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1、在芜湖县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本县具有原农业户籍的居民
3、在芜湖县就业的其他人员
二、申请条件
1、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的首套(唯一)商品住宅房(不含二手房)
2、购房合同日期在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2月31日之间
三、补贴标准
1、在芜湖县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每套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
2、本县具有原农业户籍的居民,每套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
3、在芜湖县就业的其他人员,每套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查询到学历信息打印一份;
6、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已婚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五、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到各镇政府办事大厅提出申请。
受理:材料齐全当场受理,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审核:住建委审核时候属于首套房;教育局审核学历。
发放:通知申请人加盖补助章,并发放补助资金。
六、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各镇政府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
湾沚镇0553-8910579;六郎镇0553-8519899;陶辛镇0553-8451269;红杨镇0553-8132424;花桥镇0553-8742630
七、解释说明
1、高技术人才在县城购买商品住宅房和规模以上企业团购商品住宅房,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补贴。
2、购房人的学历须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认定;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无法查询的,购房人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学历颁发等学校证明(含颁发单位公章、经办人、联系电话及官方网站)。海外留学生提供经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明。
3、“首套”房认定:期房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对购房人以家庭为单位(即购房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查询证明为依据,现房以地税局完税证明标明首套住宅认定。
4、凡购买商品房住宅成交单价低于3000元/平方米以及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不含60平方米)的,不享受本规定中的相关补贴政策。
5、凡本村原农业户籍的居民到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房的,以村为单位按每套500元标准给予村委会工作经费补助。
6、购房合同日期在2017年11月13日之前,按2017年5月4日出台的补贴政策执行。
-
哪些人群可以申请芜湖县购房补贴?
409人看过
-
申请芜湖县购房补贴需要提供银行卡吗?
178人看过
-
芜湖县购房补贴咨询电话一览
253人看过
-
芜湖县购房补贴是一次性发放吗?
132人看过
-
芜湖市购墓指南
129人看过
-
就业人员申请芜湖县购房补贴需要缴纳社保吗?
157人看过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
芜湖市农村户口购房补贴是多少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6农村户口购房补贴: 1、农民在进城买房自愿退还农村宅基地和耕地资源时,可以享受国家给予的补助,一次性补助3-5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归还的土地面与家庭人口核算。 2、农民在进城买房时,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免契税。 3、农民在进城买房时可享受政府补贴,金额最高可以领取10万元。
-
南宁购房补贴申请办理材料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24提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职工购买商品房付清购房价款的,需提供全额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2)购买房改房的,需提供房改房购房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房改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购房
-
购房契税补贴怎样申请河北在线咨询 2024-08-26补贴发放工作采取部门联动、一站式服务机制,受理地点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房产局1号窗口。具体申请契税补贴流程如下: 1、购房人持申请资料向市房产局申请契税补贴; 2.市房产局在受理补贴申请并核实汇总后,提交市地税局核实; 3.市财政局根据市房产局和市地税局的审核情况审批后,将购房契税补贴款项具体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
-
芜湖南陵县产假政策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01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