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存款的取现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0 11:35:04 120 人看过

一、公司公款不可以取现。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公款是不可以取现的,公司一般会在成立的时候开立一个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这些账户可以提取备用金,但是一般账户只能够结算。1、公司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基本账户可以提取备用金,一般账户只能结算用。2、提取备用金需要填现金支票改好开户时预留的银行预留印鉴章。3、银行预留印鉴,财务章和法人代表(或者是其授权的一个人)名字的印章(俗称“小印”)。印鉴要盖在一张卡片纸上,留在银行。二、

信用卡可以在自动存款机上还吗

自动存款机可以还信用卡。

1、可以直接通过本行的自动存款机,把钱存到信用卡上还款;

2、可以在他行的自动存款机上选择跨行存款来还信用卡。这两种还款方式都是通过自动存款机来还信用卡。

除此之外,还信用卡还可以通过微信钱包和支付宝转账还款;还可以绑定你的银行卡,设置自动还款,那么下次到了还信用卡的时间,会自动从银行卡上扣款。

申请信用卡的流程为:

1、提出申请;

2、机构审查;发卡银行接到申请人交来的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后,要对申请人的信誉情况进行审查;

3、发卡;申请人申领信用卡成功后,发卡行将为持卡人在发卡银行开立单独的信用卡账户;

4、开卡;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等,核对申请时提供的相关个人信息,符合后即完成开卡程序。

法律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卡,是指记录持卡人账户相关信息,具备银行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并为持卡人提供相关银行服务的各类介质。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具有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的银行卡提供的银行服务,主要包括发卡业务和收单业务。

