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履行股权转让协议时,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作出判决后,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所以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股权转让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一、股权转让合同成立之后股权就转让了吗
股权转让合同成立不代表股权已实际转让。
实际上,股权转让合同与股权转让可以说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认为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就代表股权已经转让。
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就立即成立生效。因为股权转让合同,往往只涉及到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的,就能签订转让合同。
而股权转让,涉及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股权的实际转让就是股权的交付,合同生效后,转让方可能依约履行,将股权交付受让方,也可能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而拒不交付股权、拒绝接受或拒绝付款。
因此,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并不代表股权已经转让,只是说明转让方具有了配合转让股权的责任,否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等。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人取得股权的标志。也就是说,当事人要实际取得股权,就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将股权变更到自己名下,才算真正获得股权,才算得上公司股东。
-
股权转让协议能否强制执行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65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可以伪造
322人看过
-
房子转让后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139人看过
-
股权强制执行时,以原出资额转让是否合理
122人看过
-
法院可不可以按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
229人看过
-
能否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协议
310人看过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一般具备的内容如下: 1、转让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2、股权的基本信息,包括股权转让份额,价格等; 3、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 4、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5、违约责任。... 更多>
-
同样是股权转让,可以强制执行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3对于被法院检查的部分所有权,股东无法转让的未检查的所有权,股东可以自由支配转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一些问题的规定》第53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的投资权益和所有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时,应通知相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股息。被冻结的投资权益和所有权,被执行人不得自己转让。
-
股权转让协议能否强制执行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61、法院调查核实股权:法院应即时向有关机构和单位以及个人调查核实被执行人享有的、可供执行的股权的公司名称、股东名册、出资额度和公司章程等。 2、制定处置方案。当必须对被冻结的股权采取进一步措施时,需要制定处置方案,尤其是做好财务准备。 3、股权评估。 4、法院直接裁定股权过户或经拍卖转让股权。
-
法院可否按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权?转让股权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5在实践中,强制执行股权的方式为以下四种: 1.强制股东抽回出资来抵偿债务; 2.取消公司设立或解散公司,以收回股东出资用来偿债; 3.执行股东股权的收益来偿债; 4.强制股东转让出自来偿债。 从资本充实原则及保护其他股东利益的角度来看,第四种做法是较为合理的,即强制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用于偿还债务。 有限公司股东因法院强制执行而转让其股权时,可以向其他股东转让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向股东以外的
-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可否解除股权转让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8有效,但是未经审批机构批准的股权转让协议视为已成立、未生效的行为。股权转让协议应自被审批机构批准之日开始生效。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
-
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是否采取强制执行公证形式, 是否有强制执行?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9于是采取变通的方式。“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已成为近年来非常流行的一种信托融资方式。融资方有利用自有股权进行融资的需求,即将对应股权的收益权作为标的转让给信托公司,从而恢复股权的原始形态,双方约定该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同时,若A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回购和付款义务,到期后融资方再以融资数额加上融资利息作为回购价款回购股权收益权,融资方不愿意或者不能将其名下的股权直接过户到信托公司