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的责任义务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6:12:49 427 人看过

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是确保按时竣工的第一步。承包人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好开工的一切前期工作,如施工方案、原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使用、场地的平整、施工必备的水、电、道路的畅通等。

(二)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三)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四)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一、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

(一)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法定义务,发包人应按照承发包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应按时支付的工程款包括承发包合同有约定的预付款(备料款)、进度款和结算款以及已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应当返还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保修金等款项。发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责任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按照约定的分工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各种材料和设备

3、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接受竣工工程并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二)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期开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2、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

3、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建设;

4、对建设的工程负瑕疵担保责任。

二、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方的义务是什么

(一)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我国是一个土地资源匮乏的国家,人多地少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必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为此,国家建立了严格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对耕地实行特种保护,以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承包地是用于农业的土地,承包方必须维持承包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擅自将承包地用于非农业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该项义务要求承包方在承包经营的过程中,应当保护承包地的土地生态及其环境的良好性能和质量。在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同时,注意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土地的质量和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盐渍化等,保护和提高地力。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预付款相关文章
  • 协助执行义务人的责任承担
    [案情]2005年1月8日,甲市人民法院因吴某诉魏某、于某借款纠纷案,以(2005)甲民初字第00100号、第001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于某购买的坐落于乙市的枫丹丽舍E3楼三单元一层101号房产。1月10日,甲市人民法院向乙市房管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内容为:在涉案房地产办理产权后不得为该房屋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因枫丹丽舍E3楼三单元一层101号为开发商预售时的房屋名称,而甲市人民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时,该房屋所属楼盘已经办理初始登记,登记名称为公安机关核定的名称乙市新建材城中路1号27号楼3单元1层101房,乙市房管局没有查到该房屋的登记信息。该局于1月12日书面回复甲市人民法院:未查到在我局的权属登记信息,我局将进行再次核查,已上网协助查封。1月25日,乙市人民法院因另一案件也对上述房产进行查封,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的地址亦是枫丹丽舍E3楼三单元一层101号。乙市房管局同样没
    2023-06-06
    487人看过
  • 法律责任与狗咬人:狗主人应当承担的义务是什么?
    狗咬了人狗主人应当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饲养动物对别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别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根据相关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狗咬人主人承担什么责任狗咬人,主人一般负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但如果主人能够证明被害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主人可以不承担责任或者相应地减轻主人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
    2023-07-08
    488人看过
  • 出租人的违约义务和责任是什么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的义务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取得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1。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需要交付占有物使用的,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和使用。交付占有不需要使用的,出租人应当使其处于承租人可以使用的状态。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被承租人直接占有的,承租人有权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时起使用租赁物。2。租赁合同是连续合同。在租赁物存续期间,出租人有义务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的质量,使租赁物处于约定的使用状态。如果质量下降,承租人的收入或其他权利将受到损害,承租人应保持、修理并恢复原状。因修理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和收入的,出租人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但租赁物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习惯由承租人修理或者因承租人过错造成租赁物损坏的除外。3。出租人应当保证交付的租赁物能够按照约定为承租人使用和受益,即交付的标的物必须符合约定的用途。4。出租人应保
    2023-05-07
    85人看过
  • 包联责任人的含义
    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的原则,将攻坚行动作为一项政治工程、责任工程、民心工程抓实抓好,积极推进攻坚行动制度化、常态化。要建立领导包联责任制度,明确包联人、包联单位、工作职责、检查频次等内容;要建立包联工作台账,将包联企业情况、督导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内容详细记录入账。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全部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真正把包联责任落到实处。包联责任人是什么包联责任人指的是包某个人的联系责任人,他的一举一动,他的一言一行你都要包他的。要建立包联工作台账,将包联企业情况、督导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内容详细记录入账。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全部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真正把包联责任落到实处。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三)做实网格党建,促进精细化治理。根据地域、居民、驻
    2023-07-21
    158人看过
  • 清算义务人是指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是谁?
    清算义务人是指在公司解散时,依法负有组织成立清算组织,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的责任主体。如果不履行清算义务,清算义务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公司是一个社会组织体,在其构成部分中谁负有组织清算的义务一直在法律上未获明朗。我国新《公司法》虽然规定由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确定的人员组织清算,但仍未明确规定承担清算义务的主体究竟是谁。理论上,也有学者主张由董事会承担清算义务,认为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关,对公司的事务较为了解,让董事会承担清算义务,一方面有利于实现公司事务的连续性;另一方面有利于清算事务的顺利进行,从而提高清算效率。国外公司立法中就有许多这样的规定。笔者认为,上述理由仅仅说明让董事作为清算人参与公司的清算工作是便利而得体的,但并不能满足通过确定清算义务人明确责任主体的立法目的。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清算义务人应当是全体股东。正面来讲,清算是公司制度设计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2023-03-15
    317人看过
  • 债务人去世后,保证人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1、首先分析主合同是否具备法律的效力;2、具体分析保证人提供的保证方式。一般保证存在有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既可以向连带保证人要求承担责任,也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要求承担责任;3、看是否还处于保证期间内。在保证期间内的,保证人需要承担责任。债务人死亡如何办如果借款人死亡,贷款人可以向借款人的继承人索赔偿还。借款人死亡后的赔偿标准:1、遗产分割后,继承人和受赠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按顺序按比例承担偿还责任;2、借款人死亡后,在分割遗产时,必须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将属于已故配偶的财产归配偶所有,其余财产属于已故借款人的财产;3、债务人死亡前,只要找出共同债务,生存一方应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
    2023-07-01
    152人看过
  • 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责任承担
    《公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清算义务人如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债权人可在造成损失范围内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清算义务人承担的是补充赔偿责任,即债权人应当先行要求债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在穷尽各种方式后债务人仍未能全额赔偿,且清算义务人未能及时履行成立清算组义务的,可在由此造成的公司财产损失范围内,要求清算义务人予以赔偿。《公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直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清算义务人承担的是连带清偿责任,对于未获清偿的债权,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清偿,亦可直接要求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清算义务人清偿。同为消极的不作为行为,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责任性质,其适用条件有必要加以区分。第一款不作为所造成的后果,仅针对于公司的财产范围,如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
    2023-05-03
    274人看过
  •  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的义务是什么?
    本文对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园林绿化垃圾、动物尸骸、粪便和市政污泥等内容的改写进行了说明,保持其意义不变。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废物、园林废物、动物遗体和城市污泥等可回收的废物应当回收利用或者安全处置;不可回收的废物应当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回收容器内,防止污染环境。以下是对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园林绿化垃圾、动物尸骸、粪便和市政污泥等内容的改写,保持意义不变:1.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废物、园林废物、动物遗体和城市污泥等。2.工业废料、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垃圾、公园和城市垃圾等。3.工业污染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废物、城市绿化垃圾和动物尸体等。4.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废物、园林废物、动物遗体和市政污泥等。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等在经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其投放、收集、转运、
    2023-09-11
    183人看过
  •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包括
    一、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包括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包括:1.隐蔽隐蔽工程的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2.施工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3.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在合理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承包方是否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协商一致可以。如果实践中出现了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等情况,则承包方就可以要求进行合同的变更。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三、承包人的索赔程序有哪些承包人的索赔程序一般有以下几方面: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以后,或者承包人发现索赔机会,应先
    2023-05-03
    50人看过
  •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要承担什么义务及责任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主要有两点,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
    2023-05-02
    363人看过
  • 什么是工程发包人要承担的责任?
    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要求停工、窝工损失赔偿。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民法典》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行进度、质量进行检查。4、组织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验收。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6、交付使用。发包方对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支付价款后应及时交付使用,发挥建设工程效益。一、工程项目承包人要承担的责任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
    2023-06-24
    236人看过
  • 行纪人未尽保管义务的责任是什么
    行纪人是需要承担保管义务的,如果没有尽到自己保管的义务,那么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保管的一些物品毁灭了或者丢失了需要进行赔偿。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一、仓储合同中存在哪些注意事项仓储合同中的留置权注意事项有:1.保管人不得无故扣押货物,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交还仓储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如果保管人尽了保管义务,而存货人没有支付保管费,留置权的基本前提即成就;3.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存货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存货人不得以保管人负有返还保管物为由对抗保管人行使留置权。二、留置权产生前提1、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权只能在动产上产生。2、权的发生与该动产的占有有牵连关系。对于牵连关系,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三种: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如在保管合同中,委托人到期没有支付保管费用,则保管人有权留置保管
    2023-06-21
    405人看过
  • 各族人民的义务与共同责任是什么?
    民族复兴。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我国政府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承担着重要的职能,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对人民负责为基本原则。维护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是什么1、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2、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3、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
    2023-07-15
    477人看过
  • 劳务队伍分包责任制的含义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签约须知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元/月(小时)。(年度)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投诉电话:
    2023-02-20
    31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预付款
    词条

