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的验收标准的内容有:
1、房屋结构,结构是房屋的骨架,其质量好坏至关重要;
2、应了解钢材的材质、规格、水泥的标号,木材的等级及砖块的宽实;
3、对照购房合同中的房屋平面图,检查房间的结构是否与图纸一致;
4、供水、供电工程是否符合要求等。
一、开发商房屋验收顺序是什么
开发商房屋验收顺序为:
1、证书验收,开发商交付使用商品房时,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验收备案登记证》,交付房屋的还应提供《住房质量保证书》、《住房使用说明书》和房屋实测面积报告;如果上述相关信息没有出示,购房者可以拒绝接收房屋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2、现场验收,交付的房屋是否为您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与原图一致,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水电等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4、其他合同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
二、哪些情形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5、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8、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前提的;
9、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三、房子质量物业保修多久
房屋质量不是由物业保修的。发现问题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法:
如果在保修期限内,房屋出现质量问题:
1.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2.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3.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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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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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房屋质量检验?有哪些标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9关于房屋质量检验1、城市内的房屋建筑施工应由当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其质量问题应由主管部门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俗称“质监站”。 2、工程质量的检测,一般由社会中介机构“质量检测所”进行。 3、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市民有权利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甚至可以向省(市)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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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检验检验合格检验内容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2一、查看资料 1、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2、《住宅使用说明书》; 3、《竣工验收备案表》; 4、面积实测表/测绘单位实测面积明细; 5、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工程竣工图纸或设计单位施工图; 6、《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7、《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8、签字时注明“楼房状况未明”。 二、楼房结构 1、检查房屋有无裂缝; 2、检查空鼓; 3、检查倾斜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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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验收表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哪些区别湖南在线咨询 2023-04-0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施工单位填写,每个地方不同,有的地方是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家联合盖章为准,有的地方就是由施工单位编写,建设单位盖章为准。 竣工验收备案表:这东西是由每个省建设厅通一制表的,先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家联合盖章为准后,施工各种资料整理清楚报档案馆后,由建设厅政务中心盖章后,才算合格。 总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建设施工等单位自信认可工程竣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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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质量标准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26根据国家规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生产使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生产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6)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