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招投标活动特约监督员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1:43:27 315 人看过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招投标活动特约监督员制度来源:未知作者:

发布部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京发改[2006]748号

市属有关部门: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67号)关于聘请招投标活动特约监督员的规定,我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招投标活动特约监督员制度暂行规定》,现予以印发。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北京市招投标活动特约监督员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招投标行政监督工作,依法规范招投标活动,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67号),本市建立招投标活动特约监督员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发展改革委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和招投标协会等有关方面的代表作为北京市招投标活动特约监督员(以下简称特约监督员)。

第三条特约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了解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业务知识;

(二)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和招投标协会及有关方面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社会影响;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特约监督员工作。

第四条特约监督员的选聘、期限及解聘:

(一)特约监督员人选由各有关方面推荐,经市发展改革委审查并征得本人和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二)特约监督员在聘期内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有特殊情况不适合继续担任特约监督员工作的,由市发展改革委予以解聘,并书面通知特约监督员所在单位,从解聘之日起收回聘书;

(三)特约监督员由于某种原因主动要求提前解聘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发展改革委予以解聘,并书面通知特约监督员所在单位,从解聘之日起收回聘书;

(四)特约监督员聘期每届二年。期满后,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够继续适应特约监督员工作的,可以续聘。

第五条特约监督员可以采取集中监督、定向监督和经常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从事下列工作:

(一)在市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安排下,参加本市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活动;

(二)在市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安排下,对本市招投标活动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了解收集有关招投标的信息,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就本市有关招投标的重要决策和规范招投标行政监督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受邀列席北京市招投标行政监督协调机制会议。

第六条特约监督员应遵守以下工作规范:

(一)积极参加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的各项监督检查、调查研究活动,准时出席有关会议,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二)坚持实事求是,尽职尽责,及时、公正、准确地反映有关问题和意见;

(三)遵守国家及本市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有关回避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插手或干预具体招投标活动;

(四)不以特约监督员的身份谋求个人私利或为本单位谋求非法利益。

第七条市发展改革委收到特约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登记后分别按如下方式进行处理:

(一)对于特约监督员反映具体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问题,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分送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由有关部门将办理结果反馈特约监督员;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招投标活动特约监督员制度(2)来源:未知作者:

(二)对于特约监督员反映有关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分送有关部门研究,由有关部门将吸收意见和改进工作情况反馈特约监督员;

(三)对于特约监督员提出的有关全市招投标行政监督的建议,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将采纳情况反馈特约监督员。

第八条市发展改革委要采用多种方式加强与特约监督员的信息交流,及时沟通情况、交换意见、通报工作及有关事宜;对于特约监督员所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要做好登记、办理和反馈工作。

第九条本规定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市发展改革委公布北京市招投标活动特约监督员名单

王宗礼

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会长,2008工程指挥部顾问,原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

王晓沙

中共北京市纪委驻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纪律检查组组长,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

王綦正

清华大学水电工程系、建设管理系教授,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委员,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专家委员会国际工程专家,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原清华大学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研究院常务副院长,FIDIC-清华大学-中咨协会培训中心主任

邱闯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总工程师,中国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协会资深会员、中国北方区主席,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英国建筑法律协会会员,英国裁决员协会会员

刘红宇

市十二届人大代表,第九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执委,北京市非公经济联谊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非公经济中介人士分会监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工商管理硕士

曲际水

政协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常务理事,市政工程设计分会会长,北京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设备工程师,原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党委书记、院长

李少华

政协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北京三替城市管理(集团)公司董事长,市工商联副会长,北京市城市管理科技协会副会长,北京市社区管理协会副会长,1999年北京市十佳民营企业家,2000年北京市劳动模范

罗青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非执业注册会计师

宛素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员会委员,北京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曾任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届、第十一届常委委员,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北京市女教授联谊会副会长,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客座教授

