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首 自首有什么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8 13:30:09 421 人看过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一、请问什么是主动自首?

主动投案自首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处理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什么是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中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现也指主动如实的承认自己的错误。自动投案的认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审查:一是时间;二是方式和动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9: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自首的种类都有什么,自首包括什么情形
    自首的种类都有哪些,自首包括哪些情形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只有满足自首的条件,才能认定为自首。具体来说:1、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1)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于犯罪之后,被动归案之前,自行投于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处于所投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候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理和裁判的行为。(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以后,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足以证明其具有真诚悔罪的表现。所以,能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成立的一个重要条件。2、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这里的强制措施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拘传、取保侯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措施。所谓正在服刑的罪犯,是指已经人民法院判决,正在被执行所判刑罚的人。只有
    2023-02-26
    51人看过
  • 自首有什么特征?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自首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一)自首是一种犯罪后的表现自首发生在犯罪以后,在通常情况下是行为人的一种悔罪表现。犯罪人在犯罪以后对于犯罪的态度,对于犯罪人的处罚具有重要意义。有些犯罪人在犯罪以后不思悔改逃避制裁,甚至重新犯罪;有些犯罪人在犯罪以后能够主动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还有些犯罪人甚至投案自首。由此可见,自首是犯罪后行为人的悔改表现之一。这种悔改并非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要付诸实际行动,这就是投案自首。因此,自首是行为人的一种行为,在通常情况下是投案行为。如果犯罪以后行为人虽然内心悔罪,但并未投案,仍然不能构成自首。(二)自首是一种犯罪人的
    2023-06-11
    448人看过
  • 自首是什么意思自首是不是杀人罪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我国刑法,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因此,杀人自首的,应当在故意杀人罪的基本量刑范围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怎么区分(一)设置体系不同。一般自首与准自首仅规定于刑法典总则中,而特别自首制度则是由刑法典分则所自行设立和规定的。(二)效力范围不同。一般自首和准自首制度因规定于刑法总则而具有适用效力上的普遍性,从而适用于刑法分则和特别刑法所设置的一切罪种,而特别自首却只适用法定化的特定罪种,目前仅限于受贿罪的三种外围犯罪;在对于上述三种特定罪行的适用上,虽然存在个别情况下适用总则关于自首的规定,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却是直接排除了一般自首与准自首适用于此类犯罪的可能性
    2023-08-18
    81人看过
  • 什么是一般自首
    犯罪行为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是一般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什么是自首?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中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现也指主动如实的承认自己的错误。自动投案的认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审查:一是时间;二是方式和动机。《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
    2023-07-27
    418人看过
  • 什么是特别自首,特别自首能减刑吗
    一、什么是特别自首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案例:2016年7月21日,兴安盟检察分院对杨某某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在侦查贪污案件过程中,杨某某主动交代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行为。起诉书指控杨某某受贿共18起,侦查机关的侦查说明中认定杨某某主动交代的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是17起,涉案金额共235万元人民币。其中一起关于贾某某的受贿事实从时间上来看,是行贿人贾某某先供述的,而杨某某是在其之后供述的,故而在移送起诉时,起诉书中并未认定杨某某的受贿罪构成自首。争议焦点:杨某某涉嫌的受贿罪是否构成特殊自首。判决结果:一审判决认定在以贪污立案侦查过程中,被告人杨某某主动供述了侦查机关未掌握的主要受贿事实,具有连续性,不应贾某某中间陈述索贿而割裂开来,认为应以自首论。二、特别自首能减刑吗特别自首能减刑。
    2023-04-12
    82人看过
  • 什么是投案自首投案自首的情况有哪些
    一、什么是投案自首通俗地讲,“自首”就是自己检举、揭发自己。也就是举报人将自己涉嫌违纪、违法和犯罪的事实向举报中心进行举报。根据我国《刑法》,“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二、投案自首的情况有哪些犯罪人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个前提,就谈不上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处理。自动投案包括三种基本情况:(1)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下自动投案;(2)在犯罪事实已被发现但不知犯罪人是谁的情况下自动投案;(3)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已经被发现而司法机关还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动投案。实践中,以下情况都应视为投案:犯罪嫌疑人向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员投案;因病、因伤或者为
    2023-06-25
    171人看过
  • 什么是累犯?什么是自首?
