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标准与流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8:12:24 272 人看过

一、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康复性治疗费用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

7、丧葬费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携带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3、已通过资格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

4、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票据、费用清单和出院记录单;

5、首诊病历本和医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6、公安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赔偿书;

7、同一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的其他材料;

8、经同意的《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9、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10、经核定的《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

11、工亡职工档案;

12、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身份及供养关系公正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13、由村委或街道、乡镇政府出具的目前无任何收入,依靠因工死亡人员生前提供生活来源的证明;

14、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另须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结论书。

三填报表格

1、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

2、工伤医疗(康复)费用报销:填报《工伤职工医疗(康复)费用核定表》;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领:填报《江阴市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工伤职工工伤前12个月本人工资收入情况统计表》;

4、退出工作岗位办理(伤残津贴支付):填报《工伤致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核定表》、《工伤职工工伤前12个月本人工资收入情况统计表》、《江阴市企业工伤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审批表》;

5、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关系核定(供属抚恤金支付):填报《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关系核定表》、《工伤职工工伤前12个月本人工资收入情况统计表》;

6、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同意配置辅助器具鉴定结论书

7、辅助器具配置:填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

四、承办单位

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联系电话

051086824785

如何审核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或其供养亲属在享受工伤待遇期间,出现了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如工亡职工的子女已长大成人参加工作等;

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如工伤职工已经康复需要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拒绝治疗的;

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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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4日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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