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的法律后果有何不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6:13:34 251 人看过

以随意殴打他人的方式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行为与故意伤害行为在犯罪的客观方面极为相似。区别从案件发生场所看。随意殴打他人一般发生在公共场所。而故意伤害行为人往往对于伤害场所精心选择,有时为追求犯罪更易得手,会挑选人少、偏僻的场所。

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那个重

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都会受到《刑法》的处罚,但是相比于寻衅滋事罪来说,故意伤害罪在量刑上面是更重一些的。按照《刑法》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有三个不同的量刑幅度,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判处死刑。但若是犯寻衅滋事罪的话,量刑幅度只有一个,最高只能对行为人判处5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0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区别 刑事审判参考
    1、主观故意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2、从行为侵害的对象向上来看,故意伤害罪的被害人是明确的、特定的。而寻衅滋事罪的对象是随意的,不特定的。3、在客观行为方面。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的起因往往是因为小事或者根本没有任何原因,行为人是为了寻求精神刺激而无事生非,以一种不是理由的理由随意殴打他人。而故意伤害从行为人实施的手段上看明显具有伤害的故意,伤害他人一般不具有随意性。4、从二者侵害的客体上来说,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而不是他人的生命权或者其他权益,侵害的客体比较单一。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相对比较复杂,既侵害了社会公共秩序,有可能还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权,但是寻衅滋事罪以侵害社会社会公共秩序为主要特征。一、寻衅滋事的基本要件有哪些寻衅滋事罪的
    2023-03-10
    365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的定义是什么,与故意伤害罪有何区别
    一、寻衅滋事罪的定义是什么,与故意伤害罪有何区别寻衅滋事罪,乃肆无忌惮地寻求挑衅,滥用暴力或情绪化的手段随意侵犯他人,续而骚扰他人人身自由及生活环境,或是任意摧毁、占有属于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甚至在公共场合制造混乱、引起骚动,严重损害社会秩序稳定之恶性行为。此罪名涉及的犯罪主体(以下简称携罪者),不同于故意伤害罪中的施害主体。此外,这两种罪行的主观要件(即犯罪人的心理状态)同样都是明知故犯,但二者的故意内容却存在显著差异。《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二、
    2024-07-22
    116人看过
  • 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的区别,故意伤害的刑事处罚
    一、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的区别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有如下区别:1.主观故意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2.从行为侵害的对象向上来看,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对象往往是不特定的人。而故意伤害的对象往往是特定事情的特定关系人。3.在客观行为方面。故意伤害所侵害的对象往往比较特定,且在伤害行为实施之前往往有一个准备过程,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是有预谋的伤害他人。而寻衅滋事往往对对方的人是侵害的对象比较随意,见到某人打某人。4.从二者侵害的客体上来说,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而寻衅滋事罪侵害既侵害了社会公共秩序,有可能还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权。二、故意伤害的刑事处罚故意伤害的形式处罚根据情节严重性有所不同: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2023-06-19
    114人看过
  • 故意损害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为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2023-04-22
    132人看过
  • 怎么样区分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
    关于怎么样区分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一、怎么样区分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1、犯罪主体:两罪的主体范围不同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范围较为特殊,包括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和十六周岁以上的两类,前者主要为重伤承担刑事责任,而后者则包括对轻伤和重伤都承担刑事责任。而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2、主观方面:两罪的故意内容不同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有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故意。寻衅滋事罪的故意则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促使这种结果发生,其动机就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以达到满足精神空虚的犯罪目的,故意伤害罪则无此动机和目的。从犯罪行为方面看,寻衅滋事罪的起因通常是“无事生非”和随意殴打他人,表现为无端生事和小题大做
    2023-04-20
    113人看过
  • 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两者罪行有什么区别?
    1、动机不同:寻衅滋事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故意伤害往往产生于一定的事由或者恩怨。2、行为对象不同: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往往是特定事情的关系人。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认定寻衅滋事罪,致人重伤死亡的是故意伤害了。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二者容易混淆。如何有效地把握二者的区别,正确定罪量刑至关重要。二者的主要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主观故意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从主观股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必须有伤害的故意,必须是故意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伤害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使他人的生命受到危害,若是致他人的生命受到危害,则就是故意杀人了。而寻衅滋事罪一般不以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为目的,而是为了寻求一种逞强好胜,耍流氓等
    2023-03-31
    432人看过
  • 怎样区别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哪个刑事处罚重
    一、怎样区别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区别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的方式:1.从犯罪的行为目的与动机来看。寻衅滋事的动机不外乎寻欢作乐、耍威风、逞强好胜,即所谓的无事生非。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动机比较复杂,其目的性较强,就是伤害对方身体健康。2.从犯罪的起因来看。寻衅滋事是“无事生非”,有违常理。而故意伤害往往是事出有因。区分“无事生非”与“事出有因”应当以正常人的常识而不是行为人的认识为判断标准。3.从犯罪对象是否特定来看。寻衅滋事罪往往是随意选择侵害对象,行为人往往有打人取乐、抖威风的动机。故意伤害罪往往是刻意选择侵害对象,目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侵害对象可以是特定的多人,也可以是特定的某一个人。二、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哪个刑事处罚重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两者都会受到《刑法》的处罚,但是相比于寻衅滋事罪来说,故意伤害罪是更重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4-30
    460人看过
  • 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辩护词如何书写?
    一、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辩护词如何书写?(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例文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省××市××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张×
    2023-06-03
    269人看过
  • 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判多长时间
