应当在地(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认尸启示,登报后10日仍无人认领的经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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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处理期限是多久医疗事故找到尸体后,多久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3患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死亡的,如果医院和患者家属对死亡原因存有争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尸检。之后,患者家属应当对尸体做出处理,医院没有继续保留尸体的义务,但如果过期后患者家属不对尸体进行处理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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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尸体解剖规则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19根据《解剖尸体规则》(一九七九年九月十日卫生部重新修订发布试行)二、法医解剖:限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以及医学院校附设的法医科(室)施行。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法医解剖:1.涉及刑事案,必须经过尸体解剖始能判明死因的尸体和无名尸体需查明死因及性质者;2.急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者;第八条病理解剖或法医解剖,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向委托单位发出诊断报告。如发现其死因为烈性传染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