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管部门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8:11:58 256 人看过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主要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工程质量检举、控告、投诉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提交一下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6、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是《质量管理条例》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丰城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丰城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将向丰城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工程质量检举、控告、投诉制度

1、工程质量投诉的范围

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的活动。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和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属投诉范围。对超过保修期,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产权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2、负责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的部门

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城市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

3、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部门职责和义务

投诉处理机构要做好投诉登记工作,督促工程质量责任方,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好用户的工程质量投诉。对于投诉的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机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合理的要求,要及时妥善处理;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向投诉人做出解释,并责成工程质量责任方限期解决;对不合理的要求,要做出说明,经说明后仍坚持无理要求的,应给予批评教育。对注明联系地址和联系人姓名的投诉,要将处理的情况通知投诉人。在处理工程质量投诉过程中,不得将工程质量投诉中涉及到的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投诉人。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运用一整套质量和监督管理体系、手段和方法所进行的系统管理活动。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建筑公司有哪些部门
    一、建筑公司有哪些部门建筑公司的部门有:1、经理办公室;2、生产安全部;3、技术质量部;4、人力资源部;5、财务部;6、经营管理部;7、开发部;8、后勤保卫部。建筑公司是涵盖地产开发、建造融资、持有运营、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建设、勘察设计、绿色建造、节能环保、电子商务业务的公司。二、如何变更公司法人代表1)申请人可以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的联系方式以及通讯地址。2)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3)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一)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二)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
    2023-04-23
    138人看过
  • 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如何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新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在此基础上明确规定:房地产已经登记的,以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地方为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未登记的,以房地产实际所在地为房地产所在地。这一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于专属管辖,明确了以房地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法院为管辖法院,大大减少了管辖权引发的纠纷,符合民事诉讼的两便原则,即便便于人民法院审理和人民诉讼。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法院、提出管辖异议时,不得违反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有关规定。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约定房地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管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哪些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
    2023-08-08
    73人看过
  • 建设部: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意见
    进一步贯彻《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为使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以及有关建筑和装修材料污染物控制标准等在工程建设中得到及时贯彻落实,我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建办质17号),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必须委托经考核认可的检测机构对建筑工程室内氡、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含量指标进行检测,指标不符合《规范》规定的,不得投入使用。目前,各地已按照《意见》的要求,开展了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鉴于这项工作与以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内容有较大区别,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摸索经验,经研究,我司决定在今后半年内重点联系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江苏、浙江、山东、河北、河南、辽宁等地,深入了解这些地区开展建筑工程室内环
    2023-06-10
    188人看过
  • 我们国家的工程质量监管部门是什么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心职责:贯彻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建设厅有关建筑工程技术质量管理的立法和建筑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和各级质量监督站的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在从业的各施工企业的工程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培训各级质量检查、监督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含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考核认定;负责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违反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有关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执法查处;负责全省的监理机构和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和注册执业人员的执业管理;负责国家和省投资的重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参与省内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程质量问题和工程质量保修期范围内工程质量投诉。二、主要职能:1、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
    2023-04-04
    397人看过
  • 在工程建筑时工程质量怎么管理?
    一、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首要任务和重要部分。项目经理必须重视制度的建立,在施工现场必须抓好督促及落实工作,并要在原有的规章制度基础上,根据该工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各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工地管理人员的职责,且成文张贴于工地办公室,以便对照执行。同时明确各种机具、用电、井字架以及外墙脚手架等设备的操作和维修制度,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保证各项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二、提高认识,加强对一线工人的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必须思想领先,即首先要提高管理意识。企业核心问题是管理。由于生产工人流动性大,普遍技术素质差,质量意识薄弱,只重工作进度,忽视工程规模及质量,贪图方便,盲目求快,责任性不强,安全意识差,给施工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对这些意识和做法要彻底改变。项目经理在提高管理人员意识的基础上,对生产工人也要加强管理。具体的做法是实施“一选择,二教育,
    2023-06-03
    495人看过
  • 质监局是电梯质量的监管部门吗?
    电梯不归质监局管。电梯安全行业主管部门为电梯所在城市的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也就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能为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物业擅自安装电梯卡合法吗物业公司安装电梯刷卡系统是否侵害业主权益,取决于物业公司的行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可以建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物业公司针对该小区的管理行为没有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或授权,无疑是不应当被允许的,但如果经过了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或授权,则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就是合法
