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人格权,可以要求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要求精神赔偿。
一、人格权的法律特征
与其他民事权利相比较,人格权主要有以下特征:
1、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所固有的基本权利。所谓固有,是指自然人从出生、非自然人自成立之日起就享有人格权。其取得无须民事主体积极的作为,而是由法律直接赋予。作为一种固有权利,人格权与民事主体相伴始终。当然,人格权在性质上仍是一种法定权利,人格利益的保护范围和方式等也皆因法律的肯定才得以为权利人所实际享有。
2、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专属享有的民事权利。一方面,人格权是民事主体资格得以维持的前提,人格权的阙如,将导致民事主体资格的虚化;另一方面,从其权利要素上看,任何一项人格权皆须以具体的民事主体为依托,并借此表现其价值和个性。在具体的法律效果上,人格权的专属性集中体现在对权利的放弃、转让和继承的限制中。
3、人格权以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为其客体。作为人格权客体的人格利益,是应受法律保护的利益。与有形的财产利益不同,人格利益,无论是抽象的还是具体的,在很大程度上皆体现于精神范畴;都是行为与精神活动的自由及完整的利益,且以人的精神活动为核心。
二、一般人格权的主要特征
1、概念内涵的抽象性。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是抽象与具体的哲学范畴在人格权领域的运用。具体人格权借助已知的人格要素,采取类型化的方法解析人格权的内涵;而一般人格权以抽象演绎的方式,概括人格权的价值内核。
2、权利内容的广泛性。借由抽象的概念内涵,一般人格权体现出较强的涵盖能力:其既可以包含已经被法律明确肯定的人格权内容,还可以吸收法定人格权以外的其他人格利益。
3、权利地位的基础性。一方面,作为一种对人格权内涵的高度概括和抽象,一般人格权能更全面、更贴切地体现人格权的基本内含和价值;另一方面,作为对人格权价值内核的集中反映,一般人格权还在一定程度上扮演着的具体人格权的价值基础和源泉的角色,为后者的合理性论证提供理论和规范上的支持。
-
侮辱人格怎么处罚,哪些行为算侮辱人格
446人看过
-
人格侮辱的概念
285人看过
-
侮辱人格这几个字对吗?
312人看过
-
刑法里有侮辱人格罪吗
486人看过
-
侮辱他人的人格算违法吗?
300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是否适用于人格侮辱?
406人看过
自然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其外延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自然人与公民不同,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 更多>
-
侮辱人格能够报警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06侮辱人格情节严重的可以报警依法解决。构成侮辱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
人体损害侮辱侮辱罪的赔偿标准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2耻骨位于髋骨的前下部,分为体及上、下两支。耻骨体构成髋臼前下部,较肥厚,自体向前内侧伸出耻骨上支,此支向下弯曲移行于耻骨下支。人的骨盆像是一个环状的东西,但是它在一侧有一个开口以便于移动,这一个开口叫做耻骨,也叫曲骨。女性耻骨突出是没有影响的,耻骨属于人体典型的体表标志,耻骨在人体发育过程中不断生长,最后定型,属于正常的发育现象,没有什么矫正方法,而且也不能胡乱矫正。
-
什么是人格侮辱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
-
侮辱人格罪的定义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28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侮辱罪客观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败坏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