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地点在哪个位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15:20:07 401 人看过

一、上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地点在哪个位置

上海市普陀区西乡路188号二楼受理科受理窗口。

每周一、周三(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二、上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的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

3.《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

三、上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的流程

(1)申请: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至市劳鉴中心受理窗口提交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对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录入鉴定信息系统。

四、上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材料填写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威海公积金同城转移办理地点在哪个位置
    一、威海公积金同城转移办理地点海市环翠区海滨中路56号农商银行一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号:威海市环翠区海滨中路56号农商银行一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二、威海公积金同城转移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2023-05-13
    196人看过
  • 办理上海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在什么时间
    一、上海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时间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2、劳动者为职业病,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3、职业病职工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二、上海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2、劳动者为职业病,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3、职业病职工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三、上海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办理资料1、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提出鉴定申请并预付劳动能力鉴定费。2、缴费后请等待鉴定通知,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检查及鉴定。3、鉴定结束后,在规定时限内签发《鉴定结论书》。四、上海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参考,具体以实际上班时间为准)办理时限:60工作日承诺时限:60工作日五、上海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办理费用鉴定费350元六、上海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2023-05-19
    369人看过
  •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由谁负责
    一、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由谁负责1、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二、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劳动鉴定的一般程序1、由需要鉴定的伤残职工向用人单位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鉴定申请,并填写《病职工劳动鉴定表》;2、需要鉴定的伤残职工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将诊断证明及有关检验材料送到劳动鉴定委员会;3、由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鉴定标准,对申请鉴定者的病伤情况进行鉴定,作出是否医疗终结、是否丧失劳动能力、是否仍需病休等结论,并将该鉴定结论通知申请鉴定人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4、申请鉴定人如对鉴定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通知书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上级部门申请调解处理或仲裁。5、用人单位劳动鉴定委员会对无法决断或争议较大的病务案件,可以报送上级部门鉴定或调解处理
    2023-04-20
    124人看过
  • 如何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不能再要求重新鉴定。伤病鉴定办理程序: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患职业病的职工经市卫生防疫部门作出诊断证明后,企业应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人员鉴定表(一式三份),向所在地的医务劳动鉴定机构申报鉴定,并持工伤事故报告书和有关材料或持职业病防治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进行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等级及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鉴定。1、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经审查符合规定发放受理通知书。2、发放:鉴定中心转回鉴定结论后10日内发给企业及职工。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60天特殊情况90
    2023-04-26
    109人看过
  • 劳动能力申请再次鉴定的规定
    职工对区(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书面申请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在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一年后,伤病情有发展变化的,按上述程序申请复查鉴定。一、工伤鉴定的时效是多久?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二、伤残等级的鉴定怎么执行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的执行方式为:1、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
    2023-06-25
    489人看过
  • 海宁如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
    事项名称:劳动能力鉴定事项类别:社会保险事项编码:JXHRSS-XZFW044受理部门: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朱*云)受理地址:嘉兴市东升路1042号办公楼5楼联系电话:0573—82228832服务对象:用人单位、因伤(病)职工或者其近系亲属法定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必要时,可延长30日承诺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必要时,可延长30日收费情况:不收费监督投诉电话:0573-82228812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年)2.《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3.《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4.《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2008年)。受理条件:因工致残的,非因工负伤、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审批数量:无限制申请材料:因工致残的,填写《嘉兴市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因工)4份。非因工负伤、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填写《嘉
    2023-05-10
    295人看过
  • 上海工伤鉴定地点在哪里?
    一、上海工伤鉴定机构地址黄浦,马当路408号4楼(200025),63555208徐汇,虹桥路432号(200030),64482757长宁,武夷路517号201室(200050),62400032静安,武宁南路241号(200042),62312161普陀,大渡河路1717号211室(200333),52825119闸北,万荣路908号(200072),31260360-3111虹口,三河路328号530室(200086),25015532杨浦,江浦路696号(200082),55214449闵行,莘北路168号2号楼(201100),51519779宝山,友谊支路79号(201900),56107019嘉定,嘉定镇金沙路28号(201800),59521934浦东,惠南镇跃进路14号(201300),58021175;浦建路1619号1号楼(201204),58862002金山,石化龙
    2024-01-21
    97人看过
