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19:52:37 229 人看过

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是被征收人的救济途径。

第一,被征收人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违法征收财物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第1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第1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第二,被征收人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财产权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第19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一、政府强行征地怎么办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二、政府征地程序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2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收决定相关文章
  • 被征收人应该怎样知道房屋征收决定
    被征收人知悉房屋征收决定具体通过:1、被征收人一般通过政府在征收范围内发布的公告了解房屋征收决定。为确保被征收人能够了解征收决定,政府在张贴公告时,将公告张贴在交通发达的地方或者征收范围内的其他显著位置;2、一般情况下,政府征收部门会通知村委会、街道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要求其协助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传达政府征收决定;3、随着互联网和通信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政府将通过新媒体和手机短信通知被征收人。遭遇“以租代征”,被征收人该怎么维权?可以起诉确认该租赁合同无效后,要求相关部门返还土地,如果说是拆迁方强行占地,通过找专业拆迁律师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返还土地。“以租代征”是违法行为,“以租代征”是指征收方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
    2023-07-05
    148人看过
  • 收到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意味着什么
    1、收到征收补偿的决定,对被征收人意味着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产权不明时,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又不重新考虑或者提起诉讼的,征收部门可以向申请执行的法院提起上诉。二是相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的,或者房屋所有人要求补偿的被征收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报告,按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房屋征收实行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
    2023-05-02
    405人看过
  • 对征收土地款分配不服怎么办
    1、可以申请协调、裁决在公告(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公告)期间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当时提出,以便及时调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15条:“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要求裁决的,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可以直接对补偿标准本身提出裁决。2、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在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
    2023-03-17
    333人看过
  • 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复议和起诉期限
    不服行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时限为60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6个月,这些在处罚决定书中均会载定。一、行政强制诉讼期限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后,当事人在法律规定时限内,既不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6个月期限后,在3个月内任何一个时间段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超过3个月的最长期限再申请执行,法院就不再受理。二、泉州市安溪县交通违章什么时间段能去处理夏令时:早上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如果车主对违章处罚不认同可通过法律诉讼提出申诉。交通违法当事人如有不服,应在收到异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警大队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行政拘留如何解除行政拘留可
    2023-06-19
    100人看过
  • 不服行政征收评估委员会的决定怎么办?
    当事人认为裁决有错误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如果是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如果是二审判决,可以申诉。也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对法院判决不服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依法可提起上诉和再审程序。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构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一、房屋拆迁的行政裁决有什么?拆迁
    2023-06-22
    101人看过
  • 征收人如何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补偿决定是在规定的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产权不明情况下作出的,对被拆迁人而言,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在期限内不履行,又不复议或者诉讼的,征收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3-07-04
    107人看过
  • 对补偿决定不满,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被拆迁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者申请行政诉讼维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讨论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交换的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装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以后会公布的。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实施房
    2023-05-02
    136人看过
  • 征收公告和征收决定有什么不同?
    一、征收公告和征收决定有什么不同?房屋征收决定是政府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益项目需要使用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的行政决定,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应当附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告知被征收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在房屋征收决定之后的具体行政行为。(1)两者数量不同。在一个政府征收项目中,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有且只有一个,不可能存在两个,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则可能是数个或者没有。(2)两者针对的对象不同。房屋征收决定的相对人是一定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人,而每个单独的房屋补偿决定的是每个单独道德被征收人,不可能针对所有被征收人。(3)两者做出的条件不同。房屋征收决定只是在符合公共利益,符合各项规划,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过征收社会公共意见等条件之下才可做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在镇守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
    2023-06-16
    63人看过
  • 征收补偿低得可怜,被征收人该怎么办?
    要点一:提起政府信息公开,全面了解涉案项目性质、情况以前我们讲,信息公开申请的主要目的是了解涉案项目的法律状况,争取从一份一份的答复中找出其中的违法点并加以精准打击,从而在博弈中实现提升补偿数额的目的。无疑,在今日的征收维权中,这仍然是不可或缺的经典维权思路,绝大多数案件仍要适用。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信息公开申请的作用还在于帮助被征收人全面掌握涉案项目的性质,也就是征收之后这块地究竟要去干吗,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众所周知,“公共利益”在实践中有着丰富的内涵与广阔的解释空间,因此同为“为了公共利益”所开展的建设项目,其资金状况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一个高科技园区的建设项目与某个文保、绿化隔离腾退项目完全不具有可比性。对于被征收人而言,清楚地掌握这方面信息,就能对自己将会面对的补偿标准有一个幅度上的正确认识。这对于后续的维权是有很大帮助的。无论是征收还是腾退还是其他名词,背后的建设项目是被征收
