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多长时间才算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15:53:11 284 人看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才能够使劳动关系正式确立。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可能会就财产问题等很多事项与用人单位发生矛盾,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劳动关系的认定是第一步。所以说,劳动关系的确认至关重要。那么,在我国多长时间才算劳动关系呢?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在我国多长时间才算劳动关系

1、劳动法规定多长时间必须签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多长时间才视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

只要存在了劳动关系,而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即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时间上没有明确的规定。

但是,从法理分析上,劳动合同规定是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务时操作上这一个月的期限适用于事实劳动关系时间上的解释。

二、在我国怎么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关系的确认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时间认定程比较麻烦,但是只要依法认定了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时间也应当从用工之日起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2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我国劳动关系和在华跨国公司劳动关系特点
    在我国,劳动合同关系是目前具有代表意义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在华跨国公司也不例外,公司与劳动者(合法登记注册的劳动者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大多数在华跨国公司的劳动合同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保守商业秘密等。劳动合同关系形式上本是一种典型的雇佣关系,但由于一些在华跨国公司具有几十年甚至百年以上的历史,经历了世间的许多变迁,因此,这些企业组织和雇员个体之间建立在企业内部的一系列政策、企业文化基础上的劳动关系,以双方的信任和资本互补性为基础,表现出了一种合作的关系。其体现在劳动报酬上,有这样一些特点:(一)以市场化为主决定人力资源工资价格水平在华跨国公司通常以市场化机制决定企业各级各类员工的工资价格水平。根据劳动力再生产费用和国内为主的各地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
    2023-03-05
    148人看过
  • 在我国劳动关系归属是啥
    实际工作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住所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劳动合同履行地指劳动者实际工资场所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一、事实劳动关系是在单位所在地还是事故发生地就相关的劳动争议问题,我们应当去哪里的劳动仲裁
    2023-03-31
    125人看过
  • 在我国不交金劳动关系存在吗
    一、在我国不交金劳动关系存在吗?除劳动合同以外,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还是许多的。一般情况下还有:1、工资单;2、各类社保卡,包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等;3、招工表;4、劳动局的备案表;5、工作证;6、上岗卡;7、报销凭据;8、出差介绍信;9、奖状;10、出勤表包括打卡记录;11、岗位职务签字,比如保管员的签字、化验员的签字12、供销合同的签字;13、广告,比如作为联系人等证据;14、证人证言;15、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录音;16、上岗工作时的照片;17、用人单位的自认。二、交五险不交一金是什么意思?五险属于法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该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的任何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民
    2023-04-13
    107人看过
  • 在我国关于劳动合同怎么写时间
    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的起始日期和后面签订合同的时间可能是一致,也可以不一致。这取决于合同是何时签订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合同起始日期和试用期均应从用工之日起算。一、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些因素导致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停止行使和履行,待中止期限届满后,又恢复到以前的正常状态。对于劳动合同中止的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二、特点通过分析劳动合同中止的概念,可以看出劳动合同中止具有以下特点:[1](1)此前当事人之间已经建立了劳动法律关系。这里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关系被劳动法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不同于劳动关系,也不同于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中止是建立在劳动合同这一
    2023-02-20
    74人看过
  • 劳动仲裁后多长时间可以确认劳动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得四十五日。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庭处理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一般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十五日。一、仲裁立案后一般要多久普通仲裁一般一个月左右,最长不超过65天。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二、劳动争议处理有期限吗劳动争议处理有期限。劳动争议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劳动仲裁是必须到公司所在地吗劳动仲裁不一定到公司所在地的。根据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
    2023-03-03
    335人看过
  • 在我国销售员是劳动关系吗
    一、在我国销售员是劳动关系吗?多数类似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务工人员构成事实劳动关系,除非用人单位主体有问题或者务工人员已过退休年龄。二、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1、《劳动法》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3、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
    2023-04-29
    486人看过
  • 在我国兼职是不是劳动关系
    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在与一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利用空余时间、下岗或停薪留职期间,又到其他单位上班的现象并不鲜见。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劳动者的兼职行为,一些司法审判机关会以劳务关系对待。以至于一些劳动者在从事兼职活动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节假日、最低工资标准等应有的劳动保障待遇。但自从2008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以后,对于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司法审判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基本持肯定态度。只要劳动者与兼职单位建立的用工关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原用人单位和兼职单位对劳动者的兼职行为没有异议,一般都认定劳动者与兼职单位之间也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以符合劳动法所倡导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需要提醒的是,有些用人单位试图通过招用兼职人员来逃避劳动用工义务,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五项保险、未支付加班费等违法用工现象仍比较普遍。因此,劳动者在从事兼职活动时,应当注重
    2023-02-21
    129人看过
  • 在我国挂靠劳动关系合法吗?
    合法。劳动关系挂靠是指(一般)由劳动者向仲裁庭提出要求明确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者需提交工资支付凭证或者工作证等证据,对于由用人单位保管劳动者无法提交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不提供的,按照对劳动者有利来处理。《劳动法》第18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现在法律上对于劳动关系挂靠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从上可以得出,只要不违反《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应该是合法的。“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挂靠人。商业行为的挂靠是指一些企业(单位)
