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满意伤残鉴定结果,个人该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1 03:10:07 437 人看过

针对单位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的情况,个人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并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寻求法律帮助两个途径来开展相关工作。若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个人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对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决定不服,个人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如果单位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个人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开展相关工作:

1.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包括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以及单位。

2.寻求法律帮助:

申请人可以是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或单位,以及相关领域的专业律师。

(2)被申请人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2、行政诉讼。

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个人及单位有哪些救济途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时,个人及单位可以采取以下救济途径:

1. 个人或单位可以在收到伤残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2.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再次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再次鉴定结论。

3. 再次鉴定结论不满意的,个人或单位可以在收到再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4.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再次鉴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再次鉴定结论。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再次鉴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再次鉴定结论。再次鉴定结论不满意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收到再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因此,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时,个人及单位可以依法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面对单位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的情况时,个人可以通过协商和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问题。协商方面,个人或单位可以向单位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寻求法律帮助方面,个人或单位可以寻求工会组织、相关律师或劳动部门的支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个人或单位在收到伤残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9: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不服伤残鉴定结果该怎么办
    一、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分为以下两种情形1.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2.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二、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而是直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进行救济的方式有两种1.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
    2023-06-18
    332人看过
  • 如果我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该怎么办
    申请评估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的评估结论不满意的,可以向省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申请重新评估,自治区、直辖市自收到评估结论之日起15日内,自治区、直辖市为最终结论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指工伤事故发生后,由市以上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工伤相关事项进行鉴定的行为根据申请工伤鉴定的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其医疗结束或医疗期满。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和工资保留期鉴定和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设备配置鉴定、,etc考核内容广义工伤考核包括劳动能力考核和伤残等级考核,狭义工伤考核是指伤残等级考核劳动能力考核,也称劳动考核,指在生产和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劳动能力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导致部分、大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时,由有关部门进行的医学鉴定和评价。通常地中国劳动能力鉴定只负责因工伤或疾病引起的劳动能力鉴定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所有诉讼参与下依法审判和解
    2023-05-07
    180人看过
  • 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一、工伤鉴定达到多少级就可以鉴定出十级伤残七级到十级之间,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司法鉴定为十级,工伤鉴定应该也差不多,工伤十级可以依法申请相关赔偿。二、工伤鉴定查询进度查询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若社保局申请
    2023-04-06
    93人看过
  • 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对工伤鉴定结果有怀疑怎么办一般来说,对于工伤鉴定结果有意义的,可以委托律师在一定期限内重新申请鉴定。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五十五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
    2023-08-01
    417人看过
  • 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一、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怎么办?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的话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1、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2、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一是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也自然不能进行行政诉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布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9年11月
    2023-04-28
    191人看过
  • 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的话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1、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2、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一是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也自然不能进行行政诉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布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9年11月23日发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
    2023-06-24
    43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该怎么办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31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工伤鉴定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用人单位对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5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该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7
      可以再进行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
    •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对鉴定结果不满意该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21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工伤鉴定律师结果本人不满意该怎么办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8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工伤鉴定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