    累犯是什么所谓累犯,在理论上指的是因犯罪受过一定刑罚处罚,并且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的一定期限内又犯一定罪的犯罪分子。之所以规定累犯,是因为累犯是在接受过刑罚之后仍不悔改,再次犯罪的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其与初犯和偶犯相比,主观恶性更大,必须加以从重处罚。(一)一般累犯。所谓一般累犯,指的是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的普通累犯,即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通过上述的定义,我们可以总结出构成一般累犯的条件,有以下几方面:1、前后两罪皆为故意犯罪。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前后两罪有一个是过失,则不构成累犯;2、前后两罪被判处的刑罚必须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三种刑罚种类。3、后罪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5年以内。注意这里的执行完毕指的是主刑的执行完毕而非
    2023-04-30
    130人看过
  • 什么是特别自首?如何认定特别自首
    一、什么是特别自首《刑法》第67条规定,自首分为自首和以自首论两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前者为一般自首,后者为特别自首或准自首。但从现行立法既自首制度的理论结构上又将自首分为:一般自首、特别自首和特殊自首。一般自首,就指犯罪嫌疑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就指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就指有刑法分则或者在附属刑法以及其他司法规定中所规定的只使用于特定犯罪的自首制度。二、特别自首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特别自首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被告人和正在报刑的罪犯。所谓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依照法定程序对其人身自由加以一定限制或剥夺的强制方法。它包括被采取拘
    2023-02-23
    256人看过
  • 什么是坦白和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一般是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1、自首与坦白存在相同之处:都以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都是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都是从宽处罚的情节。2、坦白与自首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自动投案,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而坦白是被动归案。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的是坦白和自首区别是什么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是坦白还是自首,需要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1、若主动交代的犯罪事实,属于公安机关还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就属于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交代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已经掌握,属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办案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他们的区别首先在于是否自动投案:一般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坦白是被动归案;坦白与自首的关键区别还在于所供述的罪行是否已被司法机关掌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2023-08-04
    283人看过
  • 什么是自首的认定
    如何认定符合立法本意应被认定为自首的情形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首先,有自首的主观态度,这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其次,已着手实施投案行为,并被公安机关掌控。投案行为多种多样不应拘泥于形式,在具有自首意图后,着手实施了投案行为。该行为产生了自首的积极效果。案后积极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为国家节省了司法资源,减低了社会危害性,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达到了自首的效果和意义,符合立法本意,可以被认定为自首。一、如何认定投案自首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我国司法解释规定何为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被发觉但未受到讯问或强制措施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其中注意的是:向其所在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委托近亲属或朋
    2023-06-29
    336人看过
  • 什么时候自首有效
    什么时候自首才会有效自首是当事人犯罪后、归案前这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具有自首价值的行为。当事人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首行为即告完成。认定自首,应当以犯罪后、归案前这一时间段内当事人自首的行为为依据,而不是以归案之后的其他行为为依据。因此,当事人在自首行为完成以后的翻供行为,不能改变其先前的自首行为的性质。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2023-06-12
    338人看过
  • 特别自首是什么?特别自首量刑是怎样的
    一、特别自首需要供述哪些罪行特别自首要求供述的罪行必须是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所谓还未掌握是指司法机关尚未知晓该罪行的主要事实,不知犯罪已发生或者司法机关虽已发现犯罪事实,但不知犯罪人是谁或者司法机关虽然对犯罪事实和犯罪人均已知晓,但不知道犯罪人就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正在服刑的罪犯。何谓其他罪行,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本人的其他罪行是指向司法机关供述的是犯罪分子本人除司法机关掌握以外的不是同一性质的犯罪。第二种观点认为所谓其他罪行,又称余罪,是相对于犯罪人被查获的罪行而言的,既包括与被指控的罪行性质不同的异种罪行。第三种观点认为,其他罪行应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司法机关掌握的罪行以外其他性质的犯罪,即非同种罪行。如果供述的是与司法机关掌握的罪行性质相同的其他罪行,则属于补充交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不以自首论。二
    2023-02-28
    309人看过
  • 自首的条件是什么怎么样才算成功自首
    1、自首一般有三种情形,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称之为一般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称之为特别自首或准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称之为特别自首或准自首。2、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一、自首立功可以减刑多少年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1、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_40%;2、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
    2023-03-22
    351人看过
  • 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坦白与一般自首有什么区别?
    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2、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3、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
    2023-05-06
    12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什么叫自首什么是自首,自首的范围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7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后自动投案,审理时会从轻或减轻处罚,自动投案也包括被家人或朋友说服然后去投案或在家人和朋友陪同下投案,投案后必须交代一切犯罪事实,如果只是去
    • 什么是自首?自首和自首是一回事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1
      1、一般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2、其成立条件是: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所犯的全部罪行。 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
    • 什么是准自首?什么是特别自首?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7
      一般自首也被称为普通自首,是指犯罪分子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余罪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属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 自首是自首的常识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8
      1、行为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 3、法律依据;《刑法》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 自首是什么意思自首多久有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3
      自首是当事人犯罪后、归案前这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具有自首价值的行为。 当事人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首行为即告完成。认定自首,应当以犯罪后、归案前这一时间段内当事人自首的行为为依据,而不是以归案之后的其他行为为依据。因此,当事人在自首行为完成以后的翻供行为,不能改变其先前的自首行为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