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土地自建房怎样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30 18:40:57 308 人看过

承租的土地在承租期限内被征收的,按承租合同的约定给予补偿。承租人可以获利青苗补助、地上附着物赔偿等的补偿。

土地补偿费用项目包括:

1、土地补偿费;

2、青苗补偿费;

3、附着物补偿费;

4、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标准是: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租赁土地能否用于房屋建设?
    这段内容讲述了拆迁和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拆迁时会给予相应的拆迁费用,并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建设批文后,在符合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政府拆除房屋时,会给予拆迁费。如果租凭期限超过70年,可以建民用住房;超过50年可以申请建筑商业用地。此外,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赁。如果能够拆迁,那么拆迁时会给予相应的拆迁费用。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到相关部门拿到建设批文,在符合国家关于所建设的房屋所要求的其他手续的情况下,就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到了年限政府拆除时,则要给拆迁费。一般情况下租凭期限如果超过70年,可以建民用住房;超过50年可以申请建筑商业用地。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严格规范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
    2023-08-27
    421人看过
  • 在租赁土地上建房拆迁归谁
    1.依据相关规定,租赁房屋如遇拆迁,其所有者将获得相应的补偿权益;2.当涉及拆迁事宜时,若租赁双方已就解除租赁合同问题达成共识,实现解约,或是由业主对承租方提供了安置方案,那么拆迁方将向业主支付赔偿金,而不会再对承租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补贴;3.倘若被拆迁人和租赁人对于解约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拆迁方应该为被拆迁人安排房产产权置换措施,新的房屋应由原本的租房人继续租用,同时,被拆迁人还需与原房屋租赁人再度签订租赁合同。房屋征收作为国家针对非国有资产在做出公平补偿后采取的一种强制性交易性行政行为,体现出公正无私的原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4-05-15
    417人看过
  • 租赁的土地到期土地建筑物怎么办?
    一、租赁的土地到期土地建筑物怎么办?在租赁来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之后,对于土地之上所存在的建筑物之归属问题,应依照当事人双方共同签署并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中加以明确规定。如若未见具体约定,则建议当事人双方积极展开友好协商,商讨出一个公平公正且互惠互利的解决方案。若经过深入沟通仍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就只能依靠司法途径加以解决,请求专业的司法机构进行裁决,以期得到妥善解决。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那些属于永久性质的建筑物,业主可以依法申请办理有关产权证书。当租赁土地的使用期限到达时,该土地上的永久性建筑物将会由出租方所有。《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
    2024-03-23
    453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自建房拆迁地皮怎么赔偿
    一、征收集体土地自建房拆迁地皮怎么赔偿?征地没有赔偿,征收宅基地只有补偿金,补偿标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
    2024-01-21
    335人看过
  • 在租赁土地上建房租期满后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怎样的
    在租赁土地上建房租期满后房屋所有权归承租方。依照租赁土地所在的土地市场来划分,土地租赁可分为国有土地租赁与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前者属于土地租赁一级土地市场,后者属于二级或三级土地市场。原则上,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目前土地租赁市场只有这两种方式,但是在实务操作中,经常出现经济组织直接承租农村集体土地或者国家划拨用地的情况,为了明晰其中的法律关系及风险,下文也将对这种情况进行扼要讨论。本文将以我公司为承租人,分三个部分三种情况讨论“租赁土地上建房的房屋所有权问题”。第一部分将讨论我公司直接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第二部分讨论我公司承租他人之土地使用权,第三部分讨论我公司租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国有土地租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它作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方式之一《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得到确定,具体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2023-05-05
    65人看过
  • 租赁土地上建房受法律保护吗
    要看你租赁来的土地的用途。如果该土地可以用来建房,要看你的建房手续是否经过审批,未经审批,都属于违建。一、租赁土地上的房屋可否办理所有权登记?在抵押时是否可以仅以房屋(不含土地价值)办理抵押?这两个不可以。即不受法律保护。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土地在城市的属于国家所有,在农村的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在租赁的土地上建的房子,如果没有以正式的审批手续,那其占用的土地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而我国的房屋登记机关是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处理,对租赁土地上的房屋不予登记。既然租赁土地上的房屋目前尚无法进行权属登记,显然也不能进行房地产抵押。二、但租赁土地上的房屋,依现行法律规定属于违章建筑,但不是不受任何法律的保护。违章建设人对违章建筑享有物权上占有之利益。违章建筑不能取得民法典上的所有权,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违章建筑都不具有私法上的效力。违章建筑在被确认违法或强制拆除之前,
    2023-06-15
    178人看过
  • 租赁土地上建房手续如何办理
    (1)符合建房条件的用户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审请。(2)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根据年度控制指标和申请条件进行讨论,予以通过的按照村镇规划的要求,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填写《建房用地审批表》、《个人建房用地申请书》。(3)建房占用非耕地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4)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给村民《建房用地批准书》,由乡镇土地管理人员划拨土地。(5)检查现场灰线,核实无误后,方可施工。(6)工程竣工后,由乡镇土地管理所验收。符合用地要求的,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地政地籍科办理登记手续,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一、农村建房需要什么手续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
    2023-06-15
    194人看过
