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约什么时候生效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可见我国法律采纳了到达主义。
但对于要约的生效时间还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送达并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手中,只要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所能够控制的地方(如受要约人的信箱等)即为到达。如果要约人未特定限制时间,应以要约能够到达的合理时间为准。
2、在要约人发出要约但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可以撤回或修改要约的内容。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参见《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
二、要约的有效期是多久
要约的生效时间还包括要约的存续期间,也就是指要约可在多长时间内发生法律效力。要约的期限由要约人决定,如果要约人没有明确规定,则只能以要约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合理期限。具体来说,如果要约没有明确规定该要约的存续期限,则应区分如下两种情况:
1、以口头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那么只有在受要约人立即作出承诺的时候,才能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如果受要约人没有立即作出承诺,则要约失去效力。
2、以书面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具体规定了存续期限(如规定本要约有效期限为10天,或规定本要约于某年某月某日前答复有效),则该期限为要约的有效存续期限;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存续期限,则应当确定一段合理时间作为要约存续的期限。合理期限包括三项内容: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作出承诺所必要的时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所必需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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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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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失效的情形主要有哪些,有哪些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5以下情形要约失效: 1、要约被受要约人拒绝; 2、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失效; 3、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对要约进行实质性变更; 4、法律规定的其他要约失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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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在什么时候生效,哪些情况下要约不生效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8一、要约在什么时候生效在要约的生效时间上,我国采用到达主义,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应注意的是:(一)到达是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控制的地方,如信件投入私人信箱,到达单位的传达室等,并要求受要约人拆开信件并了解内容。(二)采用数据电文方式发出的要约,收件人指定特定接受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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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下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包括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04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 (4)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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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犯主要有哪些情况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0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如刑法第138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犯诬陷罪的; 2、犯罪对象是特殊对象,如刑法第139条第2款规定的奸淫不满十四岁幼女的; 3、犯罪后果严重的,如刑法第136条规定的刑讯逼供,以肉刑致人伤残的; 4、犯罪情节恶劣或特别恶劣的,如刑法第139条第4款规定的二人以上共同轮奸妇女的。加重犯的从重或加重处罚的情节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依据酌量情节而从重处罚的犯罪不属于加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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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终结的情况主要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4执行终结有如下情况: 1、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 6、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7、行标的物为特定物的,应当执行原物。原物确已毁损或者灭失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