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免责是否也属于免责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00:30:26 149 人看过

部分免责是否属于免责条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加以区分。免责条款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一、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的效力怎么认定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事先约定免除或者限制某一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

1、显失公平的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均属无效。

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

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5、因故意、重大过失致他人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二、免责条款包括哪些合同格式

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包含以下几种:1、根据免责条款排除责任的程度不同,可分为完全免责条款和限制免责条款;2、根据免责条款排除责任的性质不同,可分为排除合同责任的免责条款和排除侵犯责任的免责条款;3、根据免责条款是否有效,可分为绝对无效的免责条款、相对无效的免责条款和有效的免责条款。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三、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核实确认对方主体资格。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表明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3、履行期限是完成合同当事人义务的时间要求,也是确定是否违约的重要因素。合同的履行地点和方式应准确到某省、市、区、路、院,双方应协商具体明确的履行方式。

4、看清免责条款。特别是在一些格式合同中,要仔细检查是否有不利于自身权益的条款,对对方免除责任,明显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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