    一、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判多长时间寻衅滋事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严重的,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因此,犯罪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中犯罪嫌疑人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然后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并处罚金,但具体的刑罚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二、寻衅滋事有谅解书还要判刑吗不是不用坐牢,寻衅滋事有谅解书并
    2024-02-16
    96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在司法实践中的界限
    [案情]被告人张某与吕某因琐事发生矛盾。2007年12月20日晚,张某与几个朋友在路边闲逛,突然发现有一人貌似吕某(实际是李某)独自由北向南步行,便尾随李某其后。当李某在某处停下小解时,张某等人认为时机成熟,便一拥而上,不容李某分说,照着李某一顿拳打脚踢。当李某反应过来并表明身份后,张某等人才发现打错人了,便一哄而散。事后,李某经建湖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为轻伤。[分歧]对于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与李某并无矛盾,李某相对于张某而言,属于不特定的他人,张某殴打李某并致其轻伤,具有明显的随意性、临时性和寻求刺激性,应当认定为出于随意,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第二种意见认为,尽管李某与张某并不相识,相对于张某而言,属于不特定的他人,但张某是基于与吕某有矛盾并将李某误认为吕某后,而采取的针对李某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其行为属于
    2023-06-11
    221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如何具体把握
    1、主观故意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从主观股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必须有伤害的故意,必须是故意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伤害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使他人的生命受到危害,若是致他人的生命受到危害,则就是故意杀人了。而寻衅滋事罪一般不以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为目的,而是为了寻求一种逞强好胜,耍流氓等行为来破坏社会秩序。2、从行为侵害的对象向上来看,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对象往往是不特定的人,可以是熟人,也可以是陌生人,只是自己看不惯就惹是生非,寻求精神上的刺激来满足自己非正常的心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些行为人认为别人说了自己坏话或者做出对自己不好的行为而甚至看不惯别人的行为而不分青红皂白的殴打他人,以发泄自己行中的无名怒火,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往往不知道行为人殴打自己
    2023-03-04
    421人看过
  • 怎么区别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
    1、主观故意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从主观股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必须有伤害的故意,必须是故意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伤害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使他人的生命受到危害,若是致他人的生命受到危害,则就是故意杀人了。而寻衅滋事罪一般不以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为目的,而是为了寻求一种逞强好胜,耍流氓等行为来破坏社会秩序。2、从行为侵害的对象向上来看,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对象往往是不特定的人,可以是熟人,也可以是陌生人,只是自己看不惯就惹是生非,寻求精神上的刺激来满足自己非正常的心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些行为人认为别人说了自己坏话或者做出对自己不好的行为而甚至看不惯别人的行为而不分青红皂白的殴打他人,以发泄自己行中的无名怒火,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往往不知道行为人殴打自己
    2023-03-09
    465人看过
  • 故意毁坏财物与寻衅滋事有哪些不同
    一、故意毁坏财物与寻衅滋事有哪些不同1.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毁坏财物侵犯的客体只限于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寻衅滋事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故意毁坏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寻衅滋事主要表现为随意殴打他、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3.犯罪对象不同。寻衅滋事犯罪的对象一般是不特定的,而故意毁损财物的犯罪对象一般是特定的。二、故意毁坏财物罪应该如何量刑处罚1.故意毁坏财产罪,是指故意毁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故意毁坏财产罪中的犯罪通常是由一定的
    2023-09-20
    201人看过
  • 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的量刑如何规定的
    寻衅滋事罪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随意殴打他人型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1、两者主观故意不同。虽然在随意殴打型的寻衅滋事罪中,有时候会出现针对性的目标,但是是否有针对性的目标
    2023-02-19
    13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如何区分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如何区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7
      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难以界定,经常出现两种罪名混淆使用的情形,要准确认定熊某和彭某所犯罪的罪名,首先要厘清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之间的区别,就应当对两种罪名的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分别予以区分: 1、犯罪主体:两罪的主体范围不同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范围较为特殊,包括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和十六周岁以上的两类,前者主要为重伤承担刑事责任,而后者则包括对轻伤和重伤都承担刑事
    • 故意伤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法律依据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4
      寻衅滋事指在公共场所内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他人、横向霸道、肆意挑衅等,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该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犯罪客体是社会秩序。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犯罪,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寻衅滋事罪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已满十六周岁,而故意伤害他人如果构成重伤,则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为年满十四周岁。另外从两种犯罪的行为特征上看,故意伤害罪一般
    • 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的司法认定差异
      四川在线咨询 2024-11-19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刑事犯罪。这两类犯罪在犯罪动机、犯罪行为对象、行为特征以及侵犯客体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差异。 首先,从犯罪动机来看,寻衅滋事犯罪多源于行为人寻求娱乐、宣泄情绪或炫耀武力等不正当目的,这些无意义的暴力行为常常引发社会反感和谴责。而故意伤害犯罪则往往源于具体的恩怨纠纷或利益冲突,其犯罪动机相对更为明确。 其次,从犯罪行为对象来看,寻衅滋事犯罪的
    •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有什么不同之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2-09
      (一)犯罪主体: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主体范围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范围包括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和十六周岁以上的两类。前者主要为重伤承担刑事责任,而后者则包括对轻伤和重伤都承担刑事责任。 (二)主观方面: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但两罪的故意内容有重要差别。 寻衅滋事罪的故意
    •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法律是怎么规定寻衅滋事罪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3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如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