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集中供热价格超高建筑物热费收取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14:43:19 167 人看过

集中供热价格

(一)按面积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包括每月每平方米0.5元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及费用·下同),非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5元。

(二)按热量居民用热每吉焦44元,每千瓦时0.16元;分户计量居民用户,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价方式,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30%,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70%。具体计算公式为:

总热费=基本热价{1.74元(5.8元/平方米·月×30%)×供热建筑面积×4}+计量热价{30.8元/吉焦或0.112元/千瓦时(44元/吉焦或0.16元/千瓦时×70%)×用户所用热计量数}。

非居民用热每吉焦59元,每千瓦时0.21元。

超高建筑物热费收取标准

对层高在3米以上按建筑面积收取热费的建筑物,根据《城市建设统计指标体系及制度方法规定,在计算标准采暖面积时要增加折标系数。具体计算公式为:

实际热费=供热价格×建筑面积×(实际层高÷3)。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5: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供热公司供热还需要收取保证金吗?
    供热公司供热要收取保证金合法。已装修但确实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屋报停须向民安供热公司缴纳报停保证金(一个采暖季全额热费,一个采暖期内经查实确无居住,足额退回保证金),同时缴纳10%的户间传热费。室内住人热用户禁止办理报停手续。若报停用户房屋存在居住事实,民安供热公司将按与热用户签订的《报停协议》约定全额收取本年度热费,拒不缴纳的,民安供热公司将从报停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在供热行业,热用户申请常年居住的房屋停止供热的行为属于“蹭热”。在一般情况下,当1户住户办理停热时,会导致周围邻居室温下降2℃至3℃。如果一栋居民楼内有3成以上用户停止供热,那么整栋楼正常供热就会受到很大影响。“蹭热”一族不仅损害了其他热用户的利益,容易造成邻里之间不和谐,故民安供热公司要求报停热用户须提供由四周相邻热用户签字同意的报停申请书。申请常年居住的房屋停止供热属于“蹭热”行为,此行为严重影响其他热用户用热利益,加大城区集
    2023-03-25
    250人看过
  • 供热公司供热还需要收取保证金吗?
    一、供热公司供热还需要收取保证金吗?供热公司供热要收取保证金合法。已装修但确实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屋报停须向民安供热公司缴纳报停保证金(一个采暖季全额热费,一个采暖期内经查实确无居住,足额退回保证金),同时缴纳10%的户间传热费。室内住人热用户禁止办理报停手续。若报停用户房屋存在居住事实,民安供热公司将按与热用户签订的《报停协议》约定全额收取本年度热费,拒不缴纳的,民安供热公司将从报停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在供热行业,热用户申请常年居住的房屋停止供热的行为属于“蹭热”。在一般情况下,当1户住户办理停热时,会导致周围邻居室温下降2℃至3℃。如果一栋居民楼内有3成以上用户停止供热,那么整栋楼正常供热就会受到很大影响。“蹭热”一族不仅损害了其他热用户的利益,容易造成邻里之间不和谐,故民安供热公司要求报停热用户须提供由四周相邻热用户签字同意的报停申请书。申请常年居住的房屋停止供热属于“蹭热”行为,此行为严
    2023-05-01
    188人看过
  • 供热公司供热还需要收取保证金不?
    一、供热公司供热还需要收取保证金不?供热公司供热还需要收取保证金对于原本有供暖设施的阳光室、阁楼、车库等建筑,热力集团统一的处理办法是,首先按照《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要求已接通的用户拆除,用户要求保留供热设施的,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供热企业与其签订《协议》,并按照协商一致的额度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用户拆除供暖设施时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每平方米50元。1、两个试运行采暖期结束,在按照《用户试运行情况整改通知单》整改完毕并通过验收,由并网验收处下发正式《供热指令》后,在第三个运行期前,退还用户缴纳的维修保证金。2、在两个采暖期内,用户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用户试运行情况整改通知单》所列的整改内容进行整改,则由用户所属的供热分公司使用其缴纳的工程维修保证金进行相应整改。整改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并网验收处下发正式《供热指令》,将余款退还给用户。3、若供热分公司在进行整改时用
    2023-05-01
    204人看过
  • 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内四区集中供热非居民采暖用热价格的通知
    发布部门: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发布文号:青价格[2009]214号各供热企业及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05)2200号)的有关规定和市场煤炭价格及供热成本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市内四区集中供热非居民采暖用热价格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非居民采暖用热采用热量计费的,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69.72元/吉焦;采用面积计费的,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3.0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供用热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具体价格。二、非居民采暖用热热源厂与热力公司最高结算价格为57.72元/吉焦,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结算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具体价格。三、按流量计费价格可根据按热量计费价格换算执行。四、本通知自2009年11月1日起执行,凡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2009年10月19日
