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中对于分包人能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8 15:34:16 372 人看过

具体看情况。当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已经完成结算并结清全部款项时,分包人是否享有代位权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取决于发包人是否与总承包人恶意串通,故意降低工程价款,损害分包人利益,需要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查明。从举证责任的角度来看,当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已经提供表面证据证明双方已经结清工程款时,如果分包人认为两者有恶意串通,不合理损害其合法权益,分包人应承担举证责任。

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有哪些规定?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

优先受偿权直接依据法律规定而享有,不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必要。只要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成立要件,即自动产生。其法律要件有:

1、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

2、限于因建设工程合同所产生的工程价款。

3、优先权的客体必须是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建设工程,但无需以建设工程竣工为条件。

4、优先权的客体必须不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

5、工程价款的法定优先权,无需登记。

6、承包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勘察、设计、监理合同的勘察、设计、监理人不包含在内。

7、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当以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为条件。

8、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无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08: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工程纠纷中分包人或实际施工人能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予支持。分包人或实际施工人完成了合同约定的施工义务且工程质量合格的,在总包人或非法转包人怠于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时,就其承建的工程在发包人欠付的工程款范围内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予支持。在审理分包人主张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案件中,我们建议,人民法院有必要对如下问题进行实质审查:总包合同、分包合同的合同效力;发包人是否付清工程价款;如未付清总包方工程款的,则进一步查明发包人欠付的工程款金额及其相应的工程范围;是否存在总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权,或发包人与总承包人恶意串通故意减少工程价款等损害分包人合法利益情形。在各方举证责任方面,发包人及/或总承包人负有证明其双方之间已付清工程价款(包括最终结算价款增减(若有)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举证责任。在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已经提供表面证据证明付清工程价款的情况下,若分包人仍
    2023-06-15
    176人看过
  • 建设工程的受让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承包人转让其在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受让人基于债权的转让而取得工程款债权,因而其应当享有该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法定优先权属于担保物权,具有一定的追及效力,其功能是担保工程款优先支付,该权利依附于所担保的工程而存在,即使被担保的工程发生转让,也不影响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一、欠我的工程款一年还没给怎么办欠付工程款一年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支付工程款。根据《民法典》规定,付款条件成就后,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如果仍拒不支付,承包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诉讼中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法定优先受偿款有哪些法定优先受偿款包括:1、发包人拖欠承包人的建筑工程价款;2、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3、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例如律师费、拍卖费、执行费、评估费等;4
    2023-04-02
    295人看过
  • 承包人对违章建筑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系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清偿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债权,故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前提是其建设完成的建设工程依法可以流转。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是建设工程宜折价、拍卖。因违章建筑不宜折价、拍卖,故承包人对违章建筑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律师补充: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违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
    2023-05-06
    306人看过
  • 建设工程中是否应保障分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对于分包人能享有优先受偿权。建设项目优先受偿权的特点如下:1、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认定建设项目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2、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对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3、建设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支付的员工报酬、材料款等实际费用,不包括承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4、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合法分包人是否享有该优先受偿权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民法典对合法分包人采用的是“第三人”之表述,非属“承包人”范畴,由此可见,原则上,合法分包人不享有该优先受偿权。合法分包合同理论上应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则依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分包人无权向发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当然也
    2023-07-05
    362人看过
  • 建设工程结项费分包人应享受哪些优先受偿权
    分包人在总承包人或转包人怠于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时,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在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均有效的情形下,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分包人对自己承建部分主张优先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因总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权损害分包人利益的,分包人可就其承包工程价款范围内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投标人应注意事项有哪些投标人应注意事项有:1、招标文件买方必须仔细检查所购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2、投标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交付,负责交付投标文件的人员应尽快准备并提前到达;3、项目部成员和招标文件买方的养老保险和劳动合同必须齐全,养老保险应由投标人支付,而不是个人支付;4、资格考试所需的相关原件应提前准备,等待核实。《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
    2023-07-28
    82人看过
  • 建设工程结项费分包人应享受哪些优先受偿权
    分包人在总承包人或转包人怠于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时,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在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均有效的情形下,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分包人对自己承建部分主张优先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因总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权损害分包人利益的,分包人可就其承包工程价款范围内向发包人主张权利。一、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什么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的主体:1、建设工程直接承包的,发包人将建设工程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或者个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人违反规定将建设工程肢解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或者个人,造成建设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承包人或者个人和发包人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责任。当工伤赔偿纠纷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时,发包人列为第三人,发包人列为共同被告。2、总承包商将工程分包给或合法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导致分包商或分包商发生施工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分包商和总承包商、
    2023-04-06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中对于分包人能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12
      具体看情况。当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已经完成结算并结清全部款项时,分包人是否享有代位权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取决于发包人是否与总承包人恶意串通,故意降低工程价款,损害分包人利益,需要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查明。从举证责任的角度来看,当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已经提供表面证据证明双方已经结清工程款时,如果分包人认为两者有恶意串通,不合理损害其合法权益,分包人应承担举证责任。
    • 建设工程中对于分包人能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13
      具体看情况的。在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已完成结算并已结清所有款项的情况下,分包人是否享有代位权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取决于是否存在发包人与总承包人恶意串通,故意减少工程价款进而损害分包人利益的情形,而这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具体查明后作出认定。而从举证责任的角度看,在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已经提供了表面证据证明双方已经结清工程款的情况下,如分包人认为二者存在恶意串通、不合理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况的,分包人应对此负有举
    • 建设工程中对于分包人能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5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1、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2、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3、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
    • 建设工程中分包人能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9
      具体看情况的。在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已完成结算并已结清所有款项的情况下,分包人是否享有代位权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取决于是否存在发包人与总承包人恶意串通,故意减少工程价款进而损害分包人利益的情形,而这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具体查明后作出认定。而从举证责任的角度看,在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已经提供了表面证据证明双方已经结清工程款的情况下,如分包人认为二者存在恶意串通、不合理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况的,分包人应对此负有举
    • 建设工程中对于分包人是否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1
      具体看情况的。在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已完成结算并已结清所有款项的情况下,分包人是否享有代位权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取决于是否存在发包人与总承包人恶意串通,故意减少工程价款进而损害分包人利益的情形,而这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具体查明后作出认定。而从举证责任的角度看,在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已经提供了表面证据证明双方已经结清工程款的情况下,如分包人认为二者存在恶意串通、不合理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况的,分包人应对此负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