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征地补偿款当然是给失地农民的,只不过在发放形式上是由村集体的个工作人员召集村民,然后平等的发放给每一位村民的,因为村里面的这些土地,不是归村集体所有的,而是全村村民的共有财产,村委会私自占用征地补偿款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农户当然可以分到农村征地补偿款,既然农村的这些集体土地是村集体的,农户作为村集体的一员是有权利要求分配征地补偿款的,但是政府部门会直接把土地的征地补偿款先给了村委会,然后村委会统计过农户人口之后,应该平均进行分配。
1、农村征地补偿农户能分到,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一、农村土地征收程序
1、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由拟征收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其中征收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的土地,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计划和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情况拟定,城市建设用地区外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按建设项目实施征地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的建设用地申请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包括征收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收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置途径,原土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情况等。
2、审查报批。征收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收农用地,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国务院的,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时批准征收土地,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批准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的,省级人民政府同时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而征收土地审批权属于国务院的,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后报国务院批准征收土地。
3、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4、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制定征地补偿、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
5、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收土地的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对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向被征地单位和农民支付有关费用,落实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方案。
6、清理土地和实施征收土地。征收土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实施后,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清理,并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和供地。
-
肥西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
246人看过
-
部分征地补偿款直接发给农民
271人看过
-
安徽省肥东县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368人看过
-
肥东县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解读
80人看过
-
给农民征地死亡的人有补偿款吗
500人看过
-
农民征地补偿费交税么以及农民征地补偿费应怎样分配
91人看过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
合肥市肥西县农村征地给多少钱一亩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1具体的赔偿准则由当地的政府联盟当地经济水准、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但不得低于以下准则: 1、法律限定,国家征用土地,应该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予以赔偿 2、土地赔偿包括三部分:土地赔偿款、安置补贴费(这两项准则是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地上物(需经评估,按照评估后的价值赔偿),能够联盟事实上的情况估算一下。
-
征地后多少钱给农民补偿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23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
-
政府征用农民土地,征地补偿款可以发放给农户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9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并没有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款发放给农户的次数,但不允许任何人侵占和挪用补偿款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
-
安置补偿款可发放给被征地农民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6当被征地的家庭承包方不需要统一安置时,安置补助费应当发放给该家庭承包方或用于支付该家庭承包方的保险费用。发包方应当支付而拒绝支付安置补助费,侵害了许弃统一安置家庭承包户的合法权益,该家庭承包户作为被侵权人起诉发包方,请求发包方支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当予以支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建
-
安徽省阜阳市肥东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啊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0安徽省肥东县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补偿的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店埠镇、肥东经济开发区。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4800元/亩;安置补助费:27750元/亩;综合补偿:42550元/亩。 二类土地:撮镇镇、桥头集镇、长临河镇、循环园。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950元/亩;安置补助费:27750元/亩;综合补偿:40700元/亩。 三类土地:梁园镇、众兴乡、牌坊、石塘镇。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