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09:24:55 206 人看过

一、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二、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提交纠纷提起的诉讼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一般的承包经营合同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且,承包经营合同的内容也很重要,有些必要的问题需要体现在合同中。个人认为有必要通过律师拟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这样的话,合同的内容相对比较详细一些,也可以避免以后有可能会发生的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3日 16: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企业承包经营
    仲裁机构
    发包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双方根据________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一、承包形式为上交利润递增包干。二、承包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三、上交利润数额1.承包方上交利润包干基数为2.承包方按____递增____%比例上交利润。3.承包方上交利润时间按____计算,即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四、企业留利分配--------------------------项目生产发展基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企业留利--------------------------五、国
    2023-04-23
    88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1、公司董事、经理违反法律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2、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3、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4、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是什么(一)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二)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
    2023-07-25
    132人看过
  • 合同有哪些情形,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
    2023-08-04
    263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欺诈的形式有哪些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欺诈的形式有哪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欺诈是指欺诈者利用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掩盖事实,获取不平等利益,使对方遭受损失的行为。主要形式有:A,利用不同的投资方式进行欺诈。在投资方式上,外方总是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由于法律规定了中外投资的灵活性,外方通常很少以现金的形式进行投资,而多以设备、技术、产品和工业产权的形式进行投资。上述投资形式的价格评估欺诈行为较多。外方通过虚报价格获得更多股份,从而在企业经营中获得更多利润投资于合营企业的无形资产估值过高,导致合营方或合营方资产的无形损失。投资于合资、合作经营的所谓无形资产,是工业产权、技术秘密、非专利技术、商标等权益的总称。可以作为投资方式,但无形资产占股本的比例不得超过20%。在合同欺诈中,欺诈方利用对无形资产的评估来抬高无形资产的价格,提高无形资产在权益总额中的比例,从而获得不平等的利益在合资企业中,外方往往用产品投资代替营运
    2023-05-07
    20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无效情形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无效情形(一)违背承包方意愿的强制签订合同需要确保承租意愿是真实的。比如未与承包方沟通擅自越权代签订的合同无效(走法院也会认定为无效合同)。(二)依法应经发包方同意而未经同意需要确保出租意愿是真实意愿,未经发包方同意同样合同无效。(三)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人之间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是土地互换或置换,那么需要确保置换双方在同一集体内,因为互换只能限定在同一集体内才符合法律规定。(四)越权发包土地比如农民个人承包的土地由村集体越权发包的,合同无效。(五)未按规定承包年限发包土地签订的成本合同年限超过土地承包期限的,目前土地承包期限是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签订承包合同期限,均以第二轮(98年)开始计算,耕地30年,草地不超过50年,林地不超过70年。超过这个时间期限部分合同无效
    2023-05-06
    152人看过
  • 无效的土地承包合同有几种情形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无效的土地承包合同有以下情形:1、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内容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3、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爱、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
    2023-07-25
    104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合同的无效情形有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爱、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024-05-06
    133人看过
  • 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合同无效后果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意思表示虚假;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公共利益。合同无效的后果有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折价补偿。一、施工合同没写施工日期的可以无效吗施工合同没写施工日期是不能无效的,只有存在法定无效情形才会无效。合同无效的情形分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法律其他规定。二、牌桌上欠的赌债可以不还吗牌桌上欠的赌债是可以不还的,因为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法律规定无效合同的类型有: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2023-06-25
    204人看过
  • 利润递增包干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简称乙方;企业经营者: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一、承包形式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三、上交利润定额1.乙方在_________年内,上交利润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2.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3.乙方应根据留利数额,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项基金的比例为:_________。四、经济技术指标_________。五、技术改造任务_________。六、承
    2023-04-23
    245人看过
  • 特许经营合同的定义及无效情形
    一、特许经营合同的定义特许经营合同的定义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特许经营合同涉及诸多的法律的、技术的和管理的专业问题,对合同中出现的一些专业用语。因对专门用语的理解不同,特许双方经常发生纠纷。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对这些专门用语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明确界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二、特许经营合同的无效情形特许经营合同的无效情形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特许经营加盟合同订立技巧特许经营加盟合同订立技巧如下:1.关于合同序言。在合同的序言中应把合同中可能引起的误解或
    2023-05-03
    323人看过
  •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能终止合同吗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此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一、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包括哪些内容签订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其内容一般包括:1、承包合同中必须明定承包经营期限;2、承包者的权利和权限、义务和责任;3、承包经营的方式和内容;4、收益的分配方式;5、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6、违约罚则;争议解
    2023-02-28
    402人看过
  •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撤销权与无效两者竞合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两种:1、恶意串通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损害第三人利益。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即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非法的目的,或其所从事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4-05-01
    266人看过
  •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管辖法院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以不动产所在地确定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一、建筑施工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建筑施工合同属于专属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
    2023-03-07
    250人看过
  • 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怎么办,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处理是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主体不合格,违法招标,违法分包等。一、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怎么办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处理: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1.合同主体不合格。2.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建设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3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
    2022-07-09
    224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形下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后果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第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第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第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的强制性规定。在土地承包合同中,这些强制性规范有:⑴发包方违反民主议定原则越权发包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土地承包合同无效。⑵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转让的
    • 哪些情形不具有超经营范围无效的合同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5
      超经营范围合同并不一定就是属于无效的。是需要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比如说如果是无权代理相关合同的话,那么首先是需要确认一下相对人是否追认,如果是租赁的话就是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
    • 特许经营合同成立哪些情形无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10
      以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且内容损害国家利益,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恶意串通他人订立合同,损害集体利益、第三人利益的,这样的特许经营合同也是无效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怎么签有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16
      签订合同有效应具备以下条件: 1、签订合同的主体适格; 2、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 3、合同内容合法,没有违背公序良俗; 4、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达到。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
    • 合营企业合并有哪些情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1
      合营企业合并有三种:吸收合并,控股合并和新设合并三种,其是针对合并之前两个不同公司而言的,具体来说,吸收合并是本来的A公司吸收B\公司之后,形成新的A公司,合并后B公司就不存在了 控股合并,是A公司收购B公司的股权,达到控制的目的,最后A和B公司都存在 新设合并,是A公司和B公司合并之后形成C公司,A和B合并后都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