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实供述和认罪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21:40:57 280 人看过

如实供述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除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虽然投案后没有交代全部犯罪事实,但如实交代的犯罪情节重于未交代的犯罪情节,或者如实交代的犯罪数额多于未交代的犯罪数额,一般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自愿认罪指自愿承认自己的罪行。并对其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应受惩罚性产生合乎行刑目的的认识。

一、自首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自首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犯罪后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二、嫌疑人自首后翻供算自首吗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不如实供诉与拒不认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不如实供诉与拒不认罪的区别是什么?不如实供诉与拒不认罪的区别是:在量刑和审理的时间周期上会有所不同。被告人如果对检察官指控的事实和提出的证据进行抗辩,许多检察官会认为被告人“拒不认罪”,往往建议法庭对其适用较重的刑罚;相反地,如果被告人承认被指控的行为,较少与检察官对抗,检察官则认为其“认罪态度良好”,从而建议法庭酌定从轻处罚。二、相关内容拓展在现代刑事诉讼制度中,不同诉讼主体的诉讼角色、地位、功能和作用方面存在分工,这就是我们通常所称的“诉讼职能区分”。具体而言,参与审判活动的诉讼主体为了实现自己一方的诉讼目标,在整个刑事审判活动中固定地承担着各不相同的功能和作用,担当着不同的诉讼角色,并以此角色为界限实施具体的诉讼行为,发生复杂的诉讼法律关系。由于各方在审判中所承担的诉讼职能不同,他们所实施的诉讼行为在性质、方向和目标等方面就具有了质的区别。基于诉讼职能的差异,诉讼主体,特别是检察
    2023-04-13
    237人看过
  • 自首后未如实供述的认定是什么?
    确已准备投案但到案后不及时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的系坦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该规定放宽了自动投案的时限,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自首的认定标准,符合刑法设立自首制度的宗旨。然而,“准备去投案”作为一种内心意思,难以进行准确判断,导致审判实践中对于“准备去投案”如何认定存在一定难度;同时,如何正确把握自首中如实供述的时间节点及供述内容也存在争议。1.“确已准备去投案”的认定准备投案应有一定的言语或行为表现来佐证,而不能仅是一种纯心理活动。具体而言,“确已准备去投案”的认定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应有真实的投案意愿,即在认识因素方面具有主动到案接受司法机关处理的意思表示,在意志因素方面投案并不违背其本人的意志。(2)在客观方面,行为人要有准备投案的行为表现,这是认定准备投案的关键。
    2023-04-18
    359人看过
  • 怎么区分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被告人供述
    1、双方是对立的,在叙述案件的时候都会朝有利自己的方面来倾。2、一个案件中,可以没有被害人供述,但一定有被告人供述。3、证明效力不同,一般被害人陈述的效力要高于被告人供述。一、构成提供编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条件有什么构成提供编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条件有:1、主体是一般主体;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境的正常管理秩序;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二、盗窃罪的证据认定标准是什么关于盗窃罪的证据认定标准,具体如下:1、主体证据。应包括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2、行为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在
    2023-03-11
    106人看过
  • 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未如实供述作案工具算不算自首
    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却未如实供述作案工具应被认定为自首。因为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其中的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也就是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所以属于自首。《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关于自首的
    2023-04-26
    66人看过
  • 自首的认定之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因此,自首的认定必须同时具备两项基本要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一、自动投案(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2.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
    2023-04-25
    203人看过
  • 如何认定自首中的如实供述
    1、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2、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3、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4、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一、自首是指什么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现也指主动如实的承认自己的错误。自动投案的认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审查:一是时间;二是方式和动机。自动
    2023-06-27
    119人看过
  • 未如实供述,不能认定自首
    近日,湖北省安陆市检察院提出抗诉的黄某、孙某开设赌场一案成功获得改判。2015年7月,黄某、孙某合伙在安陆市某村开设赌场,以摇骰子押单双的形式聚众赌博。黄某负责召集赌徒,孙某负责在赌场放码,参赌人员多达40余人。接到群众举报后,安陆市公安机关迅速出动,一举捣毁了这个赌博窝点。黄某、孙某侥幸逃脱。后迫于压力,两人经过一番合谋后,于同年8月20日与冒牌的赌场皇帝(负责摇骰子的人)阿明一起到警方投案。2016年6月15日,经安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黄某、孙某及阿明开设赌场一案。不料在庭审过程中,三名被告人同时翻供,一致否认阿明是赌场皇帝,而黄某、孙某也没有交代真正的赌场皇帝是谁。针对庭审中证据出现重大变化,安陆市检察院依法申请撤回对被告人阿明的起诉。同年7月18日,法院对黄某、孙某开设赌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黄某、孙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安陆市检察院在收到
    2023-06-11
    492人看过
  • 刑事被害人陈述与被告人供述有什么区别
    一、刑事被害人陈述与被告人供述有什么区别?被害人陈述是: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的陈述,因被害人直接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往往对犯罪情况有较多的了解,其陈述对揭露犯罪、查获犯罪人、认定案情有重要作用。其陈述与案件有直接关系。被告人陈述是:犯罪行为直接或间接实施者的陈述,被告人作为接受审判、极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在审判结束前最后陈述自己的观点是一项基本的诉讼权利,更是一项人权。其陈述不一定与案件有关。主要区别如下:1、双方是对立的,在叙述案件的时候都会朝有利自己的方面来倾。2、一个案件中,可以没有被害人供述,但一定有被告人供述。3、证明效力不同,一般被害人陈述的效力要高于被告人供述。二、刑诉言词证据注意事项1、言词证据就其内容而言,是陈述人直接或间接感知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而其陈述又往往固定于一定的载体之中。言词证据通常以笔录(即记录材料)为载体,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讯问笔录,对证人
    2023-06-06
    114人看过
  •  如实供述罪行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供述内容、身份等情况与实际情况不同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应当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无法区分严重程度的,一般不认定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要如何说明自己的罪行?首先,要按照实际的法律标准,诚实地供述自己以及与犯罪有关的所有事实。供述内容与罪犯的主观记忆一致。合理辩解不影响如实供述。也就是说,如实地说明了事件的事实,但是对事件事实的定性,有不同的理解,有不同的意见,进行辩解,还是如实地说明。其次,实际范围:除了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地址、前科等。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身份等情况与实际情况不同,但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应当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影响定罪量刑的,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最后,关于真相的程度:如果嫌疑犯多次实施同样的罪行,必须综合考虑说明的犯罪事实和未说明的犯罪事实的危害程度,决定是否认定为真相供述主要
