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作证能力与鉴定证人作证能力的异同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5:04:59 435 人看过

1、证人必须是自然人,并具有人身不可替代性。在诉讼角色上,了解案情的人(如法官、检察官、公安机关、鉴定人等)应当优先履行证人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但是,虽然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如果能够辨别是非并能够将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准确表达出来,如盲人讲述所听到的情况,聋、哑人讲述所看到的情况等,依法也可以作为证人。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要成为诉讼中的证人,适格的条件有四个:1、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知道案情是指证人直接凭借自己的眼、耳、鼻舌等感觉器官感知案情的人,这里的感知是直接感知,而不是听说,据说等的间接感知。2、能正确表达意志。如生理、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做为证人,证人是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法院进行相关陈述的人,因此,这就要求证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以便真实、清晰地表达所感知的案件事实。3、能正确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4、诉讼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证人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必要时,可以让证人相互进行对质。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审查标准

当事人的申请中是否列明证人的姓名、性别、住所地或者居住地等基本情况,便于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地通知证人;

当事人的申请是否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

证人能够证明的内容;

证人证明的事实与争议的案件事实是否具有关联性。

审判人员对证人询问的内容

《证据规则》规定:“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在审判实践中当证人出庭审判人员核实其基本情况并告知作证的权利义务后,审判人员的做法有以下两种:一是当事人掌握询问的主动权,由当事人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二是由审判人员进行询问。对于前者,有利于诉辩双方对证人证言作出迅速、及时、充分的反应,使争议事实和证据的微妙差别得以揭示,质证较为充分,但由于其所含的询问技巧较高,一般当事人难以胜任,加之询问的广泛性,有可能造成诉讼的拖延。对于后者,虽然减少了许多无谓的争议和辩论,提高了审理案件的效率,但审判人员毕竟是以个人意念为主导,不利于调动诉辩双方争议辩驳事实的积极性,对查明案情不利,而且由审判人员对证人进行涉及案件事实的询问,可能会侵犯一方的诉讼权利。笔者认为,既然《证据规则》已经确定了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范围,这种取证范围的限制在时间上不仅包括庭前,还应当包含开庭审理过程中。根据《证据规则》确定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当事人负有通过向证人询问获取证言从而让审判人员形成“心证”的义务,审判人员对超过职权的范围的问题不得询问。但鉴于我国的诉讼模式是受大陆法系影响,职权主义较浓,另一方面,有些诉讼当事人在目前条件下尚难以适应《证据规则》的要求。笔者认为,审判人员在庭审中应当处于听证的地位,充分发挥其对诉辩双方询问问题以及证人陈述事实的归纳,对双方询问未涉及的问题以及自己没有听清的问题当庭告知双方,然后再由当事人补充向证人询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但是,虽然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如果能够辨别是非并能够将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准确表达出来,如盲人讲述所听到的情况,聋、哑人讲述所看到的情况等,依法也可以作为证人。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1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书证的证据能力与证据力
    书证是我国诉讼中的法定证据种类,在做出最终判决之前,作为具有初步表面证据价值的书面材料,只要以其所表达的内容能够用来传递特定的信息,为人们按通常的理解所接受,并且能体现与案件的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即可作为书证来加以采用。书证因记载人的思想而构成证据资料,因此书证的成立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书证本身是真实的,即该书证系被主张为作者的思想表现;二是书证所表达的内容对待证事实能够起到证明作用。据此理论上把书证的证据力区分为形式上证据力和实质上证据力。所谓形式上证据力系指书证是举证人主张的书证的制作者所作,是该特定人的意思的表现,即书证成立是真实的。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诉讼法上的所谓真实与否,即指这种是否如举证人主张的一样,系该特定人所制成。区别于刑法上的伪造书证,即该文书即使系伪造,如被认定为系伪造人制作而作为证据时,也属于真实成立的书证。此外,书证的真实与否是一种辅助事实,如有争议则要求证明。为证
    2023-06-06
    245人看过
  • 只有证人作证能不能定罪
    一、只有证人作证时能否定罪1、只有证人作证时不能定罪规定了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二、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证据的效力如何1、在刑事诉讼中却不同,证人证言往往能发挥重大的证据效力,审判者很少怀疑国民的素质,当然,刑法中对作伪证的惩罚力度也大,此种信任,是建立在刑法的威慑之上。这样一来,同一个证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证言可能被采信,而在民事诉讼
    2023-02-28
    155人看过
  • 保证人的保证能力
    一、保证人的保证能力保证人的保证能力是指保证人代替履行债务或者赔偿损失的能力,保证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经济赔偿能力。这是履行保证义务的必备条件。无相应的经济赔偿能力,即无保证能力。对保证人的保证能力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对进行审查:1.审查保证人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等,以避免其提供的财产小于被保证的范围。2.审查保证财产的来源,确保该财产是保证人的合法财产。3.审查保证人对其提供的保证财产是否有独立的处分权限,以降低债权实现的风险。二、哪些民事主体可以成为保证人可以成为保证人的民事主体是指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其他组织主要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5.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三、保证人的分类保证人可以分为连带保证人和一般保证人。当事人
