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买卖合同纠纷中证明商品为假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09:35:37 157 人看过

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资格的证据: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信息、协会法人登记证等主体登记信息;诉讼事实发生后,当事人变更名称、分立、合并的,应当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证明数量

证明合同履行的证据:出入库单据:提货单、提货单、提单、收据、入库单、仓单、运单等;付款收据: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欠款证明:结算清单、借据、还款计划还款承诺、欠款事实证明函等;接受方提出的质量异议书、证人证言、有关单位证明、检验报告、顾客投诉、退货证据、索赔要求。约定向第三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合同的,应当提交第三人履行合同的证明和相应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商品房买卖有哪些常见的纠纷,如何避免商品房买卖纠纷
    一、商品房买卖有哪些常见的纠纷1、逾期不能正常交付型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不能正常交付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比较常见的类型,通常有两类情况,一是因开发商资金不足或预售不成功,预售人违法将预售款转向投入其它项目或其它行业造成的逾期交房,二是施工或配套设施进度等原因引起的逾期交房。对于此类纠纷,购房方催告权和解除合同权。对于延期履行合同,如果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可按照已付房款额比照银行逾期还款罚息计算。2、故意隐瞒相关资质型在现实生活中,除了因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不严,出现房地产开发企业虽然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但并不实际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形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明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却哄篇买受人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明明未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却大张旗鼓地进行工程建设;明明不具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件,却通过采取签订名目繁多的认购、定购协议
    2023-03-16
    192人看过
  • 哪些纠纷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一般的合同纠纷,因此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涉及不动产,但是不属于我国司法解释限定的不动产纠纷范围。我国规定的不动产纠纷具体包括了: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仅限于政策性房屋的买卖,商品房买卖不属于这一范围之内,由此可见,不能适用不动产纠纷的特殊管辖规定。哪些情形属于工伤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可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
    2023-07-16
    58人看过
  •  货款纠纷中,如何证明有欠条?
    这段内容讲述了欠货款纠纷的解决方式。虽然没有欠条,但有送货单的也可以起诉。只要满足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就可以发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并不要求提供完整的证据。而是在后续审理阶段,根据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诉讼主张。如果送货单可以证明有欠款,那法院会判决让另一方还款。虽然欠货款没有欠条,但有送货单的,也可以起诉。只要满足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就可以发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并不要求提供完整的证据。而是在后续审理阶段,根据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诉讼主张。如果送货单可以证明有欠款,那法院会判决让另一方还款。 没有欠条,有送货单能起诉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没有欠条,但有送货单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第156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因此,只要送货单上载明了送货人的姓名或者名
    2023-08-27
    115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货物出现假冒伪劣商品,我们该如何应对呢
    一、买卖合同中货物出现假冒伪劣商品,我们该如何应对呢买卖合同中货物出现假冒伪劣商品,我们的应对的方法如下: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3.诉讼解决。二、哪些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2.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批准文号、原产地、企业名称、字号、地址或者代码标识的;3.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4.不符合有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或者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者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5.超过使
    2023-04-30
    85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一)——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民一终字第7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合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琥珀山庄。法定代表人:仰融,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宋芦生,男,汉族,1955年4月21日出生,住安徽省合肥市中市区红星路135号15幢302号,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默,北京市创世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土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15楼。法定代表人:马驰,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倪同木,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倪明,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合肥华侨经济开发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天长路70号。法定代表人:丁华荣,总经理。原审被告:合肥华华丰畜禽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合六路291号西郊井岗铺。法定代表人:崔建望,董事长。委托代理人:丁华荣,男,汉族,1956年8
    2023-04-22
    407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期货买卖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属于期货买卖合同。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一、商品房预售的步骤房屋预售一般应经过以下步骤:(一)预售人领取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预售人办理预售登记,领取预售许可证;(三)预售人同预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四)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五)房屋交付后,办理产权登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
    2023-03-28
    420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证明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在讼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或分立、合并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1、买卖合同;2、订(定)货单;3、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4、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5、证明担保合同关系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等。三)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2、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3、证
    2023-03-19
    81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应该如何确定?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如果当事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的地点,按照约定的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没有明确约定履行的地点,以约定的交货地
    2024-02-02
    254人看过
  • 货物买卖纠纷未签合同
