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通知书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4 18:20:07 242 人看过

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执行法律文书之一,是法院在执行前对于当事人的通知。法院发出执行通知后,被执行人应当按照执行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和数额,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包括:冻结、转移银行存款。

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应该怎么办

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应当在承办法官接到材料三日之内向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

第三条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第四条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后,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如实申报财产,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如果拒不执行的,法院会取采强制措施执行。

公民、单位的违法行为若是满足某罪名的构成要件,那么不管是公民、还是单位都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处执行罚金的刑事处罚。法院在确定犯罪主体需要支付的罚金数额时,一般也会同时确定罚金的支付期限等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2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金相关文章
  • 我国法院裁定执行的相关规定及解析
    申请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裁决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中国涉外仲裁机构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中国涉外仲裁机构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包括: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4.裁决的事项
    2023-07-19
    263人看过
  • 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必须执行吗
    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必须执行。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1、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2、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3、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4、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对有上述规定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对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异议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
    2023-08-12
    307人看过
  • 检察院延长羁押通知书相关规定有哪些?
    《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延长犯罪嫌疑人在侦査中羁押期限所制作的文书。《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能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本法在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
    2023-04-28
    304人看过
  • 法院恢复执行后是否下通知书
    恢复执行需再送达执行通知书,具体情况建议咨询法院执行庭。所谓仲裁裁决的恢复执行,是指已中止执行的程序,由于中止原因消失而继续进行的制度。根据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导致中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人民法院也应当裁定恢复对仲裁裁决的执行。一、撤销仲裁裁决需要多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需要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因发生纠纷不能解决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对仲裁不服的,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或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
    2023-06-25
    73人看过
  • 什么是法院执行裁定书?
    一、什么是法院执行裁定书?1、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裁定,都叫执行裁定书。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文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文书,司法实践中,执行裁定适用于执行全过程。2、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时,对于涉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案件,会根据已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文书等法律文书制作“某某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文书。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
    2024-01-07
    102人看过
  • 执行证书申请执行法院有什么规定?
    执行证书申请流程:1.债权人提出申请。2.本处审查债权人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期限:3日)。3.本处向债务人核实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的事实(期限:证据材料完整之日起2日內进行核实)。4.出具执行证书(期限:收到债务人确认文件之日起5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调解 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
    2024-02-04
    405人看过
  • 中止执行之后恢复执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中止执行之后恢复执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具体的办法是,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案件中止、程序性终结后,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随时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二、恢复执行申请需要哪些材料1.恢复执行申请书;2.执行依据,判决书、调解书等;3.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结案文书;4.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代为恢复执行的,需另外提交委托书、受
    2023-09-26
    405人看过
  • 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效力是如何的
    如果法院执行不力,可向当地的人大反映情况,因为人大的职责之一就是监督法院。法院是独立执行法律的,不受当地市有关部门、领导的管辖与制约,当地市有关部门、领导也无权干涉法院的依法执行。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执行法院应当在申请人递交执行申请的六个月内执行完结,到期不能执行完结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执行申请人无论什么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永远不会过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
    2023-06-14
    194人看过
  • 公司劝退不给书面通知书相关规定
    一、公司劝退不给书面通知书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并按照第46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就补偿问题发生争议,劳动者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二、辞退员工原则条件(一)企业辞退的原则根据原劳动人事部等四部门劳人劳[1987]5号文件规定:企业对违纪职工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那些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然无效的,可以按照《辞退规定》予以辞退。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辞退规定》办事。如发现辞退不当的,要及时纠正;发现确属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企业对被辞退的违纪职工,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简单从事,防止矛盾激化。辞退后,本人要求迁移户
    2023-04-13
    492人看过
  • 协助执行通知书属于法院强制执行?
    一、法院执行通知书是什么意思协助执行通知书是送达给因案件需要而负有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义务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需向有关单位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3-04-12
    304人看过
  • 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法律后果
    一、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法律后果(一)确认本单位与分包公司有债权债务关系,通俗的说,就是分包公司在本单位有工程款或其他款项未结算。(二)本单位负有将未支付给分包公司的工程款或其他款项支付给第三人的义务。(三)本单位在签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如未按该通知书的要求执行,本单位将承担分包公司的还款义务。本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如果认可签字,则要按照协助执行通知的内容进行履行,否则,人民法院将强制执行。所以有关单位在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后,一定要认真对待,遵守严格的程序,切不可马虎行事,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二、什么是协助执行协助执行,是指实施执行措施的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的一种法律制度。法院执行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执行相结合是我国执行制度中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从有关执行的实践来看,当前我国民事协助执行有三类:(一
    2023-06-06
    376人看过
  • 法院恢复执行的办法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4条第1款关于法院恢复执行的办法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恢复执行规定》的第四条至第七条对此进行了规定,总体原则是由执行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是由当事人申请或是依职权恢复。需要注意的有:一是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中止执行后,如果执行法院发现了被执行人有供执行财产的,是通知当事人申请恢复或是依职权恢复?如果一律规定通知当事人申请恢复,可能错过执行时机;如果依职权恢复,债权人又可能放弃权利。因此执行法院可以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比较灵活简便的手段,在《恢复执行规定》中不作具体的统一规定。二是因和解中止执行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是否包括了被执行人具有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在理论和实践中对此有争议,因此我们采取了与1991年《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2023-02-26
    471人看过
  • 法院执行裁定书的作用有什么规定?
    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3、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照法律,对审理终结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案件,就当事人民事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或者就确认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作出的决定,民事判决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案件执行的过程中,为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就发生的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决定。民事裁定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和民事判决,虽然都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决定,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是,二者又不相同:1、民事裁定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而民事判决解决的
    2023-02-27
    247人看过
  •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该段内容讲述了执行判决和裁定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侵犯的客体、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罪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过失。执行判决和裁定失职罪的犯罪构成包括以下方面:1.侵犯的客体为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2.犯罪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即在司法机关工作的人员。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失职罪,仍然故意实施。4.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受到侵犯。5.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侵犯的客体、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2、在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
    2023-08-28
    33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金
    词条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更多>

    #罚金
    相关咨询
    • 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是不是就是执行通知书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1
      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执行法律文书之一。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在执行过程中通知有关单位或者公民完成人民法院指定的协助事项的一类法律文书的总称。协助执行通知书本身可以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文书,也可以根据协助执行事项的不同分别称为不同的文书,如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边控对象通知书、指定保管查封财产通知书、责令限期追回款物通知书等。
    • 法院通知到执行时间规定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7
      一些关于法院通知到执行时间的规定是: (1)你申请执行后:法院应在7日内审查你的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并给予你答复,受理后应在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在执行通知中会给被执行人指定一个时间段来履行判决,如果超过了执行通知指定的时间对方还不执行判决:就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依据是:(`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
    • 法院执行局的执行书相关内容是怎样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3
      1、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2、执行法律规定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其他法律文书; 3、对执行异议、被执行主体的变更、追加进行审查; 4、依照法律规定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措施,对妨害执行行为人实施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5、协助办理其他法院委托的执行工作。
    • 法院民事判决书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26
      民事判决书生效后,一般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执行判决。 民事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未履行的,另一方可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一般情况下,都应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会由法院执行局具体负责判决的执行。
    • 仲裁裁决书执行法院的相关规定是哪些的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5
      首先、国内仲裁裁决书属于其他法律文书的范畴。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6条;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