    2023-04-19
    76人看过
  • 我国劳动关系存在什么问题?
    一、我国劳动关系现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我国劳动关系突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稳定、静止的状态,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其一,我国已形成了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等公有制经济的劳动关系,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劳动关系,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等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劳动关系,这些劳动关系的形成和法律适用存在差异。其二,我国目前劳动者就业形式灵活多样,存在城市劳动力与进城务工的乡村劳动力、临时工与正式工、全职劳动者与兼职劳动者等就业人员。他们的社会背景、自身素质、享受待遇、适用规章各不相同,使劳动关系呈现复杂多样性。其三,劳动关系的变更与终止逐渐从过去的行政管理方式转向市场调节方式,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主要由主体双方按照市场规则自行决定。其四,大批跨国公司和国际财团在中国设立企业机构,促进了中国劳动关系的国际化,这种涉外劳动关系的发展要求中国的
    2023-04-29
    329人看过
  • 劳动仲裁法的劳动关系确认期最长是多长时间
    仲裁确定劳动关系不超过45天。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劳动争议案件。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5天。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在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先裁决这部分。如何确认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1、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对于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形,则是员工与用人单位实际建立的时间段确认劳动合同的存续期间。2、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到正式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间的期限。包括:试用期间、实际劳动期间、病假医疗期间、产假期间、休假期间、停薪留职期间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2023-08-08
    227人看过
  • 临时用工多长时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临时用工如果和用工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无论工作多长时间,都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般按雇佣关系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临时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实际中,当前法律上并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所以,即使是短期内用工,用人单位用工也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
    2023-02-19
    99人看过
  • 分居时间与自动离婚关系:多长时间算自动离婚?
    分居多久算是自动离婚的情况如下:(一)无论分居多久,夫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从法律上讲,没有婚姻可以自动离开,离婚需要办理手续。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二)因分居而离婚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1、要求双方连续两年分居,不履行夫妻义务;2、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3、需要法院调解,不可能和好。事实婚姻分居多久可以判自动离婚事实婚姻并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婚姻关系,事实婚姻是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的,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分居的,按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处理,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4.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5.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
    2023-07-15
    92人看过
  • 开车开多长时间才算疲劳
    关于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公安部123号令有明确的规定: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12分;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6分。如果疲劳驾驶造成车祸,以交警现场处理结果为准。一、开车带u型枕头会扣分吗开车时使用U形枕不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不会被扣分。我国法律规定,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会被扣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向道路上抛撒物品;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
    2023-06-20
    283人看过
  • 我国关于人员服刑多长时间才能获得假释?
    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正在服刑期间的犯罪分子,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在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时可以假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可以假释。《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的,可以假释。一、抢夺罪能否适用假释抢夺罪符合假释适用条件的可以假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二、暂予监外执
    2023-03-27
    15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在我国哪儿做了劳动关系才算认定劳动关系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13
      确立劳动关系应当先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立,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我国劳动关系从何时算起?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1
      1.劳动关系起始时间是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 新劳动法劳动关系应当多长时间才能确认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19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可以延长15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劳动争议案件。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5天。逾期未作出仲问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
    • 在我国劳动关系解除时间怎么确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15
      1、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可以按照劳动者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时,用人单位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日期作为劳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如果劳动者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自离的,可以以用人单位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或者通告的日期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 2、《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 在我国2023醉驾的关多长时间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2-10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