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合同政府有备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20:02:56 493 人看过

劳动局是否需要备案

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备案。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备案是否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虽然某些地方有规定要去备案,但并不是强制性要求。如没有特殊必要,一般不需要去备案。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局备案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公司要给员工办理五险,劳动合同部分地区是要去劳动局备案的。

一、辖区内企业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驻辖区内分支机构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合同备案时申报所需要的材料:

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书;

2、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及劳动合同文本;

3、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十日内被新用人单位接收的,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5、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兼并、合资、合作及改制等过程中职工集体转移工作单位的,持相关文件或证明;

6、变更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劳动合同文本;

7、续订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和续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备案都是可以的,备案不是强制性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不过有的地方劳动管理部门要求要进行备案,但是这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就生效的后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2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文章
  • 有企业劳动合同的保险吗?
    有企业劳动合同的保险,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的,参保分两种情况:1、新参保:在网上操作增员,上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去社保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社保个人信息登记表。2、原来参保过:只需要员工身份证号信息,就能在社保网站上操作增员,不需要再去社保部门操作。一、公司不交社保有什么后果?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公司不交社保是不可以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交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种保险,这五种是强制性交的。如果公司不交保险的话,相关部门会对公司进行处罚,并且影响到公司的一些年审。如果公司不给交保险,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是免费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能简单地认为,凡是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劳动法》之所以这么规定
    2023-06-19
    68人看过
  •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的管理,明确合同备案审核程序,增强各岗位责任意识,制定本制度。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按照“对口审核、集中登记、统一归档”的原则进行,做到认真细致,不出差错。三、各组各岗位根据业务分工范围,分别收受对口联系部门和单位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按规定进行认真审核。合同经审核无误后,应当加盖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章,同时登记政府采购台账。四、综合组设置“政府采购合同登记簿”,对各组各岗位送来的备案合同进行集中登记,统一编号,归档备查。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不得受理:(一)合同格式、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二)数量、金额与成交结果不一致的;(三)落款(指代表签名、帐号、日期等)不完整的;(四)未盖单位公章或者单位合同专用章的;(五)多页合同未盖骑缝章的;(六)未按程序实施政府采购擅自签订的。
    2023-04-21
    441人看过
  • 施工合同需要去政府备案么
    施工合同要备案的。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且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越级承揽任务。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一、
    2023-02-22
    169人看过
  • 员工违反政府疫情防控措施,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作为劳动者,理应遵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公交车司机、医护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因工作特殊性,更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报告相关信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科学、规范地做好各项防疫工作。遵守政府防控措施是每一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劳动者拒不配合,有可能导致疫情得不到有效控制,影响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或者给国家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劳动者违反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拒绝治疗、医学观察、医学检查、隔离,影响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或者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律师补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发生紧急事件或者重大传染病风险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作为社会建设重要参与者都有义务遵守政府发布的各项政令。员工故意隐瞒感染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拒不配合接受检查、强制隔离或者治疗,或者拒不遵守或接受政府疫情防控措施安排,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
    2023-05-06
    356人看过
  • 企业HR管理中必备的劳动合同
    1、必备理由劳动合同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已不言而喻,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那么企业将每月支付员工二倍工资。本文发表于博锐boraid2、合同内容企业至少应准备三份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有需要的企业还应备一份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2023-06-09
    444人看过
  • 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纠纷案
    2007年1月,美国在投资的外资公司(软件行业)与张某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雇佣张某为销售部经理,劳动关系期限为三年,薪水为基本工资+奖金,每月固定足额发放基本工资,依销售业绩按比例发放奖金。当年2月,张某开始正式上班。由于在工作期间,张某没有任何销售业绩,该外资公司不满张某的工作表现,决定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当年8月初,外资公司总经理向张某出具了英文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并口头解释了解雇理由,同时要求收回张某手里的公司财产电脑、门卡等。张某上交了电脑、门卡,但要求公司出具中文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该外资公司总经理同意了张某的要求,在随后几日内准备好了该协议的中文版,并打算快递给张某。此时,张某却以种种理由拒绝签收任何该文件。当年9月,张某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因公司原因无法上班期间的工资和奖金。当年11月,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023-04-22
    341人看过
  • 政府出资的企业属于国有企业吗
