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可以不是连续的工资都不领一样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9:50:23 286 人看过

根据情况而定,如果女职工在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高于她的平均工资的话,那么企业或单位即可不用向她支付产假工资。如果低于,则要进行补差额。另外,对于未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或者没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的,职工由权利要求单位或企业支付其产假工资。若未支付,则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条例。

一、产假期间发工资吗?

产假期间不发工资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标准有两种,具体如下:

1、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未进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为98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机关单位生育津贴

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是不能领取社保上的生育津贴的,按照事业单位的管理规定,事业单位在编职工的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待遇由单位发放,生育津贴是由社保机构直接发往单位,不会发放给个人,单位扣留这部分是合理的。

如果你是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人员,按照企业管理办法中的生育津贴相关规定,生育期间的待遇不能重复享受,如果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生育保险,那么你再生育期间的待遇由单位按照不低于社平工资的60%发放;如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给你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你在生育期间的待遇单位可以不用支付,由社保局负责发放,并需要你承担在你生育期间的个人社保费用。

在你说的问题中,单位工资正常发放了,而是要求你退回社保生育津贴补发的部分,首先是考虑的是那一部分的金额多,如果是社保生育津贴发放的多,而要求你把多的部分退回来,这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到劳动监察机构或者妇女委员会进行投诉;如果是单位发放的部分多余社保生育津贴发放的,那么单位要求你退回来,机关事业单位生育津贴只要是单位有相应的规定,比如因生育津贴报销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单位为了解决职工在生育期间费用,提前支付,等社保报销之后返还这种要求是合理的。

三、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有什么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规定: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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