    2023-04-24
    104人看过
  • 燕山石化启动供热安全标准化建设
    近日,燕山石化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全面启动了供热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在冬季到来前完成供热行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评定,保证燕山居民能温暖舒适过冬。供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目的是通过开展企业达标评定工作,逐步建立和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供热安全长效机制,提高自我安全管理能力,实现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安全管理。后勤服务管理中心成立了由中心党政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评审实施方案,设置了基础管理组、设备设施及作业环境组、评审保障组三个专业小组。同时,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相关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目的、评审原则、方法、程序与步骤、注意事项等,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办公室和专业组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预计整个评审工作将于9月底结束。
    2023-04-24
    449人看过
  • 取暖费余热怎么收费
    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以下为北京、济南、哈尔滨三个城市的暖气片收费情况:1、北京2018暖气费标准: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4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本市非居民热计量收费计量热价调整为0.25/千瓦时(69.45元/吉焦),基本热价保持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不变。2、济南2018暖气费标准:本年度的取暖单价仍将按照济南市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居民住宅取暖费每平方米26.7元(按套内面积),非居民住宅取暖费每平方米39.8元。3、哈尔滨2018暖气费标准:市供暖期为当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居民供热费为使用面积40.35元/平方米。
    2023-03-22
    39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供热费收取标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9
      第三十一条用户热费应当直接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 新建房屋未交付购房人使用前的热费,由建设单位交纳;租赁房屋的热费,由房屋所有人交纳,但承租公有住房的,热费由房屋承租人交纳。 第三十三条用户逾期未交纳热费,供热单位可以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所欠热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按日加收滞纳金;逾期三十日仍未交纳的,供热单位可以对其暂缓供热、限热或者停止供热,但不得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 用户逾期拒不交纳热费的,供热单
    • 西安供热价格调整方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0
      西安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已获省政府批准,已经实施12年的供热价格将进行调整。根据西安市上报省政府的供热价格方案,从今年的采暖季开始,西安四大集中供热企业的供热价格将为4.8元/月·平方米,调价方案的详情将于近日公布。会议同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集中供热价格的意见。并强调要努力降低供热价格上涨对城市居民的影响。会议决定向城市低保户增发冬季取暖补贴。但目前并未获悉具体的补贴标准相关的细则等
    • 2018集中供热价格怎么调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文号:青价格〔2004〕256号日期:2004-10-29标题: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调整我市集中供热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区物价局、城市建设管理局、财政局,市供热办公室:我市市内四区现行集中供热价格是1996年确定的。几年来,由于原材物料价格提高和人工费用等增加,特别是今年以来,原料煤价格大幅度上涨,使集中供热成本大幅度提高,严重影响供热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为有利
    • 供热收取增高费合理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超高部分需要支付超高部分的增加的供热费。
    • 供热单位收取热费违法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6
      供热单位向用户收取热费,应当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拒收热费。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热费,逾期未交纳热费的,供热单位可以向用户发出催交通知书,用户自收到催交通知书满十五日仍未交纳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情况下,可以对其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向区、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用户逾期未交纳热费或者拒不交纳热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