赵玉岐

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唐广庆

水利部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顾问,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参加了鲁布革水电站、江垭水电站和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等国际招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国际合同管理和管理咨询工作,以及两个国际水利水电工程的投标和承包建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6: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员相关文章
  • 关于转发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京医保发[2006]16号标题:关于转发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颁布日期:2006年3月15日实施日期:2006年3月1日终止日期:类别:颁布单位: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内容:关于转发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京医保发[2006]16号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医疗保险临床用血医疗费用报销的管理,现将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京卫物价字[2006]3号)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自2006年3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费用严格按上述文件规定临床用血收费标准进行审核。附件: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五日关于调整
    2023-04-23
    341人看过
  • 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发布部门: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文号:冀农机发[2005]13号各市、扩权县(市)农业(农机)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及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定了《河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00五年十一月十八日河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推广使用,保护农业机械使用者、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我省实
    2023-06-07
    256人看过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市场明码标价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0第8号令),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价格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现将北京市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市场明码标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的经营者,应按本通知实行明码标价。二、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守国家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标价形式为“北京市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公布栏”。三、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的单位,要在经营场所张贴北京市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公布栏。四、公布栏中公布价格主管部门关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有关规定。公布栏应当标明所售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计量单位、批发价格、零售价格等内容。五、公布栏要标示醒目。文件及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六、公布栏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本通知自2005年6月1日起试行。
    2023-06-07
    498人看过
  •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备案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按照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要求,我们对2002年7月28日发布的《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备案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二00三年二月十九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备案程序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有序的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和《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建设单位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申报建设项目,依据《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凡经批准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项目,应进行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一)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以上)。(二)单项合同估算价或建设规模低于第(一)项规定的规模标准,但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1、
    2023-04-22
    120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印发《北京旧城房屋修缮与保护技术导则》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文物局文号:京建科教〔2007〕1154号发布日期:2007-11-8执行日期:2007-11-8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规划分局、文委,各有关单位:为保护北京古都风貌,加强旧城房屋的修缮和改造管理,保障房屋质量和住用功能,推进我市旧城保护、整治工作,市建委、市规划委、市文物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旧城房屋修缮与保护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导则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文物局发布的《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风貌修缮标准》(京国土房管房[2004]293号)同时废止。特此通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文物局二○○七年十一月八日北京旧城房屋修缮与保护技术导则1总则1.0.1为保护北京古都风貌,规范旧城房屋的修缮和改造行为,保障房屋质量和住用功能,依据《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制定本
    2023-04-22
    168人看过
  • 关于转发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辐照血及小包装血血站供应价格(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京医保发[2006]19号标题:关于转发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辐照血及小包装血血站供应价格(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颁布日期:2006年4月3日实施日期:2006年4月3日终止日期:类别:颁布单位: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内容:关于转发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辐照血及小包装血血站供应价格(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京医保发[2006]19号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医疗保险临床用血医疗费用报销的管理,现将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辐照血及小包装血血站供应价格(试行)的通知》(京卫物价字[2006]4号)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自2006年4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费用严格按上述文件规定临床用血收费标准进行审核。附件: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辐照血及小包装血血站供应价格(试行)的通知》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
    2023-04-23
    207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员
    词条

    仲裁员是负责审理案件的人,通常在仲裁程序开始前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员需要具备公正、客观、严谨、专业的态度,并遵守仲裁程序的规定和要求,确保仲裁程序的公正、透明和合法。 仲裁员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和商业惯例,以便正确判断和裁决... 更多>

    #仲裁员
    相关咨询
    • 北京户口制度改革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03
      北京户口改革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9月19日,北京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中心城市人口密度降低。
    • 北京市建委百度招标网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1
      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和要求,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项目的中标人的行为过程。其实质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 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3
      首先区分您所说的是重大责任事故还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刑事拘留时间为37天,批捕后侦查期间为2+1+2+2+X=7月+X月,审查起诉时间为1+0.5+1+1+0.5+1+1+0.5个月(审查起诉期间可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为限),审判时效为一审2+1+3,二审2+2,审判时间为10个月,期间不包含发回重审的时间。判决生效前未被取保的和监视居住的均会在看守所羁押。
    • 在北京发生交通事故,北京市委员会通知去北京,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0
      现在北京以肇事司机承担责任为主,车主不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未包括伤残赔偿项目):(1)医药费。 医药费是
    •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有界定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4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有界定:一、依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2号)的规定,森林资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具有工商注册企业法人资格基本条件。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单位性质属事业单位,不具有工商注册企业法人资格的基本条件,不属于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