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连带债务是什么意思,如何解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2 08:37:28 255 人看过

1、连带债务,这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债务关系体系,涉及到两个甚至多个债务人之间具有法律上的连带关系,每个债务人都必须负担起所有的偿还责任。

特别之处在于,债务人当中的任何一员或多员的全额偿付,对于全体债务人均发生效应,从而导致整个债务关系的消除。

换句话说,若多人承担相同的债务,而他们各自对债权人承担全部偿还义务的话,就形成了连带债务的关系。

2、连带债务的精髓在于其存在的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法律连带关系。

这种连带关系构成了连带债务产生的法律基础。

其中所谓的连带关系,即为基于法律规定或是在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一种法律联系;

在这样的联系中,某个或某些债务人身上发生的事件,其影响能迅速扩展到其他所有的债务人。

因此,在连带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中的任意一款、多款或是全体债务人发出请求,要求他们全额或是部分地履行债务。

即每位债务人都肩负着向债权人全额清偿的法定义务,并且只要债务尚未得到全部清偿,那么,所有的债务人不论是否曾被债权人请求以偿还其应当承担的债务,亦不论其本身需分配的债务是否已履行完毕,均须承担清偿未清偿部分的债务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0: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是连带债务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连带债务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一)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二)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三)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四)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连带债权、连带债务的概念是什么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连带债务设立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每一个债务人对全部债务均负有履行义务,实际上相当于以全体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担保债务履行。连带债权的各债权人共享同一债权,但可以由某一债权人单独行使该债权,这种情况
    2024-01-26
    461人看过
  • 如何协商连带债务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协商连带债务连带债务可以由债务人之间自行协商,债权人可以请求全部或部分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则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的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债务人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二、债务转让协议如何写债务转让协议的条款为:1、债权转让三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债权转让的范围。包括债权的类型、债权的数额等;3、债权转让的时间。债权转让的时间一般是签订合同的时间,如果要办理登记的,一般是以办理登记的日期为准;4、违约责任的承
    2024-01-26
    433人看过
  • 连带债务如何免除
    连带债务如何免除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在连带债务中,如果连带债务人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消失,但是其对债权人的债务还存在,这时,如果死亡自然人没有遗产,那么债权人无以对其要求债权,其他债务人仍对全部债务负连带责任。这样。连带债务自然死亡人的责任就免除了,当然如果其留有遗产,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自然死亡人的遗产继承人主张债权。2,其次,如果连带债务人中有法人破产时,债权人可就债权总额加入破产财团进行分配,其他仍存在的债务人对未清偿的债务仍负无限连带责任。破产的债务人就可以不承担连带债务中的连带责任,只是他的债务由其他仍存在的债务人代为清偿。3,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清偿了全部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随之消灭,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由于连带债务的特殊性,在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中的一人主张全部债权,该债务人把全部债权偿还后,其他的连带债务人跟债权人就没有了债权债
    2023-03-01
    455人看过
  • 合伙企业债务的连带责任解释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方式(一)2006年8月修正的《合伙企业法》从客观上颠覆了我国的破产制度适用的所谓法人破产主义,对于合伙的债务清偿问题,一直以来是适用民事执行程序予以解决的。《合伙企业法》和《破产法》将同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合伙企业如何选择债务清偿方式已然成为理论和实务上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比较的方法、实证的方法、经济分析的方法,分析适用破产程序、民事执行程序的情境和差异。《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三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八十四条普通合伙人转
    2023-07-06
    150人看过
  • 如何连带债务还是按份之债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相同点是一方当事人均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点:1、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按份之债;而按份之债只能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发生。2、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连带之债,每一个债务人对债务均附有全部清偿的义务,债权人有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履行全部义务的权利。3、按份之债的标的为可分,连带之债的标的为一个整体,不可分。4、就某一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差产生影响;而连带债务因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各付而消灭,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不再承担义务。一、什么是按份之债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
    2023-02-16
    161人看过
  • 连带债务人怎么去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
    根据规定,连带债务人应当就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即只能主张其他连带债务人各自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内未履行的部分,而不是就该超出部分要求其他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此外,为了合理平衡享有追偿权的连带债务人与其他连带债务人之间的利益,《民法典》还规定,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一、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时需要注意什么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或因其他方式使债务消灭,保证人无追偿权。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能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人清偿债务,使部分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所清偿部分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使全部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清偿全部债务享
    2023-03-04
    101人看过
  • 夫妻债务连带责任司法解释
    一、夫妻债务连带责任司法解释最高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023-05-31
    407人看过
  • 连带债务诉讼中断的相关法律是什么意思