  • 中卫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地点在哪个位置
    我们国家是一个比较看重人才的国家,即便是读书不通风的人,也可以通过其他的渠道选择技能培训,技能在培训的过程当中是需要通过鉴定考核的,而且通过鉴定考核的话,是有一定的福利待遇和补贴的,那么中卫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地点在哪个位置?一、中卫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地点在哪个位置各市县人社局。二、中卫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技能鉴定。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六条: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五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三、中卫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地点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
    2023-05-25
    243人看过
  • 北京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劳动能力再次鉴定
    一、北京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二、北京办理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023-05-13
    394人看过
  • 不服劳动能力可以再次鉴定吗
    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可以再次鉴定。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对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再次鉴定申请,市鉴定委员会应当另行组织专家组,进行再次鉴定。市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一、工伤鉴定程序大概需要多久1、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2023-03-14
    321人看过
  • 哈尔滨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的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即时或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送达,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一、职工工伤鉴定怎么鉴定职工工伤鉴定办理的流程如下:1、申报材料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申请人所报材料符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条件的;发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场或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补正材料通知书》。2、自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限不得超过30日。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
    2023-06-26
    267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再次开始吗?
    劳动能力要再次鉴定。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司法鉴定部门鉴定《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根据该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受理申请的条件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义务,使伤者及亲属无法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导致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工伤伤残等级认定等行政程序无法启动。所以,伤者只能寻求司法途径进行鉴定。当
    2023-08-12
    188人看过
  • 上海民办单位注销办理位置在哪
    一、上海民办单位注销办理的位置在哪浦东新区雪野路1000号上海市民政局行政事务受理室二、上海民办单位注销的办理流程1、民办非企业单位提出注销申请2、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准予注销的决定。3、根据决定结果制作文书并送达申请人,同时抄送业务主管单位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三、上海民办单位注销办理的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第六条规定: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同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2023-05-13
    317人看过
  • 劳动能力再次申请鉴定的程序
    一、劳动能力再次申请鉴定的程序(一)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也可以自行进行申请。(二)申请部门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三)提交资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除了应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外,还需要提交相关的工伤医疗资料,其中包括工伤诊断证明,医院记载的有关工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四)资料审查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劳动鉴定申报后,会对申请的事项是否属于劳动鉴定的内容,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等进行审查,然后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五)鉴定回避如果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或劳动鉴定专家与被鉴
    2023-04-23
    27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再次劳动能力鉴定应该到哪里去办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2
      仅仅一家,你交给元鉴定机构就行了,你可以电话咨询或者加我的微信,我在了解详细情况以后给你更加细致的建议
    • 劳动能力鉴定之后能不能再给再次鉴定一次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8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劳动能力的复鉴: (一)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距前次鉴定一年以后,伤情变化时,可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经办机构也可每两年提出安排复鉴一次,以便随伤残情况变化调整待遇 (二)被鉴定人或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疑义或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复鉴。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伤残等级重新评定后除一次性补助以外
    •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什么,劳动能力要再次鉴定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2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首先,应该经过治疗后,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这样便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聘请的医疗专家对伤情进行鉴定; 第二是职工经工伤治疗后,发现因工伤的原因造成职工身体上的残疾; 第三是工伤职工的残疾影响到职工本人的劳动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应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时所依据的的尺度,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标准,根据《工
    • 劳动能力鉴定是否需要再次申请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3
      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不需要再次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的依然是同次工伤,申请再次鉴定无需再次申请工伤认定,但应当应当填写劳动
    • 劳动者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失效后,能否再次进行工伤认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3
      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不需要再次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的依然是同次工伤,申请再次鉴定无需再次申请工伤认定,但应当应当填写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