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冻结控制执行措施可以适用于无形财产。因此,股权的执行可以冻结。冻结被执行人预计支付的股息,禁止被执行人提取股息或者公司向被执行人支付到期后的股息。冻结股息的裁定应当直接送达公司和被执行人。此时,公司是分红的主导者。被执行人退股或者公司派发股利的,依照民事强制措施处罚
(2)股权本身也可以冻结
《实施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权冻结时,通知相关企业不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和支付股利,冻结股权的措施延伸至股权股利。在实践中,不仅要告知公司,还要告知工商登记部门,防止企业和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实现真正的冻结。冻结被执行人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的股权,除向工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外,还应当向企业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送达,为了限制股权转让,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的规定》为股权的实施提供了一种模式,也涉及到一些相关问题,特别是冻结股份的数量应限于股东的债务,不得任意扩大
(1)《公司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强制执行程序将股权转让情况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履行通知义务是转让的前提,也是对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保护。执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时,应当告知全体股东,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在公司的股权转让,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转让。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其他股东是否同意转让,都应当告知其在一定期限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应当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被执行人在一定期限内转让股权。被执行人未在通知期内转让股权的,法院可以直接拍卖或者变卖该股权,也可以直接赔偿债权人对被执行人的债务。一人有限公司和国有公司的股权应当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保证执行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外商投资企业由于其主体的特殊性,参照1997年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权益变动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执行,应当将执行案件的来源、执行依据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告知合营另一方,并依法回答合营另一方提出的问题。要求合营另一方表示是否同意转让,并通知对方在一定期限内表示同意。只有确认被执行人除企业股权外无其他财产可执行,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才能强制转让。但是,当股权被强制转让时,应告知合营另一方的优先购买权
第三,申请价格变更是股权实施的最终目的,是债权人实现的最终保障。价格变动是股权实施中最重要的程序之一。无论股东是自愿转让还是强制转让,都必须准确把握股权的价值。人民法院通过法律评估确定股权的真实价值,有利于合理、公正地解决执行案件,保护股东、债权人和受让人。对公平的评价尤为重要。股权评估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应选择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评估机构;二是选定的评估机构的资质和条件必须符合股权评估的要求;三是防止股权价值被低估或高估,损害债权人利益,阻碍工作的开展;四是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公司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进行综合评估,以反映股权的真实价值,实施转让和变更转让是实施股权的必由之路,无论是将股权转让给他人,还是将股权返还给债权人,都属于转让。行政股权转让分为自行转让和强制转让:(一)根据《执行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被执行人转让股权,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和监督,强制转让分为直接强制转让和拍卖、变卖等强制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执行,可以直接以股权清偿债务强制转让,也可以拍卖、变卖强制转让。(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执行,执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时,无论其他股东是否同意,都应当按照《实施规定》(四)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直接强制转让,出售或者其他方式(五)合营企业的股权被强行转让时,应当按照合营企业法的规定,注意征得合营企业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并符合强制转让条件的,才能转让股权。但是,合资公司另一方的优先购买权应当受到保护
强制转让股份后,法院应当裁定确认,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办理股东变更手续,公司股东名册也应当记载相应的变更。合营企业应当签订新的合营协议,修改合营合同和章程,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受让人可以根据法院的转让确认裁定,依照《公司法》或者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法院主张权利,要求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维护自身权益,或者要求行政机关积极维护自身利益
-
股权强制执行有哪些程序
199人看过
-
股东如何行使分红权?法律有哪些规定?
489人看过
-
撤销权行使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229人看过
-
法律关于不安抗辩权行使行使程序的如下
288人看过
-
法律的行政处罚程序有哪些?
273人看过
-
行政强制权的使用应遵守哪些法律原则和程序
393人看过
-
行使探望权有哪些程序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0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程序有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26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包括诉讼和仲裁。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行为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违反真实意义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违反真实意义的民事法律行为。
-
法律规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20通过明示的方式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自通知送达到对方手中之日开始可以解除合同;去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此时要准备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要委托律师书写仲裁申请书或民事起诉书。
-
不安抗辩权行使有哪些程序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04不安抗辩权的行使程序是: 1.为了兼顾后给付义务人的利益,也便于其能及时提供适当担保,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 2.先给付义务人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可使后给付义务人尽量减少损害,及时地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以消除不安抗辩权,使先给付义务人履行其义务。
-
异议股东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的程序包括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7异议股东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的程序《公司法》为了有效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了中小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是指异议股东在出现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有权要求公司对其出资的股权予以收购。股权回购请求权是一项法定的 股权回购是把双刃剑,在保护小股东利益的同时很可能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因此,股东会会议决议要尽量体现全体股东利益,否则,异议股东一旦主张股权回购,公司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