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注册资本审计的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6:04:54 463 人看过

抽逃注册资本,是指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宣告成立以后,原缴纳出资的股东未经合法程序(如合法减资等)的情况下,私自撤走原依法投入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行为。

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审计,并非专为发现被审计单位的抽逃注册资本行为,但应充分关注可能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抽逃行为,或者在专门签订业务约定书进行抽逃注册资本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注册资本是否抽逃实施适当的审计。

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应了解相关法规对被审计单位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询问管理当局遵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所采取的措施,当相关法规对被审单位注册资本有最低要求,特别是分等级时,应考虑存在注册资本抽逃的可能性,实施适当的审计。笔者将审计的有关事项总结如下。

审计过程中涉及主要内容:会计报表、验资报告、银行流水对账单(余额对账单)、实收资本记录及附件、大额银行款项收付的附件、实物交接手续、过户后产权证等。

货币资金出资审计程序:取得会计报表—审查实收资本科目—检查银行存款科目—审查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盘点现金—审查每笔大额款项支付凭据。以货币出资方式的抽逃注册资本审计中,审查银行流水对账单是最有效的措施,企业的资金流动就像个人存折一样被详细记录,证明力较强。

非货币资金出资审计程序:取得会计报表—审查实收资本科目—审查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科目—检查实物交接手续、过户后产权证等—现场抽盘。

如果被审计单位存在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一般来说肯定是最高层管理人员所为,而抽逃的事实又无法纠正,此时注册会计师应考虑采取适当的措施,征求律师的意见或解除业务约定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4: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抽逃注册资本相关文章
  • 抽逃注册资本罪是持续犯吗
    抽逃注册资本罪是持续犯。持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对于股东的抽逃出资是严重侵蚀公司资本的行为,公司法明文禁止股东抽逃出资,一旦抽逃出资,犯罪结果将进入持续状态。《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4-15
    236人看过
  • 抽逃注册资本可以调查到吗
    抽逃注册资本可以调查。法律规定,如果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有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行为,公司登记机关在调查后可以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抽逃注册资本的概述抽逃注册资本,是指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宣告成立以后,原缴纳出资的股东未经合法程序(如合法减资等)的情况下,私自撤走原依法投入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行为。我国2006年最新修订的《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第36条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
    2023-08-01
    478人看过
  • 抽逃注册资本80余万受处罚
    本报讯(傅辉李美桂记者陈凌)以货币出资设立公司,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办理营业执照后抽逃注册资本80余万元,近日,南昌县工商局对江西汇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抽逃注册资本一案作出了处以5万元罚款的决定。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今年元月8日以来,该局注册局在对企业巡查中发现,江西汇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以货币出资设立公司,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办理营业执照后抽逃注册资本80余万元。办案人员经过查询该公司银行存款余额,核实公司实有资产确认抽逃注册资本属实。该公司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南昌县工商局对江西汇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处以人民币5万元的罚款。一、实缴出资如何证明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验资后,
    2023-06-25
    94人看过
  • 注册资本怎么使用不算抽逃
    我国《公司法》第201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抽逃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其资本抽回或者变相转移等行为。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虚假出资和抽逃注册资本将承担民事和行政责任,同时,我国《刑法》也规定了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以及抽逃注册资金罪,违反了刑法相应规定的行为人将承担刑事责任。抽逃资金的说法由来已久,公司法针对抽逃资金也专门制定了处罚办法,但是未对抽逃资金的行为及表现形式作出明确界定。因此,不少人对抽逃资金存在模糊认识,包括不少注册会计师也动辄不恰当的使用抽逃资金的概念。一、注册资金的概念所谓注册资金是指企业成立时由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财产,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等等。企业一经成立,投资者不得抽回出资。企业以其资产对债务承担责
    2023-05-01
    50人看过
  • 抽逃注册资本及其法律问题
    介绍抽逃注册资本的含义、表现形式以及法律后果。抽逃注册资本的含义抽逃注册资本,是指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宣告成立以后,原缴纳出资的股东未经合法程序(如合法减资等)的情况下,私自撤走原依法投入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行为。我国2006年最新修订的《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第36条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或者认缴的出资额。《刑法》、《公司法》对抽逃注册资本行为制订了罚则,但是对什么是抽逃注册资本没有明确的定义。实务中根据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对注册资本进行管理的原则和实践,抽逃注册资本应该界定为:在公司存续期间,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对已经投入公司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证的出资额抽出、隐匿、转移,造成公司净资产的实质性减少的行为。这里的出资额,笔者认为包括实收资本(股本)和验资时产生的资
    2023-06-09
    406人看过
  • 抽逃注册资本处罚力度加强
    根据公司法、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及刑法的规定,抽逃出资的股东,可能会承担以下三种法律责任:1、民事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及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公司法修改后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后抽逃注册资本的,对公司、股东、债权人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股东抽逃出资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可以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且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该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抽逃出资的股东以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如果该股东抽逃其全部出资,公司催告该股东返还,该股东在合理期间内仍返还出资的,根据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案例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本案属于其中的哪一种案情:2005年11月,白某欲成立一家注册资本200万元的公司,但手头只有150万元现金,遂找到在某电
    2023-07-02
    247人看过
  • 为什么抽逃注册资本是不道德的?
    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有: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秘密撤回所缴出资,但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出资金额的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抽逃注册资本是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还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格禁止,情节严重的也构成犯罪。抽逃注册资本的表现形式由于抽逃资本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性,抽逃资本行为多数情况下比较隐蔽。从现实情况看,企业抽逃资本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双方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股东合伙作弊(或控股股东单方作弊:单方作弊),将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此方式一般抽逃时间与注册日期接近,金额大且为整数(或几笔金额合计为整数),长期挂其他应收款,挂帐方多为股东或关联方,理由多为采购材料等,或抽逃资金后不做帐,货币资金帐实不符。2、企业成立且资本到位并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部分,股东以购买设备等为名
    2023-07-03
    87人看过
  • 抽逃注册资本罪怎么量刑标准
    (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金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造成公司资不抵债或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3、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到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若干规定》第八条。抽逃出资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
    2023-08-07
    79人看过
  • 抽逃注册资本法律上如何处理
    根据公司法、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及刑法的规定,抽逃出资的股东,可能会承担以下三种法律责任:1、民事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及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公司法修改后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后抽逃注册资本的,对公司、股东、债权人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股东抽逃出资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可以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且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该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抽逃出资的股东以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如果该股东抽逃其全部出资,公司催告该股东返还,该股东在合理期间内仍返还出资的,根据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一、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是如何的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1.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2.抽逃
    2023-03-30
    188人看过
  • 注册资本金部分抽逃可否除名
    注册资本金部分抽逃可以除名。股东抽头出自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抽逃资金罪,对于严重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股东会可以决议对抽逃资金的股东除名。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会驳回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3-04-15
    118人看过
  • 审计抽逃抽逃出资是怎么处理?
    审计时抽逃出资会被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经过催告仍然不返还出资的,公司可以做出决议解除其股东的资格。一、抽逃出资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3、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抽逃出资罪的处罚公司发起人
    2023-06-22
    144人看过
  • 抽逃注册资本的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4.利用虚假出
    2023-03-15
    67人看过
  • 抽逃注册资本刑事责任问题探讨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4.利用虚假出
    2023-07-12
    271人看过
  • 剩余财产分配注册资本时需要审计的内容有哪些
    一、剩余财产分配注册资本时需要审计的内容有哪些?(1)破产企业的清算费用和破产债务是否100%地偿付完毕,是否有应偿未偿的债务序列或项目。(2)剩余财产分配之前是否依法向国家缴纳了所得税,实缴税额与相应的计税依据、税率是否一致。(3)参与剩余财产分配的所有者是否真的都是企业的所有者,它们是否以公平的身份参与分配,特别是政府所有者是否与个人所有者、法人所有者取得了公平的分享地位。(4)剩余财产分配依据是如何确定的,各所有者的出资额计算是否准确。(5)不足分配的零星财产是如何处置的。二、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
    2023-06-02
    45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注册资本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抽逃注册资本是指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宣告成立以后,原缴纳出资的股东未经合法程序,私自撤走投入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行为。 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更多>