    预付款是在合同签订成立后,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预先向另一方所支付的部分款项,其特点在于预付款的支付行为无数额限制且具有一定的承诺作用,同时也是一项无双向或单向担保效力的清偿行为。... 更多>

    #预付款
    相关咨询
    • 贷款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担保人的义务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6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需注意以下几点:1、由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单方性、无偿性的法律责任,故对保证人尽了义务而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应该免除保证人一定范围内的保证责任。2、保证存续的基础是保证人对债务人的信任,因而一旦发生债务人变动时,保证人一般不再为该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贷款合同发生变更,又未获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时,保证人也不应为此承担责任。3、在商业银行与借款人的贷款活动中,常
    • 安保义务人没尽义务是否承担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5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列为共同被告。你的头部被甲砸伤,而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酒店具有过错,所以你的医疗费应由甲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无偿保管的责任人和义务人包括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1
      无偿保管人有以下义务和责任: 1、出具保管凭证; 2、妥善保管保管物。但是因为保管人无偿保管,其所承担的是较轻的注意义务; 3、除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一条规定,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第八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
    • 2022年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具体包括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01
      工程承包应承担以下责任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 承让人违反保密义务承担什么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9
      受让人违反保密义务将承担什么责任受让人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停止侵害、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泄露秘密而给让与人带来的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