    2023-06-28
    341人看过
  • 不服房屋征收决定能否复议
    不服房屋征收决定能复议。这是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属于可以复议的范围。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等。一、交通违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问题对交通违章处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主管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第一、申请复议是有时限的,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在行政机关做出处罚决定后60日内,并规定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计算。第二、申请复议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申请复议,也可以书面申请复议
    2023-04-03
    389人看过
  • 不服征地决定该怎么办
    1、行政复议程序前置对征地行为不服,复议前置是程序的需要,这是征地行为与其他行政行为救济渠道不同的地方。《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违法征收财物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第1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第1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需要补充的是,提起行政复议时应选择适当的复议机关:(1)若征地行为由国务院部门作出,复议机关为国务院;(2)若征地行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复议机关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023-03-20
    485人看过
  • 宅基地被征收能否强拆,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怎么办
    一、宅基地被征收能否强拆征收宅基地时,如果被征收人违反法律规定,拒不交出土地的,征收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
    2023-04-18
    477人看过
  • 关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被征收人需要知道什么
    1、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是否具有可诉性房屋征收决定本身是否具有可诉性呢?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的告知行为本身,仅仅是将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示和宣传,以及将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以公告的方式告知给被拆迁人,由于该行为本身并不处理被拆迁人的权利义务,对被拆迁人利益没有实质性影响,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公告行为本身不具有可诉性。2、市、县级人民政府如果没有依法作出公告,被拆迁人的起诉期限如何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2018)》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未依法公告房屋征收决定的,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20年。3、市、县级人民政府已经公告房屋征收决定,却没有交代诉权的,起诉期限如何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2018)》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3-03-02
    216人看过
  • 征收决定违法但不撤销怎么办
    征收部门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是违法的,并且不撤销征收补偿决定时,被征收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房屋拆迁补偿流程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第二步: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第三步: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同拟
    2023-02-26
    9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收决定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土地、房屋等财产进行征收的决定。 征收决定是政府实施征地和拆迁的必要程序,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 在征收决定中,需要明确征收的目的、范围、补偿标准和方式等事项,并征... 更多>

    #征收决定
    相关咨询
    • 对被征收人决定不服如何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17
      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人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应当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依法履行征求公众意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确保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款专用等程序,然后作出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被征收人对政府发布的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起诉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及时维护其合法权益。《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
    • 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3
      对征收决定不服的,被征收人可以就争议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法院进行调解;经被征收人申请可以交由房屋、土地征收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流程如下: 1、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被告在规定日期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在受案范围内的案件予以立案受理,对不符合条
    • 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或者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该如何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7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于房屋征收决定或者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应当自知道决定做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诉讼。另外,本案的当事人王益民混淆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收费方法,行政诉讼是按件收费,且收费很低,房屋征收的行政案件,每件诉讼费用是50元。《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
    • 行政复议,对土地征收不服怎么办,土地征用被征用人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7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时,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其他复议所需的相关材料。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申请人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申请行政复议;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 征收人不服征收决定,应该如何行政处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8
      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人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应当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依法履行征求公众意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确保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款专用等程序,然后作出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被征收人对政府发布的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起诉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及时维护其合法权益。《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