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有哪些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9:04:28 99 人看过

①对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缓量刑不同于缓宣告制度,缓宣告,是对有悔改希望的人犯暂时不作刑的宣告,在一定期间内,如果没有新罪就不再作有罪的判决。缓量刑是以宣告行为人有罪为前提,而不是不作有罪判决,更能体现罪刑法定原则。

②对被告人暂不处以刑罚。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时判处具体刑罚。缓量刑不同于缓执行制度,缓执行,是人犯受刑罚宣告后于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暂缓执行。缓量刑是暂缓适用刑罚,而不是暂缓刑罚的执行。

③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

④考察监管程序规范。对暂缓量刑人员的监管考察,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采用暂缓量刑制度,能够真实体现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避免现行缓执行制度存在的弊端,更好地发挥缓刑制度的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刑事技术侦查特点有哪些
    刑事技术侦查具有以下特点:1、科技含量更高。技术侦查要运用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成果,它是以高科技为依托的,没有先进的技术装备和现代科技手段,技术侦查就只能停留在理论层面。而传统的侦查措施则对科技的要求相对较低。2、秘密性更强。技术侦查中的一些措施,如秘密录像、拍照、监听等都必须秘密进行,是在犯罪嫌疑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的。侦查人员在采取这些技术侦查措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的调查时,不用暴露自己的身份,也无须取得对方的同意。被秘密录像、拍照、监听的对象处于完全不知情的状况,交谈时无所顾虑,有时甚至直接透露犯罪的具体情节。这使得侦查机关得以沿循有关线索查获犯罪嫌疑人或有关物证;而通过这种措施所获得的证据,在此后的审判中也可作为有力的指控证据。3、客观性更高。技术侦查是使用先进的技术、精密的设备客观地反映有关案件事实情况,直接来源于被侦查的对象,是其一举一动的真实记载,不会被篡改、伪造、变造,
    2023-04-19
    89人看过
  • 缓刑罪犯犯人的特点
    1、至于如何推测和判断确认犯罪分子不致再危害社会,则应着重考虑以下两个方面:其一,犯罪情节的轻重。这可从犯罪动机、目的是否卑鄙、手段是否恶劣、危害后果是否严重等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加以考察。也就是说,从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两个方面统一评价罪行的法益侵害程度大小。2、其二,犯罪人是否有悔罪表现。这可从犯罪后是否真诚认罪悔过、是否如实坦白交待自己的全部罪行、是否积极退赃、是否检举揭发同伙的罪行等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加以考察。也就是说,从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衡量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度。只有法益侵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小的犯罪分子,才可以适用缓刑。缓刑罪犯减刑需要的条件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缓刑减刑的基本条件限定刑法第七十八条列举了可以减刑的四类犯罪分子,即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2023-08-12
    123人看过
  • 缓刑与有期徒刑的差异及特点
    有期徒刑和缓刑的区别:1、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外,还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刑期不得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刑期不得超过二十五年;2、缓刑是指被判刑罚暂时不执行,给予一定的考验期。如果考验期表现良好,则不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缓刑确实不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限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少于一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调查,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配合。如果没有规定的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将不再公开宣告。什么叫有期徒刑和缓刑有期徒刑和缓刑的概念。缓刑不属于刑罚。具体概念如下:1、指在一定期限内
    2023-07-15
    389人看过
  • 什么是缓刑?缓刑的特点是什么?