  • 私自租赁土地违法吗?
    可能会。有以下出租方式是违法的:1、未经批准,非法出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2、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3、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4、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房地产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房地产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些并非针对房地产转让,所有合同违法上述法律规定均无效。1、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现实生活中房产和地产分开转让的情形,房产不得转让、地产不得转让。这是因为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固定附着物,二者之间具有不可分离性,否则,极易引起损失或导致纠纷。2、侵犯优先购买权房屋所
    2023-03-19
    116人看过
  • 租赁用地建住房
    租赁住房用地性质分为“国有出让土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三类。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国有和民营企业都要发挥功能作用。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将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的,土地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后,由竞价转为竞自持租赁住房面积。得注意的是,该《工作方案》中提出了中国住房租赁史上可能具有里程碑的一条措施:租购同权。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建后的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不变,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公安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改建后的实际使用性质进行审批验收。改建后的租赁住房,不得销售。同时,出租人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住房后出租也被允许。《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3-07-06
    174人看过
  • 租赁农村个人土地建厂房动迁如何补偿
    一、租赁农村个人土地建厂房动迁如何补偿租赁土地建厂房拆迁的的赔偿如下: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
    2024-01-16
    61人看过
  • 私自占用他人土地建房如何赔偿
    这是完全的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个人承包的土地归个人使用,他人没有权利无补偿的使用个人承包土地。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仲裁,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民法典》第267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2024-05-09
    482人看过
  • 租地自建厂房现要拆迁政府怎么赔偿?
    租赁的厂房如果是正常营业中遇到拆迁,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如果厂房有自建的部分,补偿除了停产停业的补偿外,还有被征收的房屋价值的补偿。如果厂房没有自建的部分,补偿只有停产停业的补偿。赔偿款按照法律规定来计算。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签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1、需与拆迁的单位签合同。2、赔偿的款项需清楚注明,以及赔偿款给付的方式及时间也需一一列明。3、赔偿争议的处理办法也需注明。《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
    2024-01-29
    268人看过
  • 租赁土地土地使用权怎样规定的
    一、租赁土地土地使用权怎样规定的土地租赁,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县(市,下同)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土地使用者,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人)与土地使用者(以下称承租人)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承租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活动。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租赁活动。第四条除房地
    2023-06-03
    498人看过
  • 租赁土地的协议没到期怎样才能获得赔偿
    土地租赁合同没到期如果遭受损失的按照约定赔偿。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一、同一合同中能否同时适用定金和违约金同一合同中不能同时适用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要求赔偿超过定金金额的损失。因此,定金和违约金不能适用于同一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对自己有利的原则选择约定违约金或定金。二、违约金和定金可以同时适用吗?违约金和定金条款不可以同时适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
    2023-03-24
    24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租赁土地自建房屋拆迁最新如何补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5
      1.租赁土地自建房屋拆迁补偿会根据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计算,土地的补偿是补偿给土地所有人的。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
    • 建房子土地租赁怎么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3
      房屋是属于不动产,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房屋登记在谁名下的,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租赁土地建厂房如何拆迁补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8-23
      一是房产价值赔偿。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也一般是工业用地。所以房产价值基本比较固定,对此弹性空间不大。基本以拆迁部门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参考值。 二是设备设施赔偿。设备设施赔偿方面争议最大。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 1、是政府拆迁政策和一般操作规程对此项目是适当赔偿,而
    • 土地租赁建房到期有没有补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30
      这要看有没有约定,一般按合同约定执行。
    • 土地租赁建厂房合同书要怎样写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30
      如果在不是工业用地或建筑用地的土地上建工厂的话,属于对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需要经过住建部分的许可,否则属于违规。遇到这种情况是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举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