    2023-07-11
    496人看过
  • 建筑的管理部门是哪个?
    建筑归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管。如果是私企或者个人,那么该建筑归地方管理。违章建筑的认定一般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现实情况中一般是由住建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检测中心隶属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为院直属事业部,是院设立的专门从事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的实体。报废车归哪个部门管理车辆报废归哪个科管(一)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二)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四)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五)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
    2023-07-08
    400人看过
  • 房屋质量监管机构是哪个部门
    一、房屋质量监管机构是哪个部门房屋主题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新房找开发商,二手房找物业处理。投诉可以找以下单位:消费者协会、质监局、建设委员会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从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质量监督。二、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是什么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4、抽查主要建筑材
    2023-05-24
    325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审核有哪些程序
    一、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分类有哪些?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分为综合类和专项类两类,具体如下:(一)综合类是指具备常规材料、常见结构型式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普遍要求的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专项类是指综合检测机构以外的具备某些专项能力的检测机构。综合类按其可承担的风险、人员、环境、成立年限及检测能力等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二)专项类按其人员、环境、成立年限及检测能力等分为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桥梁隧道工程4个专项类别,专项资质不分等级。对于建筑防火、建筑施工机具、建筑电梯等由于有其它专门的规定,此标准不再涉及。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审核有哪些程序?(一)综合甲级及专项资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审核合格后报住建部批准。(二)综合乙级、丙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行政部门受理并审批。(三)新成立的综合类检测机构需从丙级开始申请。(四)申请检测资
    2023-02-27
    193人看过
  • 哪儿个部门管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的认定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现实情况中一般是由住建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的。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如下:(一)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一、违章建筑的法律规定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说据此明确了拆除违章建筑的权力由县级以上政府主管
    2023-03-03
    338人看过
  • 房屋建筑与市政设施质量管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加强监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已经第58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于施工合同备案的规定第十一条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二)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第
    2023-07-13
    451人看过
  • 建筑工人在工地受伤哪个部门管
    应该找劳动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并且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一、95年受的工伤现在厂子不管了怎么办先到当地劳动局去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去找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且保存相关物证:公司现场工作证,工作服,和工友的照片等,工资单,以及受伤的地方机器设备的照片等。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二、工伤鉴定可以做假吗?工伤鉴定不能作假。工伤鉴定的流程: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核。3、作出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决定
    2023-03-20
    259人看过
  •  哪些部门或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负有最终责任?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都承担着质量责任。根据《建筑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承担着质量责任。《建筑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施 工 单 位 的 责 任 : 在 工 程 设 计 或 施 工 作 业 中 , 如 何 保 证 质 量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或施工作业中应当保证施工质量。具体来说,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制定施工质量计
    2023-09-08
    263人看过
  • 建筑工地安全部门归谁管
    一、建筑工地安全部门归谁管工地施工过程出现安全事故应该先报告住建部门的安全监督机构。1、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住建部门实施,是属于行业管理的安全生产范畴。安监局是统筹管理各行业的综合管理部门。2、工地施工过程出现安全事故应该先报告住建部门的安全监督机构,他们会根据事故的大小及性质作出直接处理或上报的决定的。3、住建局是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县城乡建设事业的职能部门。4、安监局全称即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主管安全生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安监局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二、建筑安全事故等级划分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
    2023-06-07
    185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可以是质量监督局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8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是质量监督局。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 建设工程施工资质受哪些监管部门的监督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9
      建设资质和施工资质由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许可,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应当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书的内容由哪个部门管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7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应由质检部门出具。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
    • 铁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3
      铁道部负责全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铁道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委托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称铁路监督机构)具体实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指铁道部及其委托的铁路监督机构,对铁路建设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属于履行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
    • 建筑工程质量如何监督监督?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1
      一是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和村镇工程质量监督。从我县近年来工程质量监督的实际情况来看,今后要特别注意加强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减少或根除工程质量通病。具体来说,要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的监督,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指导,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质量通病,尤其是住宅质量通病,直至根除;要进一步突出重点,着力解决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空鼓、起砂、脱皮、室内标高、几何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等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