    2023-04-25
    421人看过
  • 亲属作证所作的证人证言的效力如何
    一、诉讼中证人的资格条件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知道案件情况,能够辨别事非,能够正确表达的人,是取得证人资格的绝对条件。是否作为证人,既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出身、成分、文化程度、财产状况、思想觉悟、表现好坏、社会地位等限制,只要符合证人的条件,都可以作为证人。对案件的同一事实,如果有几个人同时知道,那么他们都可以作为证人,而不能互相代替。2、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证人是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3、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案件的当事人由于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证人。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和其他密切关系的人虽然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但由于上述关系的特殊性,一般而言,这些人作为证人所作的证言在证明力上要小于其的证人证言。二、如何认定证人证言的效力人民法院
    2023-04-04
    402人看过
  • 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规定
    (一)法律依据新刑诉法第187条规定:控辩双方对书面证言有异议,且该书面证言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提供该书面证言的证人有必要出庭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二)法条分析从上述法条中可以看出,证人不是必须出庭作证。证人必须出庭的情况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对于有争议的书面证言;2、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3、法院认为却有必要的;一、证人不出庭作证怎么办在我国,刑事案件中的证人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必须到庭。下面我们逐条分析。1.不能强制到庭作证的证人范围: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但近亲属中的同胞兄弟姐妹可以被强制到庭。强制证人出庭的,应当由院长签发强制证人出庭令。2.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后果:(1)情节较轻的,予以训诫。(2)情当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10日以下的司法拘留。但不能罚款。且需经院长批准,而非审判长。此处的拘留为10日以下的拘留,须与扰乱法庭秩序的15日以下拘留相区分。(3)经
    2023-04-04
    146人看过
  • 刑法见证人能不能作证人
    可以作为证人,见证人与证人所提供的证据,法律效力相同。不同的是:证人由案件本身所决定,其任务是证明案件事实;见证人可以选择,其任务是观察、监督司法人员的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活动是否正确、合法,使合法的诉讼行为得到客观承认,产生法律上的效果。如遇有当事人对上述行为的正确性与合法性提出异议时,见证人要为他亲眼所见的情况作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或检查时,对被告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时,对可以用以证明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实行扣押时,以及判决执行中对被告人的财产需强制查封、扣押时,都必须邀请见证人到场监督。另外,在诉讼中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如收件人本人或代收人拒绝接收、签名或盖章,送达人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在送达证上证明拒绝的事由,由送达人签名,将文件
    2023-03-01
    18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证人作证能力的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7
      向司法机关提供证言的证人必须具备的能力。包括: (1)对案件事实和情节的感知能力。感觉器官的缺陷、暂时病变,以及大脑发育不正常、有疾患或损伤,都会影响证人感知案情的能力,致使证人无法提供证言或证言不可靠。 (2)证人对案件事实和情节的记忆能力。即证人对经历的案件事实和情节的反映能力,包括识记、保持、再认的能力。受多种因素影响,如证人的职业、年龄、健康状况等。 (3)证人对案件事实和情节的陈述能力。
    • 想请邻居帮我作证,智力残疾人能不能作证人?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7
      证人必须是自然人,并具有人身不可替代性。在诉讼角色上,了解案情的人(如法官、检察官、公安机关、鉴定人等)应当优先履行证人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鉴定人员能否作证人?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23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作证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26
      能正确表达意思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作证。所谓证人证言是指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向人民法院就自己知道的案件情况所作的陈述。证人必须有作证能力才能提供证人证言,但作证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无直接关系,即有时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提供的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作证?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5
      能正确表达意思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作证。所谓证人证言是指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向人民法院就自己知道的案件情况所作的陈述。证人必须有作证能力才能提供证人证言,但作证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无直接关系,即有时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提供的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