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华侨收养登记办理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08:53:33 465 人看过

居住在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护照;

2、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居住在未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护照;

2、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2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养登记相关文章
  • 佛山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办理材料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属换领的还需提交原机动车登记证书。注:补领登记证书业务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身份证明是指: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解除质押备案、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
    2023-05-10
    126人看过
  • 佛山二孩登记(材料、流程)
    办理材料1、结婚证2、居住证3、身份证和户口本只需两者选其一即可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一定要回户籍地办理吗从下个月(11月)开始,“夫妻双方可在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女方居住半年以上的现居住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这极大地便利了夫妻均在外地工作的人群。若是办理机构满足相应便民条件的,如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地区,将会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
    2023-05-10
    228人看过
  • 港、澳、台、华侨在嘉兴办理收养登记指南
    一、登记依据《民法典、《收养登记条例二、登记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三、当事人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华侨收养登记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1、护照;2、收养人员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注:居民在未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二)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1、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2、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
    2023-05-29
    400人看过
  • 乐山居民与港澳台/华侨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乐山居民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注:复印件为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香港居民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二)香港居民身份证;(三)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澳门居民澳门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二)澳门居民身份证;(三)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台湾居民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二)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三)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华侨/出国人员出国人员、华侨办理结
    2023-12-19
    106人看过
  • 佛山收养登记材料(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1、收养人的申请书;2、检拾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检拾弃婴证明;3、福利机构应当出具弃婴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写明接收时间、地点、接收人、身体状况、如何处理等)、抚养过程(成长报告)简介、与收养人签订的协议书、院长身份证复印件、院长签名的送养证明书;4、弃婴(童)公告证明;5、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均为复印件);6、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经济收入、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7、指定医院出具的收养人、被养人的收养体检证明;8、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半身合照2寸3张,被收养人半身照1寸3张,均为彩照。
    2023-11-30
    74人看过
  • 华侨回泉州定居落户登记材料
    办理材料1、填写完整的《华侨来闽定居申请表;2、本人自愿放弃国外居留资格的声明书;3、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二张(规格为48x33mm);4、交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有效中国旅行证件,并提供复印件;5、交验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证件,或者虽未取得国外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的证件,并提供复印件。以上居留证件均需驻外使领馆认证,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的,侨务部门可以要求以其他材料或国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代替;6、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7、拟定居地在农村的,提交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为村民的意见;8、交验拟定居地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复印件,以及能够保障自己稳定生活的证明;9、申请回国定居之日前一年内在国内连续住满60天或累计住满90天的出入境记录信息以及受理、审批部门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
    2023-05-10
    289人看过
  • 济南华侨申请收养登记条件
    1.办事机构:济南市民政局收养登记处2.申报条件:华侨在济南收养子女的,应当到济南市民政局收养登记处申请办理收养登记,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3.办理所需证件:(一)护照;(二)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三)收养申请书居住在未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时,应当提交:(一)护照;(二)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三)收养申请书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间送养:送养人提交送养申请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
    2023-05-10
    215人看过
  • 佛山收养登记材料(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1、送养人的申请书;2、送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均为复印件);3、送养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注:监护人为送养人的,须提供监护责任证明;送养人一方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4、派出所或者公证处出具的送养人、被收养人、收养人三者之间关系的有效证明;5、年满10周岁的被收养人须提供本人同意送养书面意见;6、指定医院出具的收养人、被养人的收养体检证明;7、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半身合照2寸3张,被收养人半身照1寸3张,均为彩照。
    2023-05-10
    434人看过
  • 华侨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1、本人有效护照;2、居住国公证机关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证明。婚姻登记,是指恋爱的男女之间,为了实现共同生活的目的,依照法定程序,经国家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取得结婚证的行为。如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
    2023-07-07
    75人看过
  • 鹰潭市公民与华侨之间办理婚姻登记材料
    一、办证程序政策咨询——递交证件、证明——体检一填写婚姻登记申请书——审查、审批——缴费(60元/对)——领取证书二、办证时限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婚姻登记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审批时间:每星期二、四,发证时间:每星期三、五。三、华侨:1.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2.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3.鹰潭市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四、国内公民:1.本人户口身份证件;2.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本人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结婚的当事人离过婚的还须持有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持有死亡证件;有过同居关系的须
    2023-05-29
    277人看过
  • 佛山收养登记咨询电话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83330294、83395894禅城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82345577南海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86282283顺德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22835526高明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88883260三水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87705494市社会福利院:82301250南海社会福利中心:86415007顺德区儿童福利院:22268203高明区社会福利院:88881779三水区社会福利中心:87763405
    2023-05-09
    301人看过
  • 佛山解除收养登记办理地址和电话
    禅城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社会事务科对外窗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禅城区华远东路62号联系电话:0757-82345586交通指引:可乘坐“126、133、138”等多班公交车至禅城区华远东路口,下车后往南行200米左右即到佛山市南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新三路7号联系电话:86326861、86397399交通指引:可搭乘156路、255路B线、桂04路、桂12路、桂30路途经南海行政服务中心站顺德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地址:顺德区办证中心一楼52号窗口联系电话:22835526交通指引:可搭乘301、308、312、316、902、904路公交前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
    2023-05-29
    178人看过
  • 华侨办理结婚登记必须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护照;2、居住国公证机关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证明。华侨可以协议离婚吗双方均为华侨,一方居住在国内,一方居住在国外,如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均无异议,双方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均为居住国外的华侨,原则上向其居住国的有关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居住国因某种原因不能受理的,如果他们原先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双方可回国内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他们原先是在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使、领馆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均为回国定居华侨,应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对华侨之间的离婚诉讼,基本
    2023-07-05
    336人看过
  • 佛山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
    2023-05-30
    439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登记是指收养人收养孩子时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更多>

    #收养登记
    相关咨询
    • 不动产华侨注销登记材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23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变更证明(若申请材料或原证内容存在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号、地址、面积、用途、结构、层数、红线等不一致时,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供、需役地不动产权证书(包含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共有的房屋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证原件);原不动产登记证明
    • 华侨和华侨在内地收养子女的,应如何办理收养关系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应当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办理收养关系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
    • 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和华侨应当出具哪些证件和材料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3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
    • 华侨结婚登记应当怎么办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7-10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 涉外婚姻登记时华侨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1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