    2023-11-15
    335人看过
  • 自首中的如实供述指什么
    司法实践中,对认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争议,主要反映在被告人投案自首以后,有避重就轻的辩解,甚至在法庭上对其投案时的供述,又进行推诿或推脱罪责的解释。对此,我们应当根据当事人投案时的供述所具有的价值,依照客观、合理的原则认定是否属于自首。司法解释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据此,对于被告人如实供述以后又作避重就轻辩解的,只要其辩解不否定基本事实,不影响正确定案,仍然应当认定自首。比如,被告人放火后主动投案,承认放火,又辩解主动熄灭过,对于这样的案件,从被告人自动投案的价值考虑,其辩解虽然未免避重就轻之嫌,但是,并没有影响对其放火事实的认定,且客观上,被告人的自动投案,免除了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许多投入。所以,应当认定自首。一、自首以后又翻供的如何处理通常认为,自首以认罪为必要,司法解释也规定,一审判决前翻供的,不能认定自首。这些观点和规定
    2023-02-10
    170人看过
  • 如实供述犯罪的如何处罚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能否认定为自首?网友咨询:我朋友因琐事与人发生争执,后将人打成轻伤乙级。后我朋友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请问能否认定为自首律师解答: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因此一般自首有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
    2023-07-22
    170人看过
  • 赡养和供养分别有什么区别
    赡养和供养区别有:1、赡养是法律规定的自然人的法定义务;2、供养不是法定义务,而且供养义务的产生是有法定情形的;3、要供养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而赡养不一定有兄弟姐妹。一、山东省供养亲属抚恤金给多少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其计算公式为: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
    2023-06-23
    58人看过
  • 认定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要注意的问题
    在认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2、在共同犯罪案件中,作为一般共同犯罪成员的犯罪人,如果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必须交代自己所知的同案犯的罪行,否则对“自己的罪行”的供述不可能“如实”;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尤其是集团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如果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必须交代整个共同犯罪的全部罪行,否则其对“自己的罪行”的供述也不可能“如实”。特别要注意的是,有的犯罪人出于掩护其他共犯人目的,有预谋地投案包揽共同犯罪的全部责任的,不能视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3、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4、由于客观因素,不能全部交代所有的犯罪事实,但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也应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如果隐瞒主要
    2023-03-26
    469人看过
  • 关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具体认定
    《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除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身份等情况与真实情况虽有差别,但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等情况,影响对其定罪量刑的,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嫌疑人多次实施同种罪行的,应当综合考虑已交代的犯罪事实与未交代的犯罪事实的危害程度,决定是否认定为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虽然投案后没有交代全部犯罪事实,但如实交代的犯罪情节重于未交代的犯罪情节,或者如实交代的犯罪数额多于未交代的犯罪数额,一般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无法区分已交代的与未交代的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或者已交代的犯罪数额与未交代的犯罪数额相当,一般不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时虽然没有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但在司法机关掌握其主要犯罪
    2023-03-09
    15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认罪与如实供述的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21
      如实供述和认罪的区别:如实供述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指自愿承认自己的罪行。并对其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应受惩罚性产生合乎行刑目的的认识。
    • 如何区分如实供述和认罪?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02
      1、如实供述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必须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除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虽然投案后没有交代全部犯罪事实,但如实交代的犯罪情节重于未交代的犯罪情节,或者如实交代的犯罪数额多于未交代的犯罪数额,一般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2、自愿认罪指自愿承认自己的罪行。并对其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应
    • 一般而言的如实供述和认罪的区别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4
      如实供述和认罪的区别: 1、如实供述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必须如实说明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除了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地址、犯罪记录等。虽然投案后没有说明所有犯罪事实,但如实供述的犯罪情节比未供述的犯罪情节更重要,或者如实供述的犯罪数额比未供述的犯罪数额更多,一般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2、自愿认罪是指自愿承认自己的罪
    • 如实供述的如实讲述的供述是什么意思?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25
      如何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第一,关于真实的标准:供述与自己有关的犯罪事实。供述内容与犯罪分子的主观记忆一致。合理辩解不影响如实供述。也就是说,如实供述案件事实,但是对案件事实的定性,有不同的理解,有不同的观点,进行辩解,仍然属于如实供述。其次,关于真实范围:除了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地址、犯罪记录等。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身份与真实情况不同,但不影响定罪量刑的,视为如实供述自
    • 供述罪行要怎么认定如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5
      1、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除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身份等情况与真实情况虽有差别,但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等情况,影响对其定罪量刑的,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2、犯罪嫌疑人多次实施同种罪行的,应当综合考虑已交代的犯罪事实与未交代的犯罪事实的危害程度,决定是否认定为如实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