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权利被剥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2 08:02:41 54 人看过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是因为犯罪人触犯了相关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犯罪人的政治权利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剥夺。

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罪有哪些

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刑法》第55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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