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证明对象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8 12:20:11 388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原告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上诉被告发生的违反法律的行为,并且提交诉讼文书,证明对象,顾名思义就是有足够证据证明该事件真实发生的事实。那么,刑事诉讼法证明对象是什么?我们来看一下。刑事诉讼证明对象,也称证明客体、待证事实或者要证事实,是证明主体运用一定的证明方法所要证明的一切法律要件事实。

(一)证明对象的范围

1、实体法方面的事实包括:

(1)有关犯罪构成要件方面的事实,可以分为:

①犯罪事实是否发生;

②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

③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方法等;

④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包括危害后果与犯罪行为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的主观罪过,包括故意和过失以及犯罪动机和目的等;

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否追究刑事责任。诉讼理论界为指导司法实践,将上述需要证明的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概括为“七何”要素,即何人;何事;何时;何地;何方(法);何因;何果。

(2)作为从重、加重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理由的事实。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和犯罪后的表现。

(4)排除行为违法性的事实

2、程序法方面的事实包括:

(1)关于回避的事实;

(2)影响采取某种强制措施的事实;

(3)关于耽误期限是否有不能抗拒的原因等事实;

(4)违反法定程序的事实。

(二)免证事实(不需要证明的对象)免证事实一般包括司法认知、推定和自认三种。具体来说,在我国,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

