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财产是否属于破产财产范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6 02:24:38 158 人看过

债务人未能偿还其债务并出现约定的实现抵销权之情况时,抵押权方能被视为破产财产

抵押权主要是指,在借款人无法履行债务以及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况下,贷款者对由借款人或其他第三方提供且无需进行转移占有的替代性债务履行佐证财产具有的权力,贷款者可以依据此项权利在抵押物折价之后或者是在拍卖、变卖相关财产所得的款项中获得优先清偿。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企业已设置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权人未行使抵押权时,仍属于企业的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0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抵押权属于破产财产吗,设立抵押权的财产可以出资吗
    抵押权不属于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是破产申请受理后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财产,企业已设置抵押的不属于破产财产。设立抵押权的财产吧不可以出资。一、抵押权属于破产财产吗抵押权不属于破产财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企业已设置抵押的不属于破产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有: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2.抵押品、留置物、出置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3.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4.依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放弃优先受偿权或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5.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6.尚未办理产权证或产权过户手
    2022-05-25
    139人看过
  • 误工费是否属于财产侵权赔偿范畴?
    侵犯财产权一般没有误工费,但是如果是侵犯具有特定纪念意义的物件时,可以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财产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具体数额确定,应当遵循一般的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法进行,同时应贯彻三条原则:第一,能够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起到抚慰作用;第二,能够对加害人的违法行为起到制裁作用;第三,能够对社会起到一般的警示作用。符合这三项原则的赔偿数额,就是一个适当的赔偿数额。财产侵权赔偿范围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折价赔
    2023-07-18
    165人看过
  • 破产企业的抵押物属财产吗
    一、破产企业的抵押物属财产吗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申请破产时属于企业的全部财产就是属于企业的破产财产,所以企业的抵押物也是属于破产财产之一。二、公司解散后清算程序一般多久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公司解散后清算程序,法定的公告期就需90天,其他的还有清欠债权债务、安置员工、审计等等的时间,全部假设都进展顺利的话,至少也要120天吧。这个时间是没有一定的,但可确定的是90天的公告期是一定要的,其它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判断的。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
    2022-02-28
    85人看过
  • 企业的哪些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破产财产范围的界定)
    破产财产的范围划分要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1、其必须是破产企业所有或独立支配的财产。2、必须是特定时间内或空间内的财产或财产权利。3、必须是依法能够强制执行的财产或财产权利。依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受理破产申请时破产企业所有的全部财产1、有形财产;2、无形财产;3、货币和有价证券;4、投资收益。二、破产企业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1、因破产企业债务人的清偿和财产持有人的交还而取得的财产。2、因未履行合同的继续履行而取得的财产。3、由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益所产生的收益。4、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5、清算期间继续营业的收益。6、基于其他合法原因而取得的财产,如因他人侵犯破产企业的专利权而获得的赔偿。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1、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物权,包括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矿业权、占有权、抵押权、留置权等;2、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
    2023-06-09
    118人看过
  • 合伙合同争议是否属于财产纠纷范畴?
    合伙合同纠纷有的也属于财产案件。合伙企业投资合同协议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规定,如果双方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合伙合同纠纷案件怎么结算合伙合同纠纷案件需要根据人民法院审理的情况,还是双方之间的证据来进行结算。1、掌握合伙的最本质特征。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并要求合伙人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2、合伙协议不允许约定一部分人只享受利益,不承担风险。《民法典》第972条规定,“合伙企业的
    2023-07-02
    128人看过
  • 共益债务是否属于破产债权范畴
    共益债务不是属于破产债权。两者在具体所指的范围上存在差别。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常规性和程序性支出,具有消极意味。共益债务则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使债权人共同受益而产生的债务,如为增加债务人财产而履行双务合同等,更具积极意味。共益债务与共益债权申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公司在申报破产后的一系列法定程序都是司法实务与理论界广泛讨论的焦点问题,在共益债务与共益债权申报时,应当遵循怎样的程序?共益债务与共益债权申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本文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共益债务与共益债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债务人来说为共益债务,在债权人即为共益债权。所谓共益债务,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管理、变价和分配破产财产而负担的债务。破产法第四十二条列举了六种共益债务。共益债权与普通债权的差别主要在于:共益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普通债权产生
    2023-07-09
    375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是否属于侵权诉讼范畴
    一、财产损害赔偿是否属于侵权诉讼范畴财产损害赔偿属于侵权。侵权分为侵犯人身权利和侵犯财产权利。财产损害赔偿属于侵犯财产权利产生的赔偿所以财产损害赔偿属于侵权。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二、财产损害赔偿起诉流程包括哪些步骤1.原告提起诉讼;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
    2023-11-22
    113人看过
  • 抵押物能否列入破产财产
    一、抵押物能否列入破产财产依据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抵押物并不属于破产破产,如果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一条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三)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四)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五)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六)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七)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八)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九)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二、应当由破产
    2022-02-01
    352人看过
  • 哪些资产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范畴
    关于婚姻财产归属问题,有以下几种情形需要我们给予足够重视和关注:首先,是关于婚前财产方面,这里所指的其实就是在男女双方步入婚姻殿堂之前,一方已经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其他正当手段获取的财产;其次,是受到人身损害后所得的医疗费用及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费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将其视为夫妻--方的个人财产有利于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为他们能够得到有效救治并维持正常生活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再者,继承财产或接受亲友馈赠指定仅归于配偶一方所有的财产亦在此列,因为这部分财产通常具有特定性且只能被其独自享有的特性;最后,一方日常专门使用的生活用品服饰、鞋帽等也是应当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范畴。除此之外,其他类型的财产也可能属于个人所有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2024-07-31
    404人看过
  • 哪些财产可用于抵押,抵押财产可否处分?
