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上缴年金不是作纳税调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7 11:14:58 144 人看过

按照相关规定,企业按年度、按比例,按照规定实际缴纳的养老金,当年计算应缴纳所得税额时,应予以扣除。为本企业在职或聘用的全体职工缴纳的补缴养老保险金,补缴医疗保险金,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标准内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超出的部分,不予扣除。

职业年金优劣势:

1、优势:

相对于其他形式的养老基金而言,职业年金既能够体现出专家投资管理的潜力和优势,又能有较好的风险收益组合和较低的交易成本;事业单位设立的职业年金计划是其人力资源管理和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举措,有效的职业年金计划有利于保留和吸引事业单位高端技术和管理人才,进而有利于增强事业单位内部的凝聚力和外部的市场竞争力。

2、不足

但与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划相比,其缺点主要体现在:

第一、其制度透明度较差,对养老金受益权和携带性通常有一定限制,较早的离职者不能拥有其养老基金的既得受益权。

第二、员工养老金的保障程度还取决于事业单位对养老金计划适度的融资水平、资产托管与投资的有效性、税收政策的优惠激励。

第三、从其适应性上看,一般只是较好地适用于公司规模较大、员工相对稳定的单位或行业。

第四、其最大的缺点在于事业单位设立的养老金计划往往被看成是公司财务与人力资源管理功能的扩展。事业单位拥有权利终止养老金计划,甚至经常改变其养老基金形式与成员的资格条件。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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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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