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抚养关系纠纷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10:06:49 230 人看过

处理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应注意的事项如下:

1、一般情况下,抚养权应当由父母双方协议变更;

2、若双方协议不成,而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直接抚养的一方存在不宜继续抚养,而其具有抚养优势的相关证据,并据此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可以特别授权吗

可以的。涉及身份关系的如离婚是不能特别授权的,但抚养权变更是可以的。

(一)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

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二)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诉讼和审理。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因为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的,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即上述的那四点,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四)单方面擅自变更抚养关系的处理: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3、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8: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协议离婚相关文章
  • 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应当注意的难点问题
    1、确认同居关系在庭审中,经常会有一方不承认是同居关系,这就需要主张同居关系一方,提供证据进行证明。因此,律师建议在起诉之前,尽量收集能够确认双方同居关系的证据,或者在调解阶段签署《同居财产分割协议》,如案例一中签署的协议,确认同居的时间及同居的事实,财产的分割方式。这样,即使一方想反悔或者不执行该协议的内容,那么该协议也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同居关系和确认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各自占有比例的证据使用,在法院认可协议的效力后,一般依据双方的协议约定对共同购置财产的分割进行判决。2、确认出资的比例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房,由于购房政策的原因,往往会将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因双方金钱有时会混同使用,甚至相互转账,导致无法确认共同出资中双方各自的出资比例。因此,律师建议双方在共同出资购置财产时,最好签订协议,明确双方各自出资比例及占有财产权属比例,同时,出资最好用银行转账方式,以便留下相应证据。即使事前
    2023-03-08
    202人看过
  • 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确定原告资格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原告可以是知识产权合同的当事人、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以及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知识产权的独占、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知识产权的合法继承人等。(二)、需要提交哪些证据:1、著作权纠纷案件(1)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证据,如:作品的原稿、原件,创作作品的证明材料,受让或许可使用著作权的合同等。(2)被告侵权的证明,如:侵权复制品、销售侵权复制品的发票等等。2、商业秘密侵权案件(1)原告具有某种经营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证据,如:该秘密的研发及形成的材料、受让该秘密的合同等;(2)被告未经原告许可,非法获取、披露、使用该经营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证据,如:未经原告许可,擅自接触该秘密的证明材料;收买原告工作人员,引诱其泄露该秘密的证明材料等。3、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书面合同、与合同有关的技术资料、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与计划书、技术标准
    2023-03-01
    239人看过
  • 劳动纠纷二审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制作一审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起诉状中的内容存在明显错误的,可以针锋相对,直接指出并予以反驳;没有明显错误的,可以根据被告的观点进行立论。2、制作二审民事答辩状时,内容要全面由于上诉人的上诉不仅针对被上诉人,往往也会针对一审判决,因此,在进行二审答辩时,不仅要对上诉人提出的上诉事实和理由作出反驳和辩解,还要对一审判决的程序是否合法、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和准确、采信的证据是否符合证据规则的要求等方面作出适当的回应。3、答辩状写作规则无论是一审答辩状还是二审答辩状,在写作时都要做到内容简短、精练,不要长篇大论,不要对原告或者上诉人及其代理人进行人身攻击,切忌受委托人的影响而感情用事。有些时候,可能由于接受委托的时间较短,准备时间不足而造成对案件事实不甚熟悉或者情况不明的被动局面。在这种情况下,答辩的内容可以围绕诉讼主体是否适格、管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诉讼
    2023-03-01
    52人看过
  • 申请仲裁解决纠纷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当事人怎样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我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属于该范围内的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者发生争议后达成请求仲裁的协议,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可以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反映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仲裁协议是将争议中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的前提和依据,没有仲裁协议的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二、仲裁有哪几种审理形式?绝大部分的仲裁案件采用开庭审理的形式。《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这就是说除了开庭审理外。还有当事人协议不开庭审理方式,即习惯上所称的书面审理。三、申请仲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到秘书处受案室办理立案手续,提交下列材料:1、仲裁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
    2023-06-06
    354人看过
  • 建筑工程纠纷赔偿纠纷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问题。首先,应当尽量维护合同的效力。建设工程合同受到不同部门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调整,特制是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强制性规范较多,如果违反这些规范都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合同无效,不利于维护交易的稳定性,也不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阻碍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有的属行政管理规范,如果当事人违反了这些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是不应当影响合同的效力。2、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问题。合同的解除,一般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形式。法定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3、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公共安全,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也直接关系到工程价款的支付和修复费用的承担。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不符合约定,建设工程质量缺陷以及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责任承担,作了集中规定
    2023-06-25
    424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二、建立劳动关系应注意哪些问题鉴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较为普遍,劳动者的权益极易受到侵害,《劳动合同法》更加强调,“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大学毕业生求职就业要特别注意这一环节。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强调了用人单位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方面的义务,并将这些义务具体化。(一)劳动合同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订立;(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
    2023-04-29
    434人看过
  • 改变抚养关系纠纷应提供哪些证据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1)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2)各自抚育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明。(3)各自经济收入情况的证明。(4)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见。(5)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证据。一、离婚如何争取娃娃的抚养权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二、一般离婚需要什么证据(一)当事人自然情况
