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结算需要带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09:50:23 145 人看过

一)报销医疗费应携带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3、《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4、费用票据原件;

5、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的用药和检查同意书、床位费或内置固定物超标准同意书、住院费用明细,加盖相关科室印章;

6、门诊治疗的提供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复式处方(门诊的复式处方与医疗保险处方一致,加盖“工伤保险”条型章),检查单等。

二)领取伤残补助金需准备以下材料:

1、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由用人单位填写的《工残(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办理工亡职工待遇,应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2、有法定效力的工亡证明;

3、由用人单位填写的《工残(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4、有供养亲属的,提供被供养亲属有效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填写的《职工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审批表》一式三份。

一、工伤赔偿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4、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6、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8、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0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绍兴市工伤保险待遇结算须知
    一、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鉴定,由用人单位到市社保局医保中心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工伤待遇结算手续。二、结算所需资料:(1)无伤残等级的工伤:填报《职工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结算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原件、医疗费原始发票(住院治疗的须提供住院费用清单)。(2)有伤残等级的工伤:填报《职工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结算表》和《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费用审批表》各三份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职工伤残程度鉴定申请表》原件、医疗费原始发票(住院治疗的须提供住院费用清单)。(3)因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填报《职工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结算表》和《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费用审批表》各三份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
    2023-03-17
    215人看过
  • 工伤待遇结算单怎么打印是正确的?
    1、登录当地社保部门的官方网站,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按照相关的操作进行打印。2、带上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当地社保部门的柜台,要求工作人员为其打印。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内的生活护理费;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用人单位于每月10日前到社保分中心办理申报结算手续。分中心为用人单位打印相关待遇核定表,用人单位核对无误后加盖单位经办人章确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可通过代发机构于每月20日划拨到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社发账户;其它待遇发放至用人
    2023-04-13
    101人看过
  • 工伤待遇怎么赔,上海九级工伤待遇是什么?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补偿。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关系,再看一下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肯定在这里面有相关规定。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了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伤残等级可以根据诊断结论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做个初步判断,最终以劳动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工伤保险待遇中,有些内容与本人工资有关,《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对本人工资作出了定义,指的是工伤保险缴纳基数。而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单方面的义务,低水平缴纳工伤保险的受益人是用人单位,受害人却是劳动者,这就造成了对劳动者的极大不公,所以,根据公平原则,与本人工资相关的补偿如果偏低,用人单位应该补齐。所以,当你
    2024-01-08
    430人看过
  • 工伤终结后一次性待遇有什么?
    一、工伤终结后一次性待遇有什么?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工伤职工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职工给予的医疗保障费用和伤残就业补助。工伤后的一次性赔偿是指企业员工因公受伤后,国家除了工伤津贴、医疗费、生活护理费外,额外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依据因公受伤情况,分为十级。各省市经济发展不一,其订立的补助标准也不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劳动者工伤多久给赔偿?工伤赔偿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两个程序后,才能赔偿,由于存在地区间差异,具体的时间不好一概而论。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
    2024-01-29
    461人看过
  • 伤残待遇和工伤待遇的内容是什么
    一般来说,伤残的待遇比工伤好,但根据实际情况会有所不同工伤医疗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治疗费及辅助设备安装配置费。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要求的,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康复治疗费用。受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设备安装配置费。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国家标准支付。辅助设备的安装、配置费用一般以有限的方式支付其次,伤残待遇的内容包括一次性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和生活照料费一次性伤残津贴。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十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根据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补助。一至十级残疾职工一次性补助标准为24-6个月工资。根据《工伤管理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
    2023-05-07
    500人看过
  • 什么样的伤病才算工伤保险待遇
    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伤害: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这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即“三工原则”。2、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如果是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况,很难确定职工已死亡还是暂时失去联系,本着尽量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精神,这种情况也应认定为工伤。3、患职业病。职业病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职工经诊断或鉴定确患职业病,并经过工伤认定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病关系处理损伤为主要作用的,既往伤/病为次要或者轻微作用的,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进行鉴定。损伤与既往伤/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当的,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适度降低损伤程度等级,即等
    2023-08-06
    135人看过