    双方虽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货物买卖关系是否成立并不以有无书面合同为唯一的标志,实际交付的标的物也能表明合同的成立。买卖双方进行货物的买卖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要签订买卖合同,以买卖时的相关问题进行约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但实践中不是所有的买卖都会签订合同的。一、购房合同没签能不能退款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款。房屋买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写明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违约责任等,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买卖关系不成立。二、汽车买卖合同有何用以下是汽车买卖合同有什么用的问题:1、汽车买卖合同是成立买卖合同的证据。所有合同必须证明并提供证据,包括人证和物证。当使用信件电报或电传磋商时,往来函电就是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后,如果不以一定的书面形式确定,将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甚至无效;2、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一般来
    2023-02-04
    359人看过
  • 货品买卖合同纠纷是不是有时效性
    一、货品买卖合同纠纷是不是有时效性法律规定货品买卖合同纠纷是是不是有时效性的,时效性是三年,从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是不是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另是不是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是不是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是不是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是不是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货物买卖合同的纠纷是否是不是有诉讼时效因货品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朱主张权利是是不是有时效的,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是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2024-01-27
    306人看过
  • 研究买卖合同中假品和假货的认定原则
    将真迹误认为是赝品与买方订立买卖合同的,属于重大误解,行为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般来说,重大误解包括对合同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质量、价款或报酬的误解、同类物品不同品种的误解。除对上述情况发生误解以外,对标的物的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等内容的误解,如果并未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或影响订约目的的实现,则一般不应作为重大误解。简易交付和先占有后订立买卖合同是一样的吗本质上是一样的。简易交付又称“无形交付”,是指受让人在动产物权变动前已先行占有该动产的,让与人如设立和转让其动产物权,无需再为现实交付,让与合同生效时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的交付方式,并没有破坏动产物权变动的一般原则,而是在特殊情形下的一种灵活变通。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在简易交付中,要注意两点:一是受
    2023-07-20
    252人看过
  • 假公章如何在合同纠纷中确认
    一、假公章如何在合同纠纷中确认合同纠纷中假公章的认定,往往从与备案印章、曾经使用印章是否一致,是否被他人冒用、私刻、伪造角度来认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使用假公章,或同时经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一般应认定合同成立并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行为人盗窃、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假公章刑事立案的标准有哪些规定伪造公章罪是行为犯,只要
    2023-12-11
    199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避免纠纷
    本版文介绍商品房合同纠纷的常见类型以及注意事项。如何预防商品房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都是开发商事先约定好合同内容,以便在购房合同约定中争取主动权。针对这种现象,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醒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以下几个环节。签对商品房合同避纠纷一、认购书及定金认购书是商品房交易时,购房者交纳一定的定金后而订立的,在约定的时间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文书。认购书中往往约定,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将不予退还。对于定金是否应该退还,有些购房者并不清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如果因对合同条款内容如何约定而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属于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责任,定金应当退还。二、合同条款约定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后,为尽早回收资金,事先约定好合同条款后把合同制成一个统一的模板,便通知购房者签订合同,所以购房者在
    2023-06-13
    138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欠付货款
    法律综合知识
    借贷纠纷是指因借用他人财物不能按时归还,在借用人与出借人之间产生的纠纷。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的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024-07-25
    16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如何对待在买卖合同中存在假冒伪劣的商品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14
      如果是怀疑自己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那就要先请有关部门的专家或真品生产厂家帮助鉴别,确定是假冒伪劣商品后再作处理。如果当地已成立了消费者协会,消费者也可直接向消费者协会反映,由消费者协会帮助鉴定、调查,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及时得到制止。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如何确定商品房买卖纠纷的责任与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商品房买卖的常见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各类纠纷均可能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比较常见的有以下三大类:1、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2、房屋已实际交付但不能按约办理房地产权属证明;3、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二、如何确定商品房买卖纠纷的责任1、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法律责任。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除具有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外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通常情况下,双方在合同中约
    • 买卖合同商品质量纠纷举证责任如何划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3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房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费用的合同,生活中,在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时,往往会出现出租人提前收回房屋、承租人拒绝缴纳租金等各种违约情形。对于这类纠纷,有的当事人会选择协商,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也有的当事人会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但是诉讼和协商调解不同,诉讼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予以
    • 店面买卖合同纠纷如何举证(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举证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02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91条可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具体而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大多数情况下,出卖人起诉买受人支付货款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律师收费如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26
      一般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对方应该履行合同义务时开始起算。催要或对方偿还部分债务履行部分义务,可引起时效中断重新起算。当然,实践中时效的起算时间、中断理由的认定比较复杂,需要的话,最好带材料找律师研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