    2023-03-29
    207人看过
  • 法院管辖处理工程纠纷应注意的问题
    法院管辖及约定仲裁的建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事先正确约定纠纷受理机关或在发生纠纷后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关审理案件,有利于纠纷得到迅速处理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在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发生纠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发生争议时由人民法院管辖或由某一仲裁委员会处理,合同当事人如果选择诉讼作为解决争议方式,还可以进一步约定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的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的标准为:(1)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300万元以上,不满3000万元;(2)南京市、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150万元以上,不满30
    2023-03-03
    391人看过
  • 处理分手费纠纷应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处理分手费纠纷应注意的问题有:我国没有法律关于情侣分手后,一方可以主张分手费的规定;包括恋爱时的消费也是不能主张返还的。除非男女双方经过结婚登记,在离婚时,一方有过错的,另一方可以主张返还。一、处对象期间送的东西可以要回不原则上恋爱时赠送的礼物不能返还,但实践中根据赠送礼物的不同情况,赠送的礼物也并非绝对不能返还。事实上,对于恋爱期间赠送的礼物可以分成以下几种:一、礼尚往来赠送小礼物男女相爱,为讨女方欢心,男朋友会不时赠送一些鲜花、礼物和衣服等小礼物。对于这类小礼物,价值较小,纪念意义较大,即属于恋爱期间的礼尚往来,是无条件的赠与,一经交付即转移了所有权。而且鲜花、礼物和衣服等小礼物的价值较小,又具有时效性,比如鲜花很快凋谢,礼物和衣服等小礼物使用不久就会折旧,将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所以并无返还的必要性。二、恋爱期间消费支出比如情侣之间一起吃饭和到娱乐场所游玩,男方或女方因为买单产生的一些
    2023-06-25
    147人看过
  • 离婚纠纷中抚养费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一、离婚纠纷中抚养费的相关问题有哪些1、离婚纠纷中抚养费的标准可以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二、农村子女的抚养费怎么计算1、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
    2023-06-12
    102人看过
  • 抚养费纠纷执行中要注意什么问题
    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即因为权利人是被抚养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抚养义务人兑付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案件。该类案件表现的特点是申请的主体都是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其行使权利,而其法定代理人一般都是因为离婚和被执行人解除了婚姻关系,有情绪对抗,从而增加了案件的执行难度。根据我院受理的抚养费执行案件看,当事人为农民的占约百分之九十,文化程度初中以下(含初中毕业)的占约百分之九十。申请执行的依据基本全是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在执行中存在如下几个共性问题:被执行人为女性的,重新结婚,婚后地址迁移,被执行人下落查找难;离婚后的双方由于存在其他矛盾,而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成为了双方矛盾的触发点,至被执行人对抗情绪加剧,抗拒法院执行;当事人文化水平偏低,容易表现的对执行程序的不理解,对抗激烈;抚养费执行案件具有周期循环的特点,一旦对于被执行人使用强制执行措施,容易导致当事人双方关系进一
    2023-04-21
    107人看过
  • 债务纠纷起诉应该特别关注哪些问题?
    债务纠纷在起诉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债务人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并出具无还款日期的债务条;也就是说,未规定履行期限的借据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写的借据之日起第二天起重新计算三年;2、对于未确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如果债务人未支付价款,则向债权人出具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时候起计算。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借据是借款关系的凭证,也可以作为借据确定。在哪起诉债务纠纷在本地起诉异地公司合同违约的,最好能够证明双方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为本地。对于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在本地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为本地的证据。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
    2023-07-05
    244人看过
  • 追索抚养费纠纷,抚养费变更时注意什么问题
    一、追索抚养费纠纷,抚养费变更时注意什么问题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协议中应该包含了孩子抚养费支付的安排,所以此种情况下,索要孩子抚养费,以协商为主,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执行的是法院判决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变更抚养权的依据有什么,应该注意什么事项变更抚养权的依据如下:(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三)已满八周岁的
    2024-01-21
    411人看过
  • 个人合伙纠纷调解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处理个人合伙纠纷须遵循五项原则,即依法经营的原则;共同遵守协议的原则;对合伙财产统一管理使用的原则;合伙人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责任的原则。调解个人合伙纠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和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2、合伙人对于个人合伙所欠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3、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4、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啬合伙人,应当订立入伙合同。5、合伙人要求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
    2023-06-14
    492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协议离婚,又被称作登记离婚或者合意离婚,是日常生活中较常适用的一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达成合意的条件下,共同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原有的婚姻关系。... 更多>

    #协议离婚
    相关咨询
    • 处理变更抚养纠纷应注意什么孩子抚养权纠纷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处理变更抚养纠纷应注意什么1、抚养关系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2、正确把握“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从司法实践及相关案
    • 农村应注意哪些问题土地纠纷处理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2
      农村土地确权,在任何时候有土地纠纷,都不可以确权,必须双方加上官方彻底解决后才可确定。
    • 处理探望权纠纷应注意什么问题,有哪些相关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28
      处理探望权纠纷应注意的问题是: 1、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必须就其人品、性格、能力、职业、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核查,必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起积极作用; 2、探望权不可以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3、其他注意问题。
    • 赡养纠纷的化解问题应该注意哪些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3
      关于化解赡养纠纷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
    • 发生医疗纠纷,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怎样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20
      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医疗机构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患者合法要求。 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 3、在复印、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及其他证据时,医院、患者双方都应共同在场,如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还应由医疗机构通知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切记复印和封存所有能复印和封存的资料,并由医疗机构加盖证明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