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提供书证的原件。原件包括原本、正本和副本。
原本是指文件制作者所签发或制作的最初签字定稿的文本,原本是文书的原始状态,最客观地反映文书所记载的内容,因此收集书证应尽可能收集原本。正本是指按照原本全文抄录印制并对外具有与原本同一效力的文件,正本出自原本,其效力也等同于原本,只是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有所不同。
原本一般保留在制作者手中或存档备查,正本则发送给受件人。副本是指按照原本全文抄录或印制但效力不同于原本的文件。制作副本的目的,是为了使有关单位或个人知晓原本文件的内容,即副本一般是发送给主受件人以外的其他须知晓原本内容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证原件是一般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允许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这里所说的复制件是指通过对原件进行拍照、复印、扫描等方式所形成的图文资料。影-印件是指通过对原件的影-印所形成的图文资料。抄录件是指对书证原件进行抄录所形成的文件资料。
具体来说,允许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和抄录件的特殊情况主要包括:
(1)书证的原件由有关部门保管,比如由国家机关依法保存和管理的文件原件,由企业保存和管理的企业财务档案,由有关国家机关保存和管理的人事档案等等。这.些文件原件必须由当事人或者有关部门依法保管,不可随意移交给私人或者其他部门。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交这些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不过,这些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应当注明出处,并经书证原件的保管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印章。
(2)在书证原件灭失等情况下当事人无法向人民法院提交书证原件,经向人民法院说明情况并取得人民法院同意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与书证原件相同的复制件。
此外,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交报表、图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具有专业性的书证时,应当附有说明材料,目的在于方便人民法院的审查;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在行政程序中所形成的询问、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有关人员(包括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其目的在于保证笔录的真实性;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所提供的书证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
向检察机关提供的辩护意见需要注意什么
388人看过
-
诈骗罪刑事辩护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252人看过
-
二审书面审理辩护词需要注意哪些
439人看过
-
辩护人需要注意的辩护事项
219人看过
-
辩护人提供伪造证据的该怎么办
414人看过
-
进行无罪辩护要提供哪些证据
280人看过
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
向检察机关提供的辩护意见需要注意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10向检察机关提供的辩护意见需要注意有无犯罪事实现有证据能否“确实、充分”地证明被控犯罪事实为被告人所实施现有证据所能证明事实的具体情况,以及对证据“三性”的辩驳检方所认定事实中存在的逻辑问题。
-
绑架罪辩护人辩护人怎么提供证据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6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提交证据的时间是多久 在审判过程中,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
-
辩护人是否有权提供证据?澳门在线咨询 2025-02-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公诉人可以要求审判长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出示证据。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申请。在控诉一方举证后,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可以提请审判长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出示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辩护律师向证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证
-
申请时需要提供什么?没有书面证据怎么办?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8按实际情况,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如果没有书面证据,但有其它的证据可以支持自己的仲裁申请的,也是可以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
-
二审书面审理辩护词需要注意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19二审书面审理辩护词需要注意首部的标题,序言,以及正文部分的格式和行文的逻辑顺序,只要当事人的书写符合法律上的规定就可以解决,但是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这样问题的处置,才会有着重要的法律基础,进而确保自己的事情得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