    律师解答:缓刑,是指对犯罪人判处刑罚,但在一定时间内暂缓执行刑罚的制度。缓刑的基本特点是:判处刑罚,同时宣告暂缓执行,但又在一定期限内保持执行的可能性。缓刑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具有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刑罚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原判刑罚的不予执行是以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或者未被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为条件的。如果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则应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如果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则应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我国刑法除规定了一般缓刑制度外,还规定了特殊缓刑制度,即战时缓刑制度。根据刑法第449条的规定,战时缓刑是指在战时,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的制度。战时缓刑制度适用
    2023-06-11
    143人看过
  • 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审理对象特定这一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只有死刑案件才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没有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无需经过这一程序。这种审理对象的特定性使死刑复核程序既不同于普通审判程序——一审和二审程序,也不同于另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一般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后,判决就发生法律效力。而死刑案件除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外,还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复核并核准的死刑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从这一意义上说,死刑复核程序是两审终审制的一种例外。所处的诉讼阶段特殊死刑复核程序的进行一般是在死刑判决作出之后,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之前。相比较而言,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理时间是在起诉之后,二审判决之前;审判监督程序则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核准权具有专属性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进行死刑复核的
    2023-03-10
    72人看过
  • 什么叫刑事犯罪,有哪些特点
    一、什么是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二、刑事犯罪有哪些特点?第一,犯罪率持续“爬高”;第二,传统的普通犯罪类型继续恶性发展;第三,色情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等犯罪现象死灰复燃,恶性发展;第四,新型犯罪,如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走私、金融、税收、知识产权、公司管理秩序、市场秩序等经济犯罪、计算机犯罪、恐怖犯罪等频繁出现,尤其是经济犯罪,几乎成了经济领域普遍性的“常态”行为;第五,
    2023-06-20
    94人看过
  • 代位权的特点有哪些有什么特点
    代位权的特点: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因此债权人的债权对第三人产生拘束力。2、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可见,债权人并不是债务人的代理人,代位权也不同于代理权。3、代位权是债权人请求第三人向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是请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债务。4、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在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代位权不是诉讼上的权利,而是一种实体上的权利。一、原告撤销权和代位权能合并审理吗撤销权诉讼与代位权诉讼不可以合并审理,撤销权诉讼是撤销债务人影响债权实现的行为,代位诉讼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其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
    2023-04-05
    389人看过
  • 缓刑的特点以及缓刑的适用情况都有什么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暂缓量刑的特点:①对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做出有罪宣告。缓量刑不同于缓宣告制度,缓宣告,是对有悔改希望的人犯暂时不作刑的宣告,在一定期间内,如果没有新罪就不再作有罪的判决。缓量刑是以宣告行为人有罪为前提,而不是不作有罪判决,更能体现罪刑法定原则。②对被告人暂不处以刑罚。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时判处具体刑罚。缓量刑不同于缓执行制度,缓执行,是人犯被处以刑罚的同时宣告适用缓刑后,于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对罪犯作出是否应执行原判刑罚的考察。缓刑执行后果是:视为犯过罪,但无施以原判刑罚进行惩处之必要。缓量刑是
    2023-06-02
    458人看过
  • 高利贷有哪些特点、特征
    高利贷的三大特点:1、利率高高利贷的利率一般年利率在36%以上,借款100元,一年要支出36元以上的利息。个别的利率可达100%—200%。我国历史上高利贷年利一般都达100%,而且是“利滚利”,即借款100元一年后要还200元,如果到期不能归还,第二年要还400元,第三年就是800元。高利贷之所以有这样高的利息,是由当时的经济条件决定的。由于前资本主义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劳动生产力水平低,生产规模小,小生产者一般都经受不住意外事故的冲击(如天灾人祸),一旦遇到意外事故,就无法维持原来的简单再生产,无法维持生活。在这样的情况下,小生产者(农民和其他小手工业者)就不得不向放高利贷者借钱或实物,以维持生产和生活。放高利贷者正是看到了借者为了维持生存这一点,就无情地抬高利率。如果借钱的人不是为了生活和生存,而是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那样,借钱是为了投资,获取利润,那么贷款的利率高了,使得投资的利润
    2023-05-02
    427人看过
  • 缓刑制度概述:缓刑制度的特点与内涵
    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制度的规定缓刑并不属于一种刑罚,《刑法》的规定里面,缓刑既不属于主刑,也不属于附加刑。缓刑是一种指对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依法宣判定罪应收到刑罚的行为人,暂不执行判处,由相关机构在一定期限内监察罪犯,并根据考察罪犯在期限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罪犯居住社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机构负责执行,被判缓刑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
    2023-07-12
    430人看过
  • 假释和缓刑的相同点有哪些?