1、《商业银行法》第4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2、《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银发[1997]485号)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3、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将公款转为储蓄存款”。公款私存的法律解释为“单位或个人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的行为”。4、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十三)款规定:“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存方式存入银行的,按存入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支票相关文章
  • 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继承问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1980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查询、停止支付或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1.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2.在国外的华侨、中国血统外籍人和港澳同胞在国内银行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确实死亡,如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者,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或其他可证明存款人确实死亡的证明),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3,在我国定居的外侨(包括无国籍者)在我国银行的存款,其存款过户或提取手续,
    2023-04-19
    150人看过
  • 公交公司改革存在哪些问题
    1、公司重组中存在哪些问题。但对于公交运营商来说,必须完成并超过经济指标,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没有社会效益,公共交通将失去其价值基础。没有企业效益,公共交通就无法运营,社会效益就无法实现。显然,这两个利益是不可或缺的,必须高度统一因为过去单纯依靠政府投资,地方**企业历史欠账多,负担重。企业要想维持运营非常困难,更别说开通线路、更新车辆了。干部职工精神面貌差,社会经济效益无法实现第二,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
    2023-05-07
    416人看过
  • 制定公司章程常出现的问题
    公司章程是全体出资的股东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的,是公司的宪法,它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都具有约束力。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和决策主要依据章程作出,公司章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制定章程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公司章程由强制性条款、补充性条款、授权性条款,任意性条款等条款组成。除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绝大多数章程条款需要股东根据公司实际作出约定。但是,在制定章程时存在的问题很多。绝大多数公司设立之初的章程,都是简单照抄照搬工商局的格式章程,既不符合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也没有对许多重要事项作出详细的规定,造成公司章程可操作性不强,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甚至使公司决策陷入僵局。比如:公司股东各持50%股份,修改章程、增资、减资、解散等都需要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实际上就导致必须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才行,一旦股东意见不一致,公司就没法作出合法的决策。有些公司认为股东少,公司规模不大,没有必要设立董事会和
    2023-06-05
    102人看过
  • 分公司出现问题总公司负责吗
    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一)诉讼时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列分公司为民事责任主体应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故诉讼时,也可以列总公司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责任。一般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无能力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二)执行过程中可以追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一、公司分公司注销分公司负责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只是相当于总公司一个部门。根据法律,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不得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故法律上,分公司的负责人的权限亦受总公司的章程的约束,负责人亦需要遵守公司治理结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二、分公司负责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产是总公司的一部分,其只有经营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也不以分公司经营
    2023-04-06
    80人看过
  • 现金贿赂的取证问题
    受贿人供出行贿人,依据刑法规定,行贿和受贿取证困难,如果受贿人供出行贿人,受贿人不能证明行贿的事实,应当认定为行贿不存在,如果行贿人拒不承认,其他证据确实充分,可以依法定罪,刑法规定只有被告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不能确定罪行。现金贿赂怎么留下证据现金贿赂留下证据的方法:1、通过提供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来证明;2、通过现金行贿时在场的其他人员的听到的证言来证明;3、通过现金行贿时现场的录音录像来证明;4、行贿的财产、时间、地点,受贿人有没有相反的证据或者否决的证据。受贿人可以供出行贿人,行贿和受贿取证困难,如果受贿人供出行贿人,受贿人不能证明行贿的事实,应当认定为行贿不存在,如果行贿人拒不承认,其他证据确实充分,可以依法定罪,刑法规定只有被告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不能确定罪行。查现金贿赂的证据主要有:物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涉及现金贿赂的各种记录、照片、视频。公安机关在查现金贿赂案件时,要
    2023-07-07
    280人看过
  • 公司高管存在的劳动关系问题
    《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立法旨意是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了确保该规定得以有效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惩罚性赔偿规定,对用人单位恶意或者故意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进行加倍惩罚,以提高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1],首先有助于明确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督促对方按照劳动合同的书面约定履行自己义务;其次是双方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定依据,也是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有利于及时化解纠纷解决矛盾
    2023-05-02
    380人看过
  • 公司债务问题的表现有哪些
    公司债务问题的表现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法来处理,但是很多陷入一个滚雪球式的怪圈,那就是越清理越多,越清理越难。原因何在,关键在于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存在债权难以回收现象的原因,大多存在一下几个方面:一、经营环节选择客户存在失误,对于客户还款能力的估计存在失误;二、履行合同中忽略法律上的关键问题,造成事实上的被动;三、债权疏于管理,长期没有专人负责,催讨不力,让欠债者感觉不到还款的压力和必要;四、采用的清收债权的方式不科学,没有以最经济的手段获得最大的效果;五、认为继续合作为重,暂时搁置债权,造成越来越多的债权存在;六、对于债权存在的风险问题防范不够,多次亡羊补牢。存在大量债权无法尽快回收的同时,企业也习惯通过拖欠其他供应商款项的方式来保持平衡,但是最终发现,债权总是很难收回,而债务却摆脱不掉,并且往往损失会增加。
    2023-04-21
    101人看过
  • 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一、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1、监管制度的限制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外国投资者经过商务部严格的审批程序后方可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且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必须锁定三年。因此,能够成为上市公司股东的境外投资者的门槛相对较高,同时锁定三年的要求大大降低了境外投资者对股份流动性的需求。在瞬息万变的资本市场,不能快速变现持有的股份,严重降低了境外投资者的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利益驱动。这是造成海外并购支付手段单一化的首要原因。2、股份发行审批程序的限制目前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要受到证监会严格的监管限制,审批时间过长。上文提到,对于中国企业来说,时间成本是海外并购活动中的最大问题。很多标的都是因为无法满足交易对方对交易时间的要求而错过。虽然,我们国家在其他监管环节已经开始大刀阔斧的简政放权,但对于发行股份进行融资而言,尚需等待更多的制度设计,提高审批的效
    2023-06-18
    212人看过
  • 离婚财产的存款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一、离婚案件中,法院调查证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在离婚案件中,大量的财产证据必须靠法院去收集。比如,银行存款、股票资金对账单等,一般是需要法院查询,或由法院开具调查令再委托律师收集。此外鉴定报告,比如价格鉴定、亲子鉴定等,均需法院委托,否则,单方证据对方不予以认可。因此,灵活运用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权利是相当重要的。下列情况法
    2023-03-10
    467人看过
  • 认定挪用公款罪时存在的问题:
    (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2)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
    2023-08-18
    456人看过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返还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或变相吸收公共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款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而如果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行为将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或变相吸收公共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款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而如果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行为将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 法 吸 收 公 众 存 款 的 返 还 问 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一种违反金融法律
    2023-09-12
    330人看过
  • 存款离婚的分割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之间离婚债务怎么分夫妻之间离婚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就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是超出前述范围所负的债务,则应分为个人债务,一般由债务人自行清偿,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
    2023-07-18
    207人看过
  • 存款有什么问题
    托管是指当债务人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将合同标的交付债权人时,债务人通过将合同标的移交给托管机构来消灭债务的制度。所谓托管是指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无正当理由履行,或者下落不明,或者多人对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经公证机关或者法院裁定证明,债务人可以将履行标的提交有关部门保存“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保管期限届满时未提货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同期限内提货。逾期不提货的,保管人可以提货。”1保管人应向保管机构提交保管申请。押金应当载明押金理由、标的物的名称、种类和数量,保管人应当提交仓单副本和保管合同副本,以证明保管人与保管人或者提单持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托管人还应提供证据证明其催促寄存人或仓单持有人提货,但另一方在该批货物无法交付给其所有人之前未能提货。一般来说,一旦提货,认为债务人已履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债权人有权向保管物的保管机关要求提取标的物及其
    2023-05-07
    147人看过
  • 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现实问题和方法
    一、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不能同时满足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质量要求公允价值计量依赖管理当局或者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合理估计,增加了公允价值的不确定性,使公允价值计量具有很大的弹性空间。公允价值计量引入现金流量现值技术,资产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离不开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如非货币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是换入资产能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条件之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具有商业实质: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测算一项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需要使用折现率、资产的使用寿命、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每年现金流量的概率等因素,以上因素的确定都是建立在对未来合理的估计基础上的。由于经济环境随时都在变化,资产的实际现金流量往往会与预计数有出入,而且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假设也有可能发生
    2023-06-01
    468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支票
    词条

    支票是指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具体来说,支票是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执票来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支票兑现有两种方式分别是持票人直接向付款银行提示支票和委托自己公司的往来银行代为兑现转账。... 更多>

    #支票
    相关咨询
    • 公司法存在什么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3
      我国现行公司法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公司法和相关的法律是不协调的,比如说我国的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法以及证券法,在相同问题上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法律规定等等。 除此之外,就是公司法自身也存在着某些错误性的规定,关于股东权利的保护,债权人的适度保护等这些问题也都并不够完善。 有些规定存在错误。如公司法第4条第3款规定,"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违反公司法理。 有些规定不易操作。如公司法第184条第
    • 公司贷款,出现问题,问银行贷款公司股东责任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13
      1、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 2、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受益,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股
    • 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继承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1-2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1980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查询、停止支付或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 1.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
    • 存款的继承权的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28
      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 公司转让后存在哪些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22
      公司转让后,后续问题的处理方法:一般来说,收购公司将继承公司的财产和债务。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转让的,必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