    #抽逃注册资本
    相关咨询
    • 注册资本抽离后怎样审计?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05
      1、首先申明,注册资本是不允许在验资后抽离的,如有属违法 2、如果发生此种情况 注册时:借:银行错款300万 贷:实收资本300万 抽离时:借:其他应收款-公司250万 -个人股东50万 贷:银行存款300万 只能这样做了,别无他法。
    • 注册资本不允许抽逃的,注册资本不得抽逃怎么处理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5
      我国2006年最新修订的《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第36条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几年抽逃出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是将借来的资金用于注册,登记注册后,又将资金立刻还掉,资金抽掉后的公司就成了“皮包公司”,只剩下空的架子;有的是为追求上等级、上资级,借入资金,在验资后即予抽回,可谓“打肿脸充胖子”。这些都违反了“公司资本不变原则”,
    • 注册资本抽逃咋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19
      注册资本抽逃的处理如下: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抽逃注册资金的,应及时补足出资;未能及时补足的,应由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到15%的罚款;2、如果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情节严重的,构成抽逃出资罪,依法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抽逃出资金额2%到10%的罚金。
    • 注册资本未少算抽逃资金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5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如果只是收入未入公司账户,并没有撤走账上原有注册资金的话,应该不属于抽逃注册资本。 只是公司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的比例,你们在操作中不规范,造成现金过多而收入不经银行账户,最好还是按照税务规定,多存银行少
    • 注册资本金抽逃如何解释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4
      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如何认定“抽逃出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抽逃出资的构成要件如下: 行为主体 该行为的主体是公司出资者,即股东; 主观方面 是看公司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故意,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不还的话,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