1、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

2、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

3、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

4、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

5、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所了解,其内容博大精深,如果是法律爱好者,应该不断的去钻研其有价值的部分,不断的充实自己,开拓视野,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09: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明对象相关文章
  • 什么是死刑案件的证明对象
    死刑案件的证明对象是被告人犯罪事实:(1)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犯罪客观方面待证事实犯罪构成要件待证事实(2)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3)影响被告人定罪的身份情况;犯罪主体的待证事实(4)被告人有刑事责任能力;(5)被告人的罪过;犯罪主观方面待证事实(6)是否共同犯罪及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量刑证据待证事实(7)对被告人从重处罚的事实。【律师提示】①对被告人从重处罚的事实,要证明到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②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事实,不要求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法条链接】《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三款办理死刑案件,对于以下事实的证明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一)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二)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三)影响被告人定罪的身
    2023-06-04
    97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是由哪些方面的事实构成
    诉讼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需要证明的事实为除了以下事实之外的事实: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众所周知的事实;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等。一、对哪些事实当事人不需要举证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规律及定理;(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二、补强证据的数量有限制吗对于补强证据的数量,只能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自由裁量。法官既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一个补强证据,也可以要求其提供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补强证据。当然,
    2023-03-11
    215人看过
  • 证明对象的程序法事实
    程序法事实是指对解决诉讼程序问题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这些事实如不加以证明,就会影响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影响案件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需要证明的程序法事实通常有:有关回避的事实、决定对人犯或当事人应否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和有关诉讼期限(见期间)的事实,以及违反法定程序的事实。1、有关回避的事实根据中国诉讼法中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况,在决定是否回避以前,应当加以证明。2、决定对人犯或当事人应否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如刑事诉讼中的人犯是否患有重病或怀孕,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是否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等事实。3、有关诉讼期限的事实如根据诉讼法规定可以申请顺延诉讼期限的理由,应当在人民法院裁定以前进行调查。4、违反法定程序的事实如原审法院无管辖权;应该公开审判而未公开审判,不应该公开审判而公开审判;应该组成合议庭而未组成合议庭,只由审判员进行独任审判;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
    2023-06-11
    13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明与刑诉证明有什么不同?
    一、民事诉讼的证明指人民法院、诉讼参加人及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依照法定程序,提供、收集证据,审查核实判断证据,运用证据查明民事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二、民事诉讼证明的特征1、证明主体主要是当事人。2、性质主要是一种他向性证明。3、证明目的是证实诉讼中的争议事实,说服审理案件的法官,追求有利于自己的诉讼结果。4、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和规范性。5、其证明手段限于具有证据能力的证据。三、民事诉讼证明与刑事诉讼证明的区别1、证明主体不同。在刑事诉讼中,证明主体主要是控诉机关和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具体包括人民检察院、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明主体主要是当事人。其中,在民事诉讼中,证明主体是各方当事人,并且根据证据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分别由各方当事人就一定的事实进行证明;而在行政诉讼中,证明主体主要是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由其对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证明。2、证明对象不同
    2023-06-03
    111人看过
  • 民诉证明对象的概念和范围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中所证明对象的概念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可以证明案件相关问题,对案件有解决作用的事实。其范围一般包括:程序法律事实、实体法律事实等。一、手机聊天记录可作为法律证据吗手机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法律证据的。电子数据可正式作为证据,这些电子证据包括了微博、微信等,并且还细化并扩大了一些电子数据的范围,其中就包括手机微信聊天记录。一、法律证据的类型有:1、物证、书证。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2、证人证言。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3、被害人陈述。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受害情况及案件的有关其他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本人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述,或称口供,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
    2023-03-01
    467人看过
  • 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的追究对象分别是那些
    刑事诉讼法的追究对象是犯罪的个人与单位,而监察法追究的对象是职务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一、监察法的内容第一条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第三条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第四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
    2023-06-25
    403人看过
  • 民事诉讼反诉对象是谁,反诉的特征是什么
    案件的被告。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从时间上讲,反诉必须在本诉的法庭辩论终结结束前提出。反诉是一个独立的诉讼,所以也必须满足起诉的基本条件,即(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到反诉里就是,(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反诉之所以在本诉程序中提起,其目的就在于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以达到维护其自身利益的目的,所以反诉的请求与本诉的请求相对立。且反诉与本诉
    2023-06-20
    305人看过
  • 比较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证明标准
    比较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证明标准:1、证明主体不同。在刑事诉讼中,证明主体主要是控诉机关和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具体包括人民检察院、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明主体主要是当事人。其中,在民事诉讼中,证明主体是各方当事人,并且根据证据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分别由各方当事人就一定的事实进行证明。2、证明对象不同。在刑事诉讼中,证明对象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事实以及是否具有从重、加重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事实。在民事诉讼中,证明对象主要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3、证明手段不同。在证明手段方面,虽然三大诉讼法关于证据种类的规定基本相同,但同一种类证据在不同诉讼中的证明意义却不完全相同。如在民事诉讼中,被告的承认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免除原告对事实主张的举证责任;但在刑事诉讼中,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023-08-13
    385人看过
  • 法院诉讼标的是诉讼的对象吗
    是的;诉讼标的作为当事人争议并要求法院进行审判的对象,在具体民事案件中应根据什么标准予以识别,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法学者争论最激烈的理论之一。对于诉讼标的的识别,主要有三种学说,即传统诉讼标的理论、新诉讼标的理论和新实体法理论。目前从整体上看,新诉讼标的理论,也即以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确定诉讼标的的理论,在理论界已占据统治说的地位。一、诉讼标的因素区别(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
    2023-06-28
    394人看过
  • 诉讼标的规定的对象是什么
    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争议的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予以解决的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或权利。诉讼标的是诉的两个构成要素之一,在任何一个诉中,都必不可少。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提出的要求保护的实体权利,被告反诉时提出的实体权利要求,第三人通过人民法院向本诉的原告和被告同时提出的实体权利要求,都有其诉讼标的。诉讼标的与标的物不同。前者是指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后者,是指当事人争议的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例如: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要求被告偿还1000元借款的诉讼。在这一诉讼中,原、被告之间发生纠纷的1000元借款的借贷关系与返还行为,是本案的诉讼标的;这1000元人民币,则是这一权利义务关系所指的对象,是标的物。不能将标的物与诉讼标的相混淆。诉讼标的是每诉必备的要素,而标的物则不是。在因为身份关系而发生争议的诉讼中,则只有诉讼标的,而没有标的物。一、与其他诉讼因素的区别(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
    2023-02-26
    122人看过
  • 诉讼保全的对象是什么,诉讼保全的方式是什么
    一、诉讼保全的对象是什么1、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2、证据。二、诉讼保全的方式是什么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三、诉讼
    2023-06-03
    243人看过
  • 什么是单位证明,单位证明能否成为刑事诉讼证据
    什么是单位证明: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单位证明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以组织名义出具的证实某一事实的书面材料。许多刑事案件在审理中会遇到作为证据使用的单位证明。有人认为,单位证明不能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使用,因为它是以组织名义出现的,而组织又必须通过某些个人以证人证言的形式来作为证据使用。事实上,对此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单位证明能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吗:1、符合证据条件的单位证明可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因此只要单位证明反映的事实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就应当作为刑事证据来使用。(2)单位证明以书面陈述的内容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这也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书证的表现形式。(3)某些涉及案情的年龄、职务、价格等问题,无法来用证言解决,仍需要由有关单位以组织名义出具证明来证实。2、单位证明作为刑事诉讼证据的范围。在刑事
    2023-06-14
    204人看过
  • 离婚案件的诉讼对象是什么
    1、离婚案件的诉讼对象是什么诉讼对象是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通过审判活动需要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一个特定的主题,通常由原告的索赔决定。诉讼标的使诉讼具体化,以区分不同类型的诉讼。在支付诉讼中,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的实质性请求,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质性请求。例如,赡养费诉讼的对象是当事人之间的赡养关系和赡养费的支付要求。确认诉讼的客体是原告请求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如果收养行动得到确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是该行动的主题。变更诉讼的客体是原告请求变更或消灭的民事法律关系。例如,在离婚诉讼中,诉讼的对象是现有的夫妻关系。诉讼标的不同于诉讼标的。标的物是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及其具体物质形态所指向的客体。在财产分割诉讼中,诉讼标的是财产的产权,诉讼标的是财产本身、货物或者一定数额的金钱。非财产权益诉讼有诉讼标的的,不一定有诉讼标的
    2023-05-07
    130人看过
  • 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扭送的对象包括哪些?
    一、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扭送的对象包括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正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一)扭送性质:1、扭送是法律赋予公民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手段;2、扭送并非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学者认为扭送是一种刑事独立强制措施】。(二)扭送适用对象范围:理论上认为扭送的对象是现行犯/准现行犯/有合理理由怀疑犯有重罪或脱离强制措施的嫌疑人。1、现行犯:指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不含预备犯】;2、通缉犯:指通缉在案的;3、越狱犯:指越狱逃跑的;4、追捕犯:指正在被追捕的。二、扭送的特点1、扭送主体的广泛性。实施扭送行为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公民。这说明扭送是公民一项普遍的权利,法律赋予每个公民扭送权,公民可以运用这种权利保护自己、帮助他人,
    2023-06-03
    6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证明对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实体法事实指对解决案件实体问题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如被告人的身份、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等。程序法事实则包括关于回避的事实、影响采取某种强制措施的事实等... 更多>