    连带债务诉讼中断的相关法律是,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况下,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并不必然导致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一、保证期间可否中断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保证期间单独适用时,无论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均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法律规定;保证债务与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伴随适用时,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在连带保证责任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二、担保合同的期限有哪些规定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不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相关法律条文:《民
    2023-03-11
    83人看过
  • 连带债权的解释
    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的全部履行而消灭的债。因此,连带之债的多数人一方相互问有连带关系。若债权人一方为多数且有连带关系,则为连带债权;若债务人一方为多数且有连带关系,则为连带债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共同债权和连带债权的区别有哪些1、共同之债虽可准用连带债务之规定,但这仅是因为给付不可分,而非实质上有连带关系,因此,当给付变为可分时,即成为可分债务。而连带债务不
    2023-07-05
    105人看过
  • 连带债务人破产债权人如何申报
    如果保证人是企业的,企业在保证责任期间破产的,债权人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向破产企业申报债权,债权人也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自己的债务,从而实现自己的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意事项:注意债权申报的时间。债权申报最短不少于30天,而最长不超过3个月,所以侵权人要注意在这个时间段内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同,要注意在申报的时候注明债权是属于担保债权,并且提交相应的证据。债权人可以出席债权人会议,以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一、连带债权人的一些问题债权人对其所享有的债权在保持内容的同意性的情况下,转移于第三人,称做债权让于,这里,债权人让于其债权的必备条件是债权人有对该债权的处分权。处分权是所有权的权能之一。当然对于单一债权人而言,债权人对于其所享有的债权有处分权,那么对于连带债权人而言,是否具有债权的处分权?每一个债权当事人是否有对债权的处分权?假如,任意一个债权当事人都有对债权的处分权,那
    2023-04-01
    300人看过
  • 如何解决未起诉连带债务人的问题?
    连带债务诉讼赋予了原告选择请求权。也即在连带债务中,债权人可以选择任意连带债务人作为被告,要求其清偿全部债务。所以债权人没有起诉连带债务人并不影响其债务的实现。清偿了全部债务的连带债务人可以行使连带债务的内部追偿权,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保证人可以为连带债务人吗?一般情况下,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可以是同一人,只要保证人具有清偿能力即可。一、保证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保证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保证人应当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在贷款所在地有居住场所。3、保证人应当拥有良好的征信记录。4、保证人应当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5、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6、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7、其他应该具备的条件。二、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2023-07-01
    252人看过
  • 连带债务的债权人有什么权利
    一、连带债务的债权人有什么权利连带债务的债权人的权利有: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付,对全体债务人生效,因而导致全部债的关系消灭的债务。或者可以简单的说,数人负同一债务,对于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义务者,为连带债务。《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都有什么内容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形式包括:一、合同承受。所谓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
    2024-01-16
    201人看过
  • 债权人免除某一连带债务人的债务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一、债务标的须为同一标的不同不能成立连带债务对同一债权人,甲负金钱给付义务,乙负特定物给付义务,丙负劳务给付义务,自不可成立连带债务。至于标的是否可分,学者们有两种观点:一为肯定说,认为既然债权人可请求其一连带债务人为一部分给付,如果标的不可分,一部分给付就无法实行。二为否定说,认为依当事人的意思,各付不可分债务时,仍可成立连带债务,只不过债权人不得请求一部分给付而已。我认为标的是否可分,并不影响连带债务的成立。债权人可以请求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为部分或全部给付。连带债务人在给付标的之前,其给付份额是不确定的,因债权人可请求为部分或全部标的的给付。从这方面说,连带债务的标的
    2023-03-06
    113人看过
  • 债务追讨的意思是什么?如何进行债务追讨
    一、债务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债户还债的义务,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债务的通常形式是金融工具,例如债券和长期票据、短期票据。债权人可以是个人、银行或诸如退休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它们借出资金是因为相信债务人将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债务工具有确定的期限和到期日,通常按固定的利率付息。债务工具的购买者均有不需马上使用的资金,希望在自己动用这些资金之前,能够赚取利息。利息是对债权人在一段确定的时间内不使用这些资金的一种报酬。二、债务追讨的意思债务追讨就是要采取合法有效的手段方式,要注意催讨的技巧,要采取合法且具有一定威慑力的方式去讨要债务欠款。同时,在追讨货款的时机上,为避免债权超诉讼时效或给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创造时间或防止债务人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后无法偿还,在无法通过协商方式催讨的情况下,要坚决、果断
    2023-03-01
    18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连带债务人怎样解释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09
      连带债务人,即在连带债务中负有清偿全部债务责任的债务人。就是说,对于一项债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于该项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要求偿还全部债务,连带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的偿债比例协议对抗债权人。但是,在其中一个连带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可依照相关清偿比例等债务人之间的清偿协议,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进行追偿。
    • 民法中的连带债务人什么意思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2
      就民法中的连带债务人而言,民法上的连带债务人,是指债务人需要共同对债权人负有不可分割的全部给付义务的情形。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付,对全体债务人生效,因而导致全部债的关系消灭的债务。
    • 连带债务中一个债务人的免除是哪些意思?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你问的连带债务中一个债务人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由此可知偿权人免除部分连带偿务人偿务的,其他连
    • 不算连带债务的怎么理解连带债务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4
      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就各自立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自独立地对债权人负全部履行的义务,并因的履行而因其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的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是与真正连带债务相对应的,因债务的实际履行导致所有债务人的债务得以消灭,这一点与连带债务相同,但因各个债务发生的基础事实即原因事实各不相同,因而它又是不真正的连带债务。 1、《》第35条规定:合理的债务,由合伙人按
    • 同居期间债务债务连带是什么意思?你们可以解决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3
      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债务债务连带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认定债务系二人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