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规范宅基地征收程序
如下规范宅基地征收程序:
1.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需要征收土地,市、县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应当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2.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是申请土地征收的重要依据。
3.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前期调查结果为准。
二、宅基地征收的补偿项目
1.土地征用补偿:用地企业依规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村经济机构以其土地资源被征用土地导致财产损失而支出的一种补偿金。
2.青苗补偿费:用地企业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地上青苗的因征收土地遭受损坏,向栽种该地上青苗的的个人和单位付款的一种赔偿花费。
3.附属物赔偿费:用地企业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属物,如房子、其他设备,因征收土地被损坏而向该所在人付款的一种赔偿花费。
4.安置补助费用:用地企业对被征收土地企业安装因征收土地所产生的过剩人力资本而支出的赔偿花费。
三、宅基地征收需要多久
农村征地流程大概需要60日左右。国家征收土地的,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会进行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有异议的还需要召开听证会,经过一系列程序之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可以征收土地。
-
五保户宅基地如何征收
71人看过
-
征收土地后如何安排宅基地
419人看过
-
征地程序不规范,如何维权
390人看过
-
复垦宅基地如何征收补偿
122人看过
-
国家有关部门征收宅基地的程序
144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征收新规宅基地怎么规定标准
198人看过
-
如何申请农村宅基地,申请宅基地审批程序,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如何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9如果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有以下三点:一、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调查符合建房条件的,可填写用地申请表,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
-
商洛宅基地征收如何给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2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出台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房地一体化原则,征收农村房屋,对房屋进行了补偿,也就是对房屋下边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了补偿,因此不再单独对宅基地补偿。 但是一些地方农村房屋修建的层数较多,于是就出现了宅基地面积小,房屋面积大的情况,为降低拆迁成本,拆迁方将房屋评估一个较低价格,然后再对宅基地进行单独补偿,这种补偿方案,看起来房地都有补偿,实际上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
宅基地范围如何界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4农村宅基地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
农村宅基地如何征收政策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5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
-
土地变更程序?农村宅基地如何变更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6按照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农用地转用,也就是耕地变成建设用地,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建住宅应当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人民政府批准.村里是无权批准的。 2、该条同时规定,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这就是说,如果你现在的建房所在地如果规划用途为农用地(耕地属于农用地),则不能建设,否则要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