    #证明对象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定义是什么,民事诉讼中证明对象的特点都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8
      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定义:证明对象又称证明客体,是指证明主体运用一定的证明方法加以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的实体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要件事实。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是指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答辨、反驳和提出反诉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人民法院认为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其他事实,都
    • 什么是以身份证为证明对象的民事诉讼,关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7
      证明对象,也称为待证事实,是指证明主体运用证据予以证明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简单说就是需要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原则上,所有的案件存在争议的事实均需要证明。但是,除了免证事实之外的事实,均应当成为证明对象。免证事实的范围:(1)众所周知的事实;比如说十月一日是国庆节,五月一日是国际劳动节,太阳每天从东方升起,从西边落下去,初一.十五月亮会圆。这些当事人不需要证据证明。(2)自然规律和定理,例如1=2
    • 刑事诉讼法证明对象的范围是什么,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事实包括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证明对象是指诉讼中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最高法院《解释》第52条规定:“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被告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六)被告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或者酌定从
    •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是什么最新刑事诉讼证明责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28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一般是指对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明责任承担。公诉案件中的证明责任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的证明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 什么是对象的证明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4
      刑事诉讼 实体法事实是指对解决案件实体问题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即通常所说的案件事实。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实体法事实是指对定罪量刑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它分为:犯罪事件的事实和被告人的个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