    (一)假释和缓刑都在社会上服刑,不在监狱服刑。(二)撤销的条件部分相同。一是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二是在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只要具备了这两个条件都要撤销假释、缓刑,根据法律规定将前后两个罪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三)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均将被收监执行。被假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假释、缓刑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予以撤销,收监执行原刑罚。一、假释考验期应遵循的相关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
    2023-03-05
    116人看过
  • 刑法中的管制具有哪些特点?
    管制主要有以下特点:1.管制适用于罪行较轻,可不予关押的犯罪分子;2.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人身自由,只是限制其一定自由;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虽然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但他的劳动生产、工作和其他活动要受公安机关的管束和社会的监督。内容:1、管制的对象。根据刑法分则中关于管制刑的规定情况来看,管制刑的适用范围较广,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还可适用于罪行不重的其他刑事犯罪分子。2、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第38条、第69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刑期最高不得超过三年。一、拘役和管制哪个处罚更重2022年拘役和管制相比,拘役处罚更重。管制和拘役的区别在于:1、刑期不同。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
    2023-04-11
    111人看过
  • 拘役缓刑对子女有影响吗,缓刑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拘役缓刑对子女有影响吗拘役缓刑对子女是有影响的,一般情况下,我国对征兵、银行、军校、警校等的招聘都有相应规定,如:子女报考军事院校,警察院校等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父母有犯罪记录的,无法通过档案审查;子女找工作时,如果报考公务员,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公检法单位等,父母有犯罪记录的,档案审查通不过。二、缓刑有哪些法律特征1、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2、对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3、对被告人暂不处以刑罚。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时判处具体刑罚。
    2023-04-18
    97人看过
  • 了解缓刑特点的重要性
    缓刑有以下三个特点:对被告人有罪宣告、对被告人暂且不处以刑罚、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的健全。缓刑其实也被称为缓量刑,指的是对那些触犯刑法,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后已经构成了犯罪,应该受到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先行宣判他的罪行,但是暂且不执行刑罚的一种措施。缓量刑只是暂时减缓适用刑罚,而不是暂缓刑罚的执行。缓刑具有以下特点1、对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缓量刑是以宣告行为人有罪为前提,而不是不作有罪判决,更能体现罪刑法定原则。2、对被告人暂不处以刑罚。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时执行具体刑罚。3、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缓刑期间活动范围有何限制缓刑期间犯人必须要遵循相关的规定,他们的权利跟义务也是受到影响,特别是去任何地方都需要提前打招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
    2023-07-01
    10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指的是什么,缓刑制度的特点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7
      缓刑,一般的说是指对于判处某种刑罚的犯罪分子,在遵守一定条件下,不执行原判的刑罪制度。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至77条的规定,我国刑法中的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不再犯新罪,或者未被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原判
    • 缓刑犯有期徒刑的特点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1
      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是一种刑罚制度。 有期徒刑缓刑属于刑事处罚的一种制度,缓刑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
    • 减刑的特点有哪些?减刑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4
      减刑的法律特征: 1、减刑对象应当满足刑罚执行期间的罪犯,而不是已经完成或者未被判刑的罪犯; 2、减刑仅针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适用于判处附加刑的罪犯。
    • 缓刑量刑的特征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12
      缓刑量刑的特点如下: 1、缓刑量刑考察监管程序规范; 2、缓刑量刑对被告人暂不处以刑罚; 3、缓刑量刑对被告人有罪宣告; 4、缓刑量刑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
    • 非法拘禁缓刑特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2
      非法拘禁他人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根据《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法理上,非法拘禁罪只要符合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