  • 工伤的待遇有哪些,遭受工伤有什么待遇
    一、工伤的待遇有哪些工伤的认定: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6)规定,职工由于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程序: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30日。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职工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企业不签字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劳动行政部门接到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不超过30日。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
    2023-03-02
    260人看过
  • 工伤待遇里的工资标准按什么算
    一、工伤待遇里的工资标准按什么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资应该按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计算,工资单有记录。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
    2023-05-19
    298人看过
  • 怎么计算带薪年假的工资待遇
    一、怎么计算带薪年假的工资待遇带薪年假的工资待遇计算,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1.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2.若单位因工作需要未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且经职工本人同意,单位应支付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作为年休假工资报酬。具体计算方式为:(1)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通常为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2)若职工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则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3.若用人单位已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用人单位仅需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二、婚假与年假结合问题婚假与年假的结合问题,实际上涉及到了劳动者在休假期间的权益保障。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享受婚
    2024-07-27
    216人看过
  • 鹤壁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结算流程
    1、需提供的资料:(1)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2)原始诊断证明;医疗费有效收据;复式处方或费用清单;检查报告单原件、病历复印件;出院证;(3)《工伤职工医疗费报销单;(4)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2、办理时限:随时受理,自受理后20日内审核、结算并支付完毕。3、办理程序:办理救治手续:职工发生工伤进行救治的,须在24小时内同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2023-05-10
    54人看过
  • 工伤认定有什么待遇?待遇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属于工伤范围,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保险待遇的标准主要以伤残鉴定标准为依据。工伤认定有什么待遇?旧伤复发可以享受哪些待遇?欢迎大家阅读以下内容!工伤认定后,主要可以享受以下几种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享受条件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相当于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的6至24个月。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二)伤残津贴1、享受条件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2023-06-26
    69人看过
  • 主张工伤伤残待遇所需资料主要有什么
    一、主张工伤伤残待遇所需资料主要有什么?1、工伤认定书;2、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4、医疗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5、其他需要的材料。二、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有什么?(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三、工伤赔偿项目有什么?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四、工伤赔偿争议的仲裁流程是什么?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
    2023-06-15
    398人看过
  • 康复费算不算工伤待遇?
    一、康复费算不算工伤待遇?算工伤待遇,对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并需要通过专门培训恢复或提高劳动能力的工伤残疾人员,用人单位都有责任积极组织专门培训,所需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的职业康复费用中支付。工伤保险制度包括预防事故发生和帮助伤者康复,用人单位中努力减少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对劳动者的安全培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纠正排除。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治疗,采取包括度假、治疗等措施促进职工早日康复。帮助工伤残疾人员恢复劳动能力,为伤残人员生活和劳动创造条件。职业康复旨在帮助工伤残疾人员尽可能恢复劳动力和提高生活能力。为此,用人单位应积极帮助劳动者康复,培训残疾人员。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
    2023-04-16
    165人看过
  • 工伤护理待遇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工伤护理待遇计算方式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1,前提条件是“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自理程度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具体是哪个级别,是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后)。确认后,按《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标准执行,这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是公司负责。2,如果员工要求的陪护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该员工停工留薪期中护理问题,“由所在单位负责”,可以理解为要么派员护理,要么支付护理费。3,所在单位负责支付护理费的期间是停工留薪期。公司不负责此后所发生的护理费。公司在
    2023-06-04
    167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工伤都想受什么待遇的需要怎么计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4
      工伤的具体情况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
    • 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单怎么结算?怎么做账?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6
      用人单位于每月10日前到社保分中心办理申报结算手续。分中心为用人单位打印相关待遇核定表,用人单位核对无误后加盖单位经办人章确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可通过代发机构于每月20日划拨到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社发账户;其它待遇发放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代发;联网结算的医疗(康复)费支付到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费支付到协议配置机构。
    • 工伤待遇结算单如何打印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30
      企业为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的,赔偿应当先通过工伤保险金支付,其余工伤赔偿款,以企业与职工签订的赔偿协议、相关部门出具的工伤鉴定报告、劳动仲裁文书以及当事人签字的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 工伤待遇需要交税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6
      想知道工伤待遇需要交税吗,就要知道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需要多久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9
      劳动者离职时才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