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性合同单务合同有哪些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0:16:28 171 人看过

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

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

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9、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10、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1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

1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4、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18: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单务合同相关文章
  • 实践合同的相关法律依据及特征有哪些
    一、实践合同的相关法律依据实践合同相关法律依据如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二、实践合同的特征实践合同的特征如下:1.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当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而在于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行为是否影响合同成立。2.实践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标的物交付或完成其他给付的时间
    2023-05-03
    385人看过
  • 什么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有哪一些分类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实践合同的分类如下:(一)赠与合同。(二)运输合同。(三)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024-05-06
    167人看过
  • 实践定金合同是不是单务合同
    不是。定金罚则是针对双方的,因此实践定金合同是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现实生活中的合同大多数为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等。一、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吗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典型的有买卖、租赁、合伙、借贷、运输以及财产保险等;有偿合同是当事人因取得权利须偿付一定代价的合同。有偿合同可能是双务合同也可能是单务合同,但双务合同一定是有偿合同。二、单务合同的类型有什么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
    2023-03-27
    376人看过
  • 实践合同都是单一服务合同吗
    无论所有实际合同是否为单一服务合同什么是实际合同实际合同也称为实质性合同,指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者在双方约定之外完成其他实际交付后才能成立的合同。根据合同是否需要除意思表示以外的其他现实要件,合同分为承诺合同和实践合同。区分本票合同和实际合同的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的风险转移时间什么是单一合同单一合同,也称为单方合同或单方义务合同,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还原物合同、免费保管合同),实际上,在中国,由于对实际合同含义的理解不同,实际合同都是单一服务合同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至少存在异议。例如,实际合同中的赠与合同属于单向合同,而银行贷款合同属于双向合同。合同的具体类型取决于如何理解它。原有的法律法规容易产生分歧,合同的分类也非常复杂。有不同意见也很正常相关知识:区分单一合同和双重合同的意义(1)合同履行抗辩权是否适用。合同履行
    2023-05-07
    119人看过
  • 无偿合同和实践性单务合同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6.民事诉
    2023-03-20
    86人看过
  • 什么是实践性合同?实践性合同的分类是怎样的
    一、什么实践性合同呢?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使用借贷、保管、运送等都属于实践合同。二、实践性合同基本种类分为哪几类呢?(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2)保管合同。《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质押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4)定金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三、实践性合同的范围是什么呢?实践性合同与诺成
    2023-03-16
    436人看过
  • 借款合同的实践性
    借款合同的效力:1、依法成立的合同,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自成立时生效,否则无效;2、限制行为能力人、越权代理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3、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的合同,具有可撤销性。一、租房合同日期写错了有效吗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的,应当依照其规定。综上,只要出租人与承租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情形。订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自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后,合同依法成立。二、根据合同可以撤销的合同有哪些可撤销合同有: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3、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2023-03-04
    152人看过
  • 实践合同的法律特征是怎样的?
    第一,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当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而在于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行为是否影响合同成立。对于诺成合同而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对于实践合同而言,除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尚需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合同方能成立。第二,实践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标的物交付或完成其他给付的时间。实践合同的成立,除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尚需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相应地,实践合同的成立时间亦为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之时。相反,诺成合同的成立时间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之时。第三,实践合同中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务是先合同义务。实践合同中交付与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行为的意义与诺成合同中相应行为的意义完全不同: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
    2023-06-17
    256人看过
  • 中介合同的特征及其实践应用
    中介合同有以下特征: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劳务;2、中介在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体人;3、是有偿合同,中介只有在中介产生有效结果时才能要求报酬。中介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中介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提供机会或介绍,委托人必须向中介人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物业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物业服务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民事合同。习惯上,物业服务合同又被称为物业管理合同,但它与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职权而与相关单位签订的行政合同具有本质的不同。2、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基础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但其与一般的委托合同又存在差异。3、物业服务合同是以劳务为标的的合同。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是提供合同约定的劳务服务,如房屋维修、设备保养、治安保卫、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等。物业服
    2023-07-02
    433人看过
  • 什么是单务无偿实践合同
    一、什么是单务无偿实践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担给负义务的合同,即当事人双方并不互相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而主要由一方承担义务,另一方并不负有相对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具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单方承担合同义务的情况,如在借用合同中,只存在借用人按照约定使用并按期反还借用物的义务;另一种情况是,一方承担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不承担主要义务,只承担附属义务双方的义务没有对待关系。如《民法典》允许赠与附义务但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方承担附属义务之间不存在对价关系,因而仍属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不一定就是有偿合同,无偿合同不一定就是单务合同。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可能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如借用合同是无偿合同,借用人无须向出借人支付报酬,但属于双务合同,出借人有交付借用物的义务,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二、单位合同违约责任在单务合同中,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义务,不会发生双务合同中
    2023-05-03
    392人看过
  •  合同实践中有哪些种类?
    实践合同包括定金合同、借用合同和保管合同。民间借贷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定金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2.借用合同:一方同意将某物借给另一方使用,并在合同中规定借用的期限和归还方式。3.保管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品交付另一方保管,并规定了保管期限和保管费用等事项。(四)民间借贷(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民间借贷合同民间借贷合同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通过民间借贷方式订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资金,出借人则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和本金,出借人则按照约定的
    2023-11-24
    230人看过
  • 实践合同中实践的是哪些意思
    一、实践合同中实践的是哪些意思实践合同的意思是指当事人除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的种类有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或法律规定的其他类型的实践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二、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是哪些意思?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
    2024-01-23
    164人看过
  • 实践合同的实现对象有哪些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也就是说,实践合同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实践合同有:1、定金合同;2、保管合同;3、借用合同;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一、建设工程建设方案是实践合同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二、网上签订的合同有效吗网上签订的合同有效,但是应当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1、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3、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三、电子签名同时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如下: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023-03-15
    393人看过
  • 我国的行纪合同是否为实践合同,行纪合同的特征
    一、我国的行纪合同是否为实践合同不是,是诺成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对行纪合同定义: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相应的对价符合有偿合同的定义。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主体限定,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业务,合同作为双方当事人合意的一种协议,约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例如:借用、民间的借贷、保管、定金、寄存等合同属于实践合同。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
    2023-06-23
    24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合同。 在单务合同中,只有一方当事人有权期待对方履行合同,而另一方无须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单务合同具有任意性,其是否有效,由法律或合同自由决定。... 更多>

    #单务合同
    相关咨询
    • 哪些叫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有哪几类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27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实践合同的分类如下: (一)赠与合同。 (二)运输合同。 (三)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 性质上为有名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实践合同?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7
      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有偿合同和双务合同。但买卖合同不是实践合同,而是诺成合同。有名合同,是指民法和合同法有明文规定的合同。有偿合同,是指有对价的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各负义务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请采纳
    • 什么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有哪一些分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7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实践合同的分类如下: (一)赠与合同。 (二)运输合同。 (三)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 个人真实实践合同属于单务合同还是实务合同?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13
      实际合同不一定是单一合同。实际合同是指需要满足当事人协商、交付标的物或者完成其他实际交付的条件才能生效的合同,也称为主要合同。单一事务合同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 房屋买卖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吗买卖合同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28
      不是。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