    一、哪些财产可用于抵押可用于抵押的财产有: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二、抵押财产可否处分抵押财产是可以处分的,但是在主体以及处分形式上,需要注意以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三、抵押财产的特点有哪些抵押财产的特点包括:1.抵押的标的物主要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
    2023-04-25
    181人看过
  • 破产企业财产抵押抵押人是否有权设定抵押?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3条规定: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以有争议的财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限制移转的财产作抵押的,亦应认定抵押无效,国有企业以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者重要建筑物作抵押物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115条的规定认定抵押无效,但主管部门事后认可的例外;抵押人对已设有抵押权的同一财产重复向他人作抵押的,不应认定抵押无效,但应根据抵押设定的先后顺序,先满足在先设定抵押的抵押权人,后设定的抵押权只能在前一个抵押权人全额受偿后,才能就该抵押物变卖后剩余价值较其他一般债权优先受偿;以法律限制流通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在清偿债务时,如有关部门同意收购,可不认定抵押无效,抵押权人可以从价款中优先受偿。
    2023-06-09
    367人看过
  • 股权质押属于财产抵押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股权质押是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而股权是具有财产属性的,但不属于抵押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023-06-15
    345人看过
  • 夫妻双方约定的财产是否属于合同范畴
    尽管夫妻间关于财产的协商并非完全等同于正式的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然而这样的协议对于夫妻双方都具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力。唯一前提条件就是该协议应当是由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共同达成的,并且其中包含的所有条款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无论何时涉及到具体执行这项协议的问题,我们首先需要遵循的便是协议中原有的条款和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024-08-14
    236人看过
  • 破产后可否执行抵押人财产
    一、破产后可否执行抵押人财产(一)抵押人破产的可以行使抵押权。抵押担保是物的担保,债权人尤其是金融机构大多倾向于采用抵押方式设置担保。但抵押担保也并非万无一失,尤其是债务企业濒临破产时,更应谨慎抵押担保的风险,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抵押债权人应积极行使自己的抵押权,否则就会因为疏于行使权利而丧失优先受偿的抵押权。(二)《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二、破产还有抵押权吗(一)《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二)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三)根据法律规定
    2023-04-24
    13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务人拥有的财产是否属于抵押物范畴
      江苏在线咨询 2024-12-19
      债务人不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债权人不能直接占有抵押物。许多人可能认为,由于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因此将房屋归债权人所有是合理的诉讼请求。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订立抵押担保合同时,债权人和抵押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债务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无法偿还债务,抵押物将归债权人所有。 然而,此类条款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因此是无效的。民法典明确规定,抵押担保合同中的所有类似条款都是无效的,如果抵押担保合
    • 婚前股权到底是否属于财产范畴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9
      ⒈对于婚前一方依法取得的股权(如购买、接受赠与等)为个人财产; ⒉婚后以个人财产出资取得的股权为个人财产; 使用婚前所有的财产购买公司股份或认缴公司出资,仅仅是财产价值形态的转化而已,不发生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化,该股权仍为个人财产。 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股权。
    • 哪些财产属于保险范畴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3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保险合同书样板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1、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2、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3、艺术作品、邮票; 4、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 5、计算机资料及其制作、复制费用。
    • 什么情况下抵押财产属于破产?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09
      法律分析 抵押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是债务人宣告破产后按照破产程序可供债权人实际分配的债务人所有的财产。抵押财产是指抵押人用以设定抵押权的财产,债务人破产的,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 公司财产如果被设置抵押属于破产财产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XX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企业已设置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权人未行使抵押权时,仍属于企业的财产。因此,企业已设置抵押的财产,在企业破产时属于破产财产,但抵押权人对该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XX企业破产法XX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