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国家赔偿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18:02:24 187 人看过

1、根据《国家赔偿法》,有以下赔偿范围: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赔偿标准有以下: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0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申请赔偿的步骤是什么
    第一步,确定赔偿义务机关。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第二步,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第三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前,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进行协商。第四步,申请复议。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第五步,再次复议。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按照以上程序,有理有据的申请国家赔偿。一、不需要赔偿的刑事案件有哪些对于证据不足而撤案、决定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的案件,也不简单以有无犯罪事实作为衡量是否
    2023-02-11
    447人看过
  • 具体什么是国家赔偿案件?
    一、具体什么是国家赔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而引起的案件。以下都属于国家赔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案件:(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四)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五)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
    2023-04-20
    57人看过
  • 年度国家赔偿标准:刑事案件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刑事案件未成年年龄刑事案件未成年年龄是指十八周岁以下的,刑事案件年龄依据是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减轻处罚;如果犯罪的人年龄已经满了16周岁,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特定的罪时才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
    2023-07-11
    98人看过
  • 刑事死亡案件的民事赔偿问题是什么?
    一、刑事死亡案件的民事赔偿问题是什么?1、刑事死亡案件的民事赔偿问题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之下,需要赔偿受害者相应的医疗费用,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用等等,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被告需要赔偿被害人相应的医疗费用、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用等,这些费用标准为死者所在地人均可支配收入。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
    2024-01-20
    70人看过
  •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司法解释主要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国家赔偿法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刑事赔偿工作实际,对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因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而申请国家赔偿,具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属于本解释规定的刑事赔偿范围。第二条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一)办案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二)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四
    2023-05-01
    133人看过
  • 刍议刑事存疑案件的国家赔偿
    存疑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而作撤案、存疑不诉或宣告无罪的案件。由于国家赔偿法的制定和实施早于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只规定了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从而导致了司法界和学术界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不一。有的观点认为,存疑案件的当事人具有犯罪嫌疑,有证据证明其有罪,只是因已有的证据尚达不到定罪的要求而推定当事人无罪,因此不存在刑事赔偿问题。另一种观点认为,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只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了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最终又以撤案、存疑不诉或宣告无罪而结案的,无疑是一种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侵害。犯罪嫌疑人由此提起国家赔偿是理当所然的。笔者认为,对存疑案件应当给予赔偿。第一,现行《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据此,人身自由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一项固有的、基本的权利
    2023-06-06
    333人看过
  •  我国关于刑事案件赔偿标准的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被告人因犯罪行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应根据其造成的物质损失来确定。这些损失包括治疗和康复过程中所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如果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残疾, 被告人还应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如果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 被告人还应赔偿丧葬费等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被告人因犯罪行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应根据其造成的物质损失来确定。这些损失包括治疗和康复过程中所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如果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残疾,被告人还应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如果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被告人还应赔偿丧葬费等费用。但是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刑 事 案 件 赔 偿 标 准 是 什 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的规定,受
    2023-09-16
    381人看过
  •  如何申请刑事案件的国家赔偿?
    在刑事诉讼中,若出现错案等情形导致当事人被判处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则有资格向国家申请赔偿。申请国家赔偿的主体包括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或错误逮捕的;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在刑事诉讼中,若出现错案等情形导致当事人被判处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则有资格向国家申请赔偿。申请国家赔偿的主体包括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或错误逮捕的;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申 请 国 家 赔 偿 的 条 件 是 什 么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
    2023-09-06
    140人看过
  • 刑事案件赔偿问题是怎么确定标准的?
    刑事案件赔偿问题是怎么确定标准的?刑事案件赔偿是基于实际造成的损失而定的,具体内容如下:(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支付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
    2023-06-04
    462人看过
  • 国家赔偿立案标准是什么,国家赔偿管理条例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成立赔偿标准规定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审查受理国家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就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规定如下: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案件:(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四)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五)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
    2024-01-13
    202人看过
  • 国家赔偿民事案件
    一、经济诈骗罪经济诈骗罪行为一般都涉及经济内容,所以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是包括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其中跟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诈骗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经济诈骗罪中合同诈骗是具体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在刑法中包含在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八节)这一类罪名中,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合同诈骗对方钱财的某些行为;经济诈骗罪中金融诈骗是一类罪名(刑法第五节),主要涉及金融领域,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等;经济诈骗罪中其他的诈骗行为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诈骗,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诈骗别人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出口退税的行为,利用某些非法组织的诈骗行为(刑法第三百条)等。许多当事人询问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人认
    2023-03-19
    11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的基准:法定赔偿的年度数额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刑事案件未成年年龄刑事案件未成年年龄是指十八周岁以下的,刑事案件年龄依据是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减轻处罚;如果犯罪的人年龄已经满了16周岁,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特定的罪时才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
    2023-07-11
    203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一般怎么申请国家赔偿
    对于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的方式:1.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的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2.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依法作出赔偿决定。3.当事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
    2024-05-11
    144人看过
  • 什么是国家赔偿和民事赔偿的条件?
    1、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已执行完毕,依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后,被本院或者上级法院依法撤销。2、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判决不能执行回转,没有不当得利人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国家对其遭受全部损失予以赔偿;如果法院的错判执行后部分可以回转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剩余部分。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即赔偿请求人在加害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即使在这两年之内的最后一天,提出赔偿请求,也是在赔偿时效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2023-07-13
    330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中,国家赔偿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4-11-26
      在侦查、检察、审判职权行使过程中,以下情形侵犯人身权,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 1. 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
    • 刑事案件逮捕后撤案的赔偿标准是什么,逮捕后案件按什么程序赔偿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26
      1,对逮捕后撤销案件的,由做出逮捕决定的机关进行赔偿。按羁押时间,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在羁押期间因刑讯逼供造成人身伤害的,由实施侵害行为机关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3,《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
    • 刑事案件错案的国家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15
      1.关于刑事案件国家赔偿的情况根据《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赔偿作出具体规定,对于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 2.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指接受刑事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义务方。 3.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依照不同的情况分别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以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狱管理部门。具
    •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时效的内容有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1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多少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6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2018年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在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8 4.74元,该标准较上年度增加2 5.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