    政府出资的企业看占资本的比例,如占有50%以上,也是国企。从资本构成上属于国有企业。因为政府的财产属于国有,政府出资的企业属于国有出资。一、混改企业属于国企吗混改公司算国企。混改公司是指在国有控股的企业中加入非官方的资本,使得企业变成多方持股且以国家持股为主的企业,从而参与市场竞争的公司,民企引入国企持股的好处有:1、增加企业的资质以及背景:混改国有企业对于私营企业来说可以增加企业的资质,增加企业的背景,对于私营企业来说有国企的背景做任何事情都有很好的政策性帮助,这也是国家为一些私营企业的发展而实施的措施;2、增加民众信赖:私营企业参与混改国有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民众信赖,这样更加可以加强私营企业的盈利性目的,增加企业的收入,因为对于企业而言都是采取利益Z大化的目标;3、优先享用国家政策福利:私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区别就是国有企业在国有政策的面前拥有优先使用权,现在私营企业混改国有企业就
    2023-02-24
    317人看过
  • 就业劳动合同备案如何办理?
    (一)用人单位招用职工的备案程序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就业服务机构的招用职工登记表,劳动者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4、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5、已填写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新办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在招用后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经审查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二)用人单位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
    2024-01-25
    147人看过
  • 政府关停企业有补偿吗
    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办法。(1)企业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116〕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不
    2023-07-21
    69人看过
  • 大连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备案怎么办理
    一、大连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备案怎么办理去劳务局,拿本单位证明和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关签字的证明。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出现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这时仅需要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而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新招用员工时,应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完成劳动用工备案。完成劳动用工备案的,可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新增)或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手续。未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的,不能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员工未在金保工程中建立个人基本信息的,应首先建立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建立后才能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10日内,应当进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用工备案。随后由用人单位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办理社会
    2023-05-10
    402人看过
  • 民营企业的劳动合同必备内容有哪些
    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2、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3、劳
    2023-02-23
    52人看过
  • 政府劳动合同有哪些?怎么确立劳动关系?
    政府劳动合同有哪些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中分正式工作人员和雇员以及其他人员,正式工作人员就是国家公务员了,一般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直接保存在人事局;雇员就是常说合同工了,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一般比公务员低。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与企业单位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
    2023-06-19
    403人看过
  • 出国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局有备案吗
    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一般要到2年以上,内容要写明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一、正规出国劳务公司应该具备哪些资质正规出国劳务劳动力派遣中,劳动者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机构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正规出国劳务由于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直接招用员工提供的劳动并无实质差别,故《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与直接招用的员工同工同酬。正规出国劳务差遣的最大特点是劳作力雇佣与劳作力运用相别离,正规出国劳务差遣劳作者不与被派公司签定劳作合同、发作劳作联系,而是与差遣安排存在劳作联系,但却被差遣至要派公司劳作,构成有联系没劳作,有劳动没联系的格外形状。正规出国劳务劳务差遣这些年在中国迅速发展,劳务差遣用工方式十分遍及。公司运用劳务差遣工,正规出国劳务除了给薪酬和社保
    2023-03-04
    125人看过
  • 劳动合同备案后,还需要解除备案吗?
    劳动合同备案后,是不需要解除备案的。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提供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通过用工备案,将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这不仅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还为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提供了法律保证,从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一、做什么需要劳动合同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就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享受应有的权益。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
    2023-03-07
    19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有四种类型,中国与外国合资经营的企业、中国与外国合作经营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更多>

    #外商投资企业
    相关咨询
    • 政府关停公司,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6
      企业按政府要求关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
    • 企业要求劳动部门做劳动合同备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1
      没有强制性要求去劳动局审核; 一、劳动合同生效,只要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上公司的公章,劳动者签字确认以后,劳动合同就发生法律效力; 二、但是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必须包括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并且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字确认签订的。
    • 企业被政府关停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9
      企业按政府要求关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
    • 政府关停企业用工后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9
      企业按政府要求关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
    • 政府问题来,企业经营不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7
      因为企业经营不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布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员